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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源市水務局

鎖定
萬源市水務局是萬源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中文名
萬源市水務局
辦公地址
萬源市馱山北路水務局

萬源市水務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水務方面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組織起草本市配套的有關實施辦法及規範性文件,並監督實施。負責擬定全市水務工作的政策、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
二、統一管理全市水資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組織制定全市水資源總體規劃、流域規劃和專業規劃。實行地表水與地下水,水源地與輸水河道、水量與水質、城鎮與農村水資源的統一規劃與調配。負責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工作的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河道行政管理及管護範圍內砂石資源等的開發、利用、保護和供水、排水、污水處理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河道採砂許可制度。
三、擬定全市節約用水政策。編制計劃用水、節約用水規劃,制度有關標準。組織、指導和監督計劃用水、節約用水工作。
四、擬定全市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水功能區劃分。監測溪河湖的水量、水質。積極參與排污水申報登記。審查溪河湖庫排污口的設置、改建和擴建。審定水域納污能力。
五、負責全市水政監察和水務行政法。協調並仲裁部門間、鄉鎮間的重大水事糾紛,查處水事違法案件。
六、擬定水行業經濟調節措施,對水行業各項資金的使用進行宏觀調節、管理、監督、審計。指導全市水行業的供水、水產及多種經營工作,研究提出有關水行業的價格、財務等經濟調節意見。 七、編制、審查小Ⅰ、小Ⅱ型水庫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初審轉報小Ⅰ型水庫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初步設計;組織指導全市溪河、湖庫、河口、灘塗的治理和開發;組織建設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區域的重要水利工程。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的安全監管和全市防洪工作。
八、組織全市農村水利工作,組織協調全市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負責全市城鄉(鎮)供水工作。 九、組織實施職責範圍內的地方電力管理工作;指導水行業地方電站、電網管理、實施技術監督;組織實施農村電氣化建設。
十、負責全市水產漁政工作。擬定漁業資源保護規劃,實施漁業環境監測;負責水生動物的防疫、境內檢疫工作;協調仲裁漁事糾紛,查處各類漁政案件;指導漁船、漁港的安全監管。 十一、負責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監測和綜合防治工作。
十二、負責全市水行業科技與外事外經工作,組織重大水務行業科學研究、技術推廣。組織對水務行業技術質量標準和規程規範的監督實施,承辦水行業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等涉外事務。 十三、指導全市水行業職工隊伍和服務體系建設,指導水行業勞動保護、安全生產工作。
十四、承擔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市防洪抗旱工作;組織建設項目的行洪論證,對河流、水庫等重要水利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
十五、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1] 

