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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利普一世

(黑森伯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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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利普一世(Philip I;1504年11月13日-1567年3月31日),黑森伯爵。他的綽號是 "慷慨的菲利普(the Magnanimous)"。 [1] 
中文名
菲利普一世
外文名
Philip I
出生日期
1504年11月13日
逝世日期
1567年3月31日

菲利普一世人物生平

菲利普一世於1504年11月13日出生在馬爾堡,他是黑森伯爵威廉二世與梅克倫堡的安娜的兒子。1509年,他成為黑森伯爵。 [1]  菲利普於1518年掌權,當時正值動盪不安的時期,農民騷亂有可能蔓延到黑森。由於菲利普的果斷行動,他於1525年5月在圖林根的弗蘭肯豪森戰勝了托馬斯·閔采爾的農民軍,從而扼殺了整個德意志中部的農民運動。 [12] 
早年的經歷促使這位對自己的弱勢地位有着現實認識的年輕人很早就開始尋找盟友;結盟成為了他政策的一貫特點。早在1519年,他就加入了由哈布斯堡家族控制的施瓦本聯盟。當哈布斯堡家族在他與拿騷伯爵爭奪卡岑恩博根繼承權的過程中對他越來越不友好時,他尋求與世襲的薩克森選帝侯國建立更緊密的關係。教派問題變得至關重要。菲利普從1524年起公開皈依馬丁·路德的教義,這當然可以看作是個人良知的決定;然而,這也為他提供了將自己和國家從相互競爭的權威、羅馬教會以及不久後的皇帝手中解放出來的機會。1526年的施派爾敕令似乎為局勢的重組留出了餘地。同年秋天召開的霍姆堡宗教會議確定了新的教會和社會秩序的主要特徵。菲利普立即開始將修道院世俗化並沒收教會財產,這些財產現在由國家控制,用於完成以前由教會完成的任務:照顧窮人、建立醫院(最初在海納和默克豪森)以及支付牧師和馬爾堡大學教授的工資,該大學於1527年作為新教幹部學校成立。不過,盈餘也被用於公共利益、包括軍事目的在內的一般國家任務。在監管人亞當·克拉夫特的領導下,開始建立新的教會組織。1528年取消了美因茨大主教的教會管轄權,這使黑森的教派統一受益匪淺,對宗教改革分支的鎮壓也是如此,儘管黑森在1534年參與了在明斯特打擊 "再洗禮派帝國 "的行動,但菲利普在自己的州內仍以極大的寬容對待宗教改革的分支。 [12] 
由於薩克森選帝侯約翰的抵制,通過與英國和法國簽訂條約將 "施馬爾卡爾登聯盟 "擴大為一個全歐洲的反哈布斯堡聯盟的努力受挫。然而,由於 1532/34年與法國國王弗朗索瓦一世的單獨協議,菲利普得以在將符騰堡公爵烏爾裏希送回被奧地利吞併的土地的戰役中獲得法國的支持。1534 年卡登和約簽訂後,菲利普試圖謹慎地接近皇帝。另外一個動機可能是他與宮廷女官瑪格麗特·馮·德爾·薩勒的重婚違反了帝國法律。在1541年簽訂的《雷根斯堡密約》中,查理五世起初答應原諒菲利普所做的一切;作為回報,菲利普必須保證幾乎無條件地支持帝國政策。然而,早在1542年,查理五世就與薩克森的約翰·弗里德里希一世一起,將紐倫堡 "基督教聯盟 "的首領不倫瑞克的海因裏希公爵驅逐出境,並在 1545 年企圖重新徵服時將其囚禁。 [12] 
對於皇帝查理五世來説,這是消滅帝國中永遠的麻煩製造者的最後動力,他把菲利普視為麻煩製造者。1546 年夏,施馬爾卡爾登人試圖以先發制人的方式阻止即將到來的進攻,但在初戰告捷後,菲利普的女婿薩克森公爵莫里茨作為皇帝的盟友佔領了他的非法堂兄選帝侯約翰·弗里德里希一世的土地,施馬爾卡爾登人不得不撤軍。1547年春,在皇帝的反擊中,英國國王亨利八世和法國國王弗朗索瓦一世相繼去世,使菲利普希望得到英法幫助的願望破滅了。在米爾貝格戰役中俘虜薩克森選帝侯後,菲利普也被迫放棄,並於1547年6月在哈勒投降,臣服於皇帝。施馬爾卡爾德聯盟的覆滅似乎讓查理五世放手一搏。1548 年在奧格斯堡帝國議會上宣佈的《臨時協議》啓動了德國幾乎不加掩飾的再天主教化進程。然而,被無限期監禁在荷蘭的菲利普為了能更快獲釋而下令在黑森推行的這一舉措,卻因受到家族和黑森神職人員的抵制而失敗了。 [12] 
直到1552年,他的兒子威廉四世和女婿薩克森的莫里茨與法國國王亨利二世結成所謂的 "王子們的陰謀"(Conspiracy of Princes),戰火重燃,菲利普才重獲自由。回國後,菲利普主要致力於重建因戰爭而負債累累的國家。這包括在德國首次引入作為直接税的一般財產税和作為間接税的啤酒和葡萄酒消費税,從而建立起一套金融體系。不過,在整個歐洲,在法國、匈牙利和荷蘭,他也繼續支持新教徒的事業。在這樣做的過程中,他知道如何通過採取謹慎的年齡政策來避免承擔嚴格的條約義務和再次捲入軍事衝突的風險。他去世後,留給後人的是一個內外鞏固、管理有效、財政健全的國家。與他早先的意圖相反,他在 1560年的遺願中沒有遵守最初確立的長子繼承順序,而是將土地分給了四個婚生子,並將較小部分領土補償給了旁系親屬的兒子。通過共同機構將全國各地聯繫起來的做法並沒有延續到下一代。 [12] 
菲利普與薩克森的克里斯蒂娜 菲利普與薩克森的克里斯蒂娜 [13]
1523年12月11日,菲利普與薩克森的克里斯蒂娜在德累斯頓結婚,克里斯蒂娜是薩克森公爵格奧爾格與波蘭公主芭芭拉·雅蓋隆卡的女兒。兩人婚後生育了十名子女。他是新教王公聯盟的創始人。1529年,他簽署了神聖羅馬帝國改革各邦針對斯皮爾議會關於維持宗教現狀的詔書而提出的 "抗議書"。在1540年,克里斯蒂娜沒有去世也沒有離婚的情況下,菲利普與瑪格麗特·馮·德爾·薩勒重婚,並與其生育了九名子女。1567年3月31日,菲利普一世在卡塞爾去世,享年62歲。 [1] 

