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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澤市文廣新局

鎖定
菏澤市文廣新局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定全市文化經濟政策,管理全市文化、文物、新聞出版專項經費及直屬事業單位經費,監督指導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及全市文化事業綜合統計工作。
中文名
菏澤市文廣新局
行政區域
菏澤市
釋    義
政府部門
內設機構
辦公室等

菏澤市文廣新局機構簡介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日常工作;負責制定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計劃,負責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和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機關文秘、信訪、信息、督辦、檔案、機要、保密、保衞、資產管理、後勤服務、會議組織安排工作;組織擬定全市文化事業發展戰略和規劃。

菏澤市文廣新局部門職能

人事科職能:
研究擬定全市文化藝術人才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人事、勞動工資、計劃生育和社會保障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市直文化系統人事檔案管理工作。
文化產業科職能:
貫徹落實國家文化產業政策;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文化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研究提出調整文化產業結構和培育文化產業要素市場的意見和措施;指導協調全市文化產業發展和人才培養工作。
版權管理科職能:
研究制定我市著作權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處理我市與國外及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著作權關係的有關事宜;審核登記涉外著作權合同,管理涉外著作權貿易活動;依法查處著作權侵權行為,調解著作權糾紛;審核申報著作權集體管理、代理機構設立,登記作品著作權歸屬與轉讓的審核、申報事項;監督管理作品的著作權登記和法定許可使用作品的工作;研究擬定全市新聞出版管理政策規定並組織實施;負責行政複議工作;參與擬訂我市新聞出版業的經濟政策和各種經濟調節措施;負責制定本系統法規培訓、崗位培訓規劃並協調實施。
印刷發行管理科職能:
負責監督管理全市印刷業和書報刊發行工作,研究提出書刊印刷業和發行業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監督執行書報刊印刷的專業標準和國家標準;審核和申報出版物印刷國家級定點企業、省級定點企業和出版物印製許可證企業;審核申報設立的圖書報刊總髮行單位、批發單位,負責書報刊印刷、發行單位的年檢登記工作,組織查處書報刊印刷、發行單位的違規行為;負責全市出版物市場“打黃打非”工作,制訂全市出版物市場清理整頓工作政策規定和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查處非法出版活動和非法出版物;承擔市“掃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圖書報刊管理科職能:
負責全市圖書出版和報紙、期刊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報紙、期刊結構佈局和發展規劃;負責報紙、期刊的質量管理和報紙、期刊審讀工作;負責國家、省級報紙、期刊評獎的推薦評審工作;審核、申報報紙開版、刊期和期刊開本、頁碼等主要項目的變更;負責報刊、內部資料的審批和管理;負責報刊社年檢登記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駐菏記者站,負責全市記者證的管理和發放工作;查處違反報紙、期刊管理規定的行為。
文化市場管理科職能:
研究擬定全市文化市場和以商品形式進入流通領域的文化產品以及文化娛樂經營活動的管理政策並監督實施;管理文藝演出市場、文化娛樂市場;管理音像製品的批發、出售、放映;指導全市文化市場稽查工作,組織查處違禁電子出版物和音像、電子出版物複製單位的違規行為。
文化科職能:
管理全市社會文化事業,研究擬定羣眾文化、少數民族文化、少年兒童文化、圖書館等社會文化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文化藝術普及工作;推動全市企業文化、校園文化、社會文化、農村文化的發展;指導協調全市重大社會文化活動;指導圖書文獻資源的建設、開發和利用;推進全市各類圖書館問的協作和標準化、現代化建設;管理全市文物、博物館事業,擬定文物、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全市文物開發、搶救、發掘利用、管理、保護等工作,協調全市博物館建設與發展。
藝術科職能:
管理全市文學藝術事業,研究擬定並組織實施藝術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全市藝術創作與生產,指導和組織全市重大文藝活動和羣眾文化活動;研究指導全市藝術改革工作;指導協調重點藝術和文物科研攻關與成果的推廣工作;推進藝術教育改革;指導直屬藝術單位的業務建設;協調全市文藝事業發展的結構和佈局。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