萬源市水務局內設機構

辦公室(信訪和羣眾工作股)
承辦機關黨委日常工作。負責水務系統的黨務、組織、人事工作。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事務。組織協調機關黨務、目標管理工作。承辦文秘檔案、政務信息、目標管理、安全保密、機關事務管理工作。組織辦理人大、政協有關意見、建議和提案;組織編撰行業史記和大事記;協調指導本系統社會治安和綜合治理、扶貧計生、精神文明、愛國衞生工作,負責重大會議和重要接待以及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建設、後勤服務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羣眾來信來訪日常工作;組織辦理信訪案件,接待來訪羣眾;對來信來訪進行協調、勸解、調查、處理和回覆;指導本系統下屬單位的來信來訪和維護穩定工作。
計財股
負責編制全市水行業財務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並實施財務、會計和專項經費的綜合管理(含機關財務管理);擬定全市水行業投資計劃、組織資金銜接、協調調度、監督管理;研究提出有關水行業的價格、財務等經濟調節意見;負責全市水務系統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負責本單位的經濟活動、經濟責任、財務收支、國有資產的審計監督;負責醫療保險等保險工作。指導本系統羣團工作,落實實施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管理制度。負責機構編制、勞動工資、人事管理、社會保險、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專業技術人員和工勤服務人員的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年度考核、職工培訓、人事勞動統計和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水利服務體系建設工作。
水利股
負責全市水利工作的規劃與建設管理工作。指導和管理全市農田水利基本建設、人畜飲水、水利工程管理與水管體制改革等工作;負責編制全市水利工程建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組織全市水利工程基建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報告的編制、審查工作;組織實施相關技術規程、規範和標準;負責水利建設項目按基建程序審查專報和市管項目投資計劃的協調銜接工作;負責水庫、山坪塘、渠道等水利設施的整治和小型水利工程的施工質量監督;負責全市水利設施基本建設行業管理,參與水利工程招標投標、工程驗收、審核工程項目決算工作;負責水庫大壩的安全鑑定和病險工程的整治;指導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承辦水利工程管理及水利綜合經營發展的日常工作。
水政水資源股
負責全市水政水資源的統一管理工作。負責宣傳貫徹執行水政及相關法律、法規;組織起草配套的實施辦法及規範性文件並監督實施;組織制定全市水資源總體規劃、流域規劃、專業規劃;對城市規劃及建設項目進行水資源論證;指導水政監察規範化建設和管理,查處重大水事違法案件;組織水資源費徵收工作;組織編制《萬源市水資源公報》。
給排水股
負責全市城鄉(鎮)的供、排水管理和業務技術指導。擬定全市城鄉(鎮)中長期供水計劃、節約用水規劃、供排水系統、污水處理回收利用規劃;組織指導和監督計劃用水、節約用水工作;負責城鄉(鎮)供水、節水、排水的污水再利用管理及調度工作;建立節約用水標準和節水考核指標體系,組織節約用水考核;應用推廣節水技術與器具。組織對水功能區的劃分。監測河漏湖庫的水質、水量,審核江河湖庫排污口的設置、改建和擴大;提出限制排污總量的意見。
規計股
負責全市職責範圍內的地方電力管理;負責本系統地方電力的技改、地方電力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安全生產管理;指導行業地方電站電網管理,實施技術監督,組織農村電氣化建設;組織指導全市城鎮及農村電網改造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農村電氣化價格測算、檢查、監督;實施地方電力項目的環保方案。
河湖管理股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河湖保護、治理、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組織制定全市河湖治理保護規劃,協調和落實“一河一策、綜合實策、多方共治”;指導全市水域及河岸線、河口、灘塗的管理保護和治理開發;負責河道管理範圍內的採砂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河道管理範圍內工程建設方案審查制度;承擔河湖保護的支持保障和技術支撐工作;承擔市河長制辦公室的具體工作;擬定管理和保護河道等水域、岸線、河堤的規章制度、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重要河段的綜合治理、開發;負責河道“三線”劃定及清障工作;負責轄區沿河建築物的初審及河道清潔衞生的監督管理;承辦市委市政府及市水務局交辦的其他事宜。
(下屬機構)水土保持局
貫徹執行水土保持法律法規、配套設施辦法及有關政策;根據地方人民政府水政主觀部門的委託,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市水土保持中、長期規劃及年度實施計劃,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依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全市範圍內資源開發及生產及建設活動中造成的水土流失及防治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負責審批法定權限的水土保持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有關水土保持監督、普查、調查等工作,掌握全市水土保持建設項目,家跨我市水土流失治理速度;開展水土保持科研試驗、宣傳教育工作,積極推廣水土保持先進技術,普及水土保持科學知識,培養水土保持科技人才;負責水土保持信訪和水保檢查、統計工作。
(下屬機構)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
負責《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河道管理條例》及相關實施細則的宣傳、貫徹和執行;負責全市重大汛情、旱情、災情的預報、監測和彙報,協助市政府組織防洪抗旱、防汛搶險、救災及山地災害防禦等工作;負責全市防洪資金、物質的落實和調配。
(下屬機構)水政監察大隊
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等水行政法律、法規;保護水資源、水域、水工程、水土保持生態環境、防洪抗旱和水文監測等有關設施;對水事活動進行監督檢查,調處水事糾紛,維護正常的水事秩序;收水行政主管部門的委託,對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違反水法規的行為實施行政處罰或者採取其他行政措施,辦理徵收行政事業性規費有關事宜;配合協調公安機關和司法機關查處水事治安、刑事案件。
(下屬機構)河長制工作管理中心