菲利普一世家庭成員

與薩克森的克里斯蒂娜的子女:
  • 阿格內斯(Agnes;1527年5月31日-1555年11月4日),1541年1月9日與薩克森選帝侯莫里茨結婚,有後代;1555年5月26日與薩克森公爵約翰·弗里德里希二世結婚,無後代 [2] 
  • 安娜(Anna;1529年10月26日-1591年7月10日),1544年2月24日與普法爾茨-茨魏布呂肯伯爵沃爾夫岡結婚,有後代 [3] 
  • 威廉四世(Wilhelm IV;1532年6月24日-1592年8月25日),黑森-卡塞爾伯爵。1566年2月12日與符騰堡的扎比內結婚,有後代 [4] 
  • 菲利普·路德維希(Philipp Ludwig;1534年-1535年),夭折 [5] 
  • 芭芭拉(Barbara;1536年4月8日-1597年6月8日),1555年9月10日與符騰堡-蒙貝爾加德公爵格奧爾格一世結婚,有後代;1568年11月11日與瓦爾德克伯爵丹尼爾結婚,無後代 [6] 
  • 路德維希四世(Ludwig IV;1537年5月27日-1604年10月9日),黑森-馬爾堡伯爵。1563年5月10日與符騰堡的黑德維希結婚,無後代;1591年與曼斯費爾德的瑪麗結婚,無後代 [7] 
  • 伊麗莎白(Elisabeth;1539年2月13日-1582年3月14日),1560年7月8日與普法爾茨選侯路德維希六世結婚,有後代 [8] 
  • 菲利普二世(Philipp II;1541年4月22日-1583年11月20日),黑森-萊因費爾斯伯爵。1569年與普法爾茨的安娜·伊麗莎白(弗里德里希三世之女)結婚,無後代 [9] 
  • 克里斯蒂娜(Christine;1543年6月29日-1604年5月13日),1564年12月17日與荷爾斯泰因-戈託普公爵阿道夫結婚,有後代 [10] 
  • 格奧爾格一世(Georg I;1547年9月10日-1596年2月7日),黑森-達姆施塔特伯爵。1572年8月17日與利珀的瑪格達萊娜結婚,有後代;1589年5月25日與符騰堡的埃萊奧諾雷結婚,無倖存後代 [11]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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