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華林寺

(福建省福州市的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鎖定
華林寺,是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位於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北隅、屏山南麓。北宋乾德二年(964年),吳越國王錢氏割據時,福州郡守為祈求國境安寧而建,初名“越山吉祥禪院”。
華林寺,宋高宗趙構賜御書“越名“越山吉祥禪院”。宋高宗趙構賜御書“越山、環峯”,明正統九年(1444年)賜額“華林寺”。名臣李綱、張浚等均曾寓遊於此。
中文名
華林寺
外文名
Hualin Temple
地理位置
福州市鼓樓區華林路78號 [1] 
開放時間
9:00-17:00,週一閉館 [1] 
類    型
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建造時間
北宋乾德二年(964年)

華林寺寺廟簡介

華林寺大殿,位居華林寺主軸線的中心位置。華林寺幾經廢興,原有殿堂、亭閣等建築大部廢毀,現僅存這座大雄寶殿為宋代遺構。
1958年文物普查發現,一度定為南宋建築,其後幾經考察,又做了全面測繪,確認其風格型制頗具隋唐遺風,建造年代不會晚於五代末北宋初。
宋代的《三山志》等史書記載,吳越國擁有福州時期,郡守鮑樇讓於錢氏十八年(北宋乾德二年,公元964年),拆除五代閩國宮殿等建築用於修建華林寺等佛廟相吻合。

華林寺佈局結構

大殿內部 大殿內部
華林寺大殿為抬梁式構架,包裹着宋代初建時的構架,單檐歇山頂,坐北朝南,平面近方形,面闊三間,進深四間,高15.5米,面積574平方米,共用檐柱14根,內柱4根。
大殿主體構架為八架椽屋前後乳栿用四柱,徹上露明造。為了容納內槽佛像的高度,內柱高過檐柱2.62米,屬廳堂型構架,但其內柱柱頭上又有高度近3米的栱枋,與四周檐柱上三層首尾相接,形成一個不在同一標高上的鋪作層。因此,它的構架是一種特殊的廳堂型構架。
殿內構件造型優美,使大殿在古樸雄渾中顯出南方建築特有的輕快秀麗的格調。
大殿的四檐及內柱頭上均施斗栱,斗拱組合嚴謹、簡潔。外檐鋪作為七鋪作雙抄三下昂重拱造,柱頭及補間鋪作均為七鋪作雙抄雙下昂重拱偷心造,鬥底作皿板形,用材碩大,均按需要隨宜加減,大量運用插拱。除轉角鋪作出跳用足材外,其餘均用單材。
梁、栿、前檐闌額均為月梁造,以粗大的原木製成,斷面近圓形,額上不施普柏枋,前檐補間鋪作櫨鬥直接坐於闌額上。
18根豐盈粗拙的樑柱呈梭形狀,其中四根內柱高7.2米,古樸挺拔。
不對稱曲線形成自由流暢輪廓的雲形駝峯在梁栿上的運用,動態盎然。昂嘴曲線砍作三段,沿曲線輪廓微刻線腳一道,活潑自然。
裝飾構件與淺雕團窠及彩繪的巧妙結合,線條簡潔粗獷,皆具有獨特風格,為國內罕見。
脊檁、前廊東西和後檐乳栿的下皮,保留有清康熙三十六年(1697)、道光四年(1824)、同治十三年(1874)等重修的紀年題刻,及“法輪常轉”、“國界安寧”、“皇圖鞏固”、“帝道遐昌”、“佛日增輝”等宋代以來吉祥語題刻,頗為珍貴。大殿施工技術精湛,構件造型精美,用料超等,地方氣息濃郁。

華林寺寺內設施

華林寺歷經幾多春秋,僅存大殿,後增建山門、左右配殿和廊廡。大殿為抬梁式構架,單檐九脊頂,高15.5米,面積574平方米。
大殿有18根木柱,柱子以上全由斗拱支撐,不用一根鐵釘。
其建造手法在全國唐宋木構建築中獨具一格,對日本鎌倉時期(12世紀末)的“大佛樣”、“天竺樣”建築風格影響頗大。
華林寺大殿 華林寺大殿
大殿雖經明、清兩朝多次重修,增建周廊下檐,但其主要構件仍為千年原物,是我國長江以南最古老的木構建築物。寺內存有宋代高宗趙構篆書殘碑一方,清康熙《華林禪寺香燈碑》、民國《林森紀念堂碑》等。
華林寺寺內原有御書刻石、大雄寶殿、環峯亭、絕學寮、勝會亭,歷經幾多春秋,早已毀廢,僅存山門、左右配殿、廊廡和大殿。
大殿雖經明、清兩朝多次重修,增建周廊下檐,但大殿的主要構件(樑架、斗拱等)仍為初建時的原物,保存唐宋建築風格,是中國長江以南最古老的木構建築物。
華林寺創建於宋朝初年,它的構架形式,不但可以看出北宋的建築特點,而且還可以上窺前代的建築風格。
由於中國長江以南地區多雨、潮濕,古代木構建築很難保留下來,在宋代木構建築本來就保存很少的南方地區,此殿尤顯珍貴,是研究古建築的珍貴實物資料。

華林寺文物保護

1982年2月23日,華林寺大殿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佈為第二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1985年~1990年,國家撥專款進行了大修。大殿落架大修,為避開殿後緊挨着的大樓,大殿整體向東南遷移了14.6米、南移8.3米。
除修復了大殿外,另增建山門、配殿、兩廊及四隅圍牆等附屬建築,並建立了華林寺文物保護所,大殿闢為古代建築博物館
保護範圍:東至福建日報社圍牆,西至火神廟(含火神廟),南至華林路,北至省委大樓。

華林寺建築風格

一、大殿為八架椽屋,大殿有十八根木柱,斗拱和樑架交融在一起,柱子以上幾乎全部由斗拱支撐,梁的作用反而比斗拱小,並且不用一根鐵釘。
二、大殿用材為一等材。宋《營造法式》規定,九間或十一間大殿方能用一等材。而華林寺大殿僅面闊三間,進深四間,卻用一等材,是中國古建築中的特例。
三、大殿中的十八根木柱皆為梭柱,檐柱肥而短,柱高不及柱徑的八倍,且沿用更古老建築的柱式,中徑大,上徑、底徑小的兩頭卷雜的做法。這種形式曾在南北朝盛行,隋、唐以後極少見。有的可上溯至隋唐、六朝,或在相當於隋唐時代的日本早期建築中找到先例,有的已不見於北方唐代建築遺構中,可為國內少有。
四、在梁的造型上,平梁、四檐梁的斷面分別呈圓形、或月梁形,頂面隆起,形成巨大的方形駝峯。其建造手法在全國唐、宋木構建築中獨具一格,日本鎌倉時期“大佛祥”建築深受此類建築風格影響。
五、大殿在構造和藝術處理上帶有明顯的地方特徵,如柱子的上下卷殺做法,雲形駝峯,昂面的雙梟雙混曲線,圓形斷面的月梁,柱頭方、羅漢方和撩檐方上鐫刻團窠等。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