承擔總河長辦公室日常工作,市河長制辦公室各項工作。籌辦各類有關“河長制”工作會議,督辦落實會議部署和確定事項,組織推進“河長制”目標任務、工作重點、保障措施。聯繫、調度跨流域、跨地區、跨部門的“河長制”工作。落實全市河、湖、庫、塘的日常監督檢查,督導河湖保護管理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行動的實施,協調組織開展“河長制”工作重大課題的專題調研,組織“河長制”工作問責、督導、檢查和考核獎懲。起草“河長制”工作規章制度,組織“河長制”工作新聞宣傳等。承辦市委市政府及市水務局交辦的其他事宜。
(下屬機構)白沙水務站
宣傳、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水利建設、管理、改革和水行政執法等各項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指導轄區內防汛抗旱、灌溉與排澇、農村水利工程建設、水土保持、農村水電、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水利新技術推廣、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等基層水利工作;指導農民用水合作組織建設與運行;承擔轄區內鄉鎮政府交辦的其他水務工作。
(下屬機構)舊院水務站
負責舊院鎮、井溪鄉、固軍鄉、白羊鄉、鐵礦鄉、蜂桶鄉、堰塘鄉轄區的水務工作。宣傳、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水利建設、管理、改革和水行政執法等各項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指導轄區內防汛抗旱、灌溉與排澇、農村水利工程建設、水土保持、農村水電、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水利新技術推廣、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等基層水利工作;指導農民用水合作組織建設與運行;承擔轄區內鄉鎮政府交辦的其他水務工作。
(下屬機構)羅文水務站
負責羅文鎮、曾家鄉、花樓鄉、長壩鄉轄區的水務工作。宣傳、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水利建設、管理、改革和水行政執法等各項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指導轄區內防汛抗旱、灌溉與排澇、農村水利工程建設、水土保持、農村水電、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水利新技術推廣、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等基層水利工作;指導農民用水合作組織建設與運行;承擔轄區內鄉鎮政府交辦的其他水務工作。
(下屬機構)河口水務站
負責河口鎮、大沙鄉、秦河鄉、廟埡鄉、鷹背鄉轄區水務工作。宣傳、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水利建設、管理、改革和水行政執法等各項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指導轄區內防汛抗旱、灌溉與排澇、農村水利工程建設、水土保持、農村水電、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水利新技術推廣、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等基層水利工作;指導農民用水合作組織建設與運行;承擔轄區內鄉鎮政府交辦的其他水務工作。
(下屬機構)草壩水務站
負責草壩鎮、新店鄉、柳黃鄉、魏家鄉、玉帶鄉、石窩鄉轄區的水務工作。宣傳、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水利建設、管理、改革和水行政執法等各項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指導轄區內防汛抗旱、灌溉與排澇、農村水利工程建設、水土保持、農村水電、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水利新技術推廣、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等基層水利工作;指導農民用水合作組織建設與運行;承擔轄區內鄉鎮政府交辦的其他水務工作。
(下屬機構)黃鐘水務站
負責黃鐘鎮、絲羅鄉、罐壩鄉、中坪鄉、趙塘鄉、石人鄉轄區的水務工作。宣傳、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水利建設、管理、改革和水行政執法等各項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指導轄區內防汛抗旱、灌溉與排澇、農村水利工程建設、水土保持、農村水電、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水利新技術推廣、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等基層水利工作;指導農民用水合作組織建設與運行;承擔轄區內鄉鎮政府交辦的其他水務工作。
(下屬機構)竹峪水務站
負責竹峪鎮、康樂鄉、溪口鄉、虹橋鄉、永寧鄉轄區的水務工作。宣傳、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水利建設、管理、改革和水行政執法等各項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指導轄區內防汛抗旱、灌溉與排澇、農村水利工程建設、水土保持、農村水電、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水利新技術推廣、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等基層水利工作;指導農民用水合作組織建設與運行;承擔轄區內鄉鎮政府交辦的其他水務工作。
(下屬機構)大竹水務站
負責大竹鎮、廟子鄉、紫溪鄉、廟坡鄉、白果鄉、鐘停鄉轄區的水務工作。宣傳、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水利建設、管理、改革和水行政執法等各項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指導轄區內防汛抗旱、灌溉與排澇、農村水利工程建設、水土保持、農村水電、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水利新技術推廣、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等基層水利工作;指導農民用水合作組織建設與運行;承擔轄區內鄉鎮政府交辦的其他水務工作。
(下屬機構)萬源市小型水庫管理所
負責紅星水庫、金山水庫、船兒石水庫、劉家梁水庫等四座水庫的防汛抗旱、水文觀測、工程安全監測,工程運行,工程日常養護管理,管理範圍內的水土資源保護利用,水政監察以及作為獨立法人所應開展的行政、技術、資產、輔助生產等日常管理活動。負責太平鎮、茶埡鄉、官渡鎮、青花鎮、皮窩鄉、梨樹鄉、長石鄉轄區的水務工作。
(下屬機構)中型水庫建設管理局
負責中型水庫工程項目的建設和運行管理。 [2] 

萬源市水務局現任領導

局長:廖志華 [5] 

萬源市水務局機構榮譽

2021年2月,被四川省水利廳授予“2020年度全省農村水利工作先進集體”稱號。 [4] 
2021年4月22日,被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授予“四川省脱貧攻堅先進集體”稱號。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