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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夏藍籌核心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鎖定
- 基金簡稱
- 華夏藍籌混合LOF
- 基金類型
- 混合型
- 基金狀態
- 正常
- 基金公司
- 華夏基金
- 基金管理費
- 1.50%
- 首募規模
- 5.00億
- 託管銀行
- 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
- 160311
- 成立日期
- 20070424
- 基金託管費
- 0.25%
華夏藍籌核心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投資目標
追求在有效控制風險的前提下實現基金資產的穩健、持續增值。
華夏藍籌核心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投資範圍
限於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上市交易的股票、債券、資產支持證券、權證及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在金融衍生產品(如股指期貨)推出後,本基金還可依據法律法規的規定運用金融衍生產品進行投資風險管理。
華夏藍籌核心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投資策略
1.資產配置策略
本基金將結合宏觀經濟環境、政策形勢、證券市場走勢的綜合分析,主動判斷市場時機,進行積極的資產配置,合理確定基金在股票、債券等各類資產類別上的投資比例,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投資組合的風險、提高收益。
2.股票投資策略
本基金總體上採取“核心-衞星策略”,即將基金股票資產分成兩部分,其中核心部分在投資組合中佔較大比重(不低於股票資產的80%),投資較為穩定,對整個投資組合的長期風險收益特徵起到決定性作用;衞星部分在投資組合中佔權重較小,投資更加主動、積極和靈活,以追求超額收益為目標。
3.債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債券投資將以優化流動性管理、分散投資風險為主要目標,同時根據需要進行積極操作,以提高基金收益。
華夏藍籌核心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收益分配原則
1.每份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2.如果基金投資當期出現淨虧損,則不進行收益分配。
3.基金當期收益先彌補前期虧損後,方可進行當期收益分配。
4.基金收益分配後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
5.在符合上述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於可分配收益的50%。
6.基金份額持有人可以選擇取得現金或將所獲紅利再投資於本基金,選擇採取紅利再投資形式的,分紅資金按分紅權益再投資日的基金份額淨值轉成相應的基金份額;如果基金份額持有人未選擇收益分配方式,則默認為現金方式。
7.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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