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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社軒

鎖定
董社軒,男,已故天津港公安局原局長董培軍之子,天津東疆保税港區瑞海國際物流有限公司副董事長兼執行董事。 [4] 
2016年11月9日,法院宣判,瑞海公司副董事長董社軒構成非法儲存危險物質罪、非法經營罪、危險物品肇事罪,數罪併罰,均被判處無期徒刑。 [3] 
中文名
董社軒
國    籍
中國
性    別
父    親
董培軍
職    務
天津瑞海公司副董事長

董社軒人物介紹

2015年08月17日,據媒體報道,瑞海國際的真實股東之一曾以董濛濛(音)這個名字出現,他是已去世的天津港公安局原局長董培軍之子。 [1] 
曾任天津東疆保税港區瑞海國際物流有限公司副董事長兼執行董事。 [4] 

董社軒人物事件

人物調查
記者在網絡上查閲到的信息顯示,喜歡踢球的董社軒曾在濱海新區業餘足球協會超級聯賽中擔任“瑞海物流”球隊隊長。
上述內部人士也曾在業餘時間與董社軒一起踢球,他提到,對方看起來很年輕,像80後。這與各媒體報道的“董濛濛從上世紀90年代開始介入到(物流)這個行業中”不太相符。
另外,在天津泰達集團下屬網站“泰達政府門户網”中查詢泰達內資企業,可查到兩家以“董社軒”為法人代表的企業。 [1] 
刑事拘留
8·12天津濱海新區爆炸事故發生後,公安機關立即開展調查工作。2015年8月14日,依法對瑞海公司及相關人員以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非法儲存危險物質罪立案偵查,對瑞海公司副董事長等12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刑事拘留。 [2] 
刑事判決
2016年11月7日至9日,“8·12”事故相關的27件刑事案件,分別在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天津市濱海新區人民法院等9家基層法院一審公開審理。9日,各法庭分別依法對系列案件作出一審判決。瑞海公司副董事長董社軒,構成非法儲存危險物質罪、非法經營罪危險物品肇事罪,以非法儲存危險物質罪判處無期徒刑;以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50萬元;以危險物品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並處罰金50萬元。 [3-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