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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顏

鎖定
薛顏,字彥同,生於五代後周廣順三年(953年),卒於宋天聖三年(1025年),河中府萬泉(今屬山西萬榮)人,是北宋前期一位幹練賢能的官吏。
本    名
薛顏
彥同
出生地
河中府萬泉(今屬山西萬榮)
出生日期
五代後周廣順三年(953年)
逝世日期
宋天聖三年(1025年)

薛顏經歷

薛顏早年應貢舉,以“三禮”科及第,被任命為嘉州(今四川樂山)司户參軍,任滿後赴京謁見宋太宗,應對答問,宋太宗十分滿意,被提拔為將作監丞、監華州(今陝西華縣)酒税。後來,他又以秘書省著作郎的身份巡察夔州路(治所在今四川奉節)和峽州路 (治所在今湖北宜昌),審理刑事案件,還京後,改太子左贊善大夫、出知雲安軍(今四川雲陽)、渝州(今四川重慶)和閬州(今四川閬中),又被提拔為三司鹽鐵判官,具體負責河北路(治所在今河北大名)的糧草事宜。複雜的經歷使薛顏逐步適應了繁劇的地方行政事務,其才幹也逐漸為人所知。
當時,丁謂任夔州路轉運使已經5年餘,朝廷令他薦人代己,丁謂選舉薦薛顏接替了自己的職務。薛顏到任後,體諒民情,把孟昶割據蜀地時遷往東山的州治又迂迴舊城,史民稱便。宋真宗景穗四年(1007年),宜州(今廣西宜山北)軍校陳進發動兵變。朝廷調大兵鎮壓,特令薛顏勾當廣南東路(治所在今廣東廣州)、廣南西路(治所在今廣西桂林)轉運司事。兵變平息後,薛顏升為尚書金部員外郎,改任河東路(治所在今山西太原)轉運使。大中祥符四年(1011年),薛顏又調往陝西路(治所在今陝西西安)任轉運使。河中府黃河浮橋年年被水沖毀,他帶人勘察地形,在上游北岸開挖支渠,不僅減弱了水勢,而且附近農田也得到了灌溉。坊州(今陝西黃陵)招募役夫煉礬。由於科斂過重,以至有的役夫變賣家產也無法抵償而被監押。薛顏奏請停止坊州煉礬,認為河東路所生產的礬已經滯銷,如果停止坊州煉礬,河東路的礬就會轉為暢銷,同時也可免除坊州役夫之苦。這一建議,後來為朝廷所採納。
在各地任職期間,薛顏不僅體察民情,興利除弊,而且處事幹練,頗令不法之徒喪膽。在陝西路任職期滿後,他又被調往河北路任轉運使,以後歷知河陽府(今河南孟縣南)、杭州、徐州、江寧府(今江蘇南京)、河南府(今河南洛陽東)、應天府(今河南商丘),耀州(今陝西耀縣)等州府。天聖三年(1025年),薛顏以光祿卿分司西京(今河南洛陽),不久病逝於家,終年73歲。

薛顏相關事件

薛顏大卿,知江寧府。邏者晝劫人,反執平人以告。顏視其顏色、舉動,叱曰:“爾盜也。”械之,果服。頗亦類此。

薛顏薛顏之孫

薛向(生卒不詳),字帥正,城關鎮西賈村人。薛顏之孫。北宋時為太廟齋郎,永壽主簿,知鄜州(今陝西富縣)時,州遭大水,部卒欲回家救災,未獲準即擅自離崗,因家中房舍淹沒,聚集為盜。向遣吏勸導:“冒法以赴急,人之常情;而不聽若輩歸,此武將不知變之過也;亟完收溺屍,赦汝擅還罪”。部卒復歸,盜亂遂止。他擔任提點刑獄官時,強盜殺人後逃跑。官捕無辜治罪,向察明冤案,平反昭雪,釋放死囚六人,民載道稱頌。
仁宗皇祐四年(1052年),他繼任陝西轉運使時,鬆弛鹽條例,准許商人運鹽入蜀,以此關內人民稱便,官亦得税自豐。薛向又請求以鹽易馬。王安石力主其事。英宗治平元年(1064年),薛向受清澗守將種諤擅興邊事牽連,加之張靖控薛向破壞鹽法,遂使罷官。後賴王安石力排眾議,得以官復原職。
神宗時,王安石推行新法。知薛向才幹,改任江浙荊淮發運使,頗得安石賞識提攜。元豐元年(1078年)累官同知樞密院事。“薛幹練絕人,尤善商財計,計算無遺策,用心至到”,因此益得施展其才華。卒66歲,諡恭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