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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陵縣公安局

鎖定
茶陵縣位於湖南省東部,隸屬株洲市,是井岡山革命根據地六縣之一,湘贛革命根據地重點縣、模範縣,是毛澤東親手締造的中國第一個紅色政權。茶陵縣公安局是茶陵縣人民政府下設主管全縣公安工作的職能部門。
中文名
茶陵縣公安局
外文名
Chaling County Public Security Bureau
所屬地區
湖南株洲
單位職能
15項
局    長
周勝
政    委
楊波
內設機構
指揮中心 法制室等
主要獎項
全省命案偵破工作先進單位,全市綜治維穩先進單位
地    址
湖南省株洲市茶陵縣公園路1號

茶陵縣公安局單位簡介

茶陵縣公安局是茶陵縣人民政府下設主管全縣公安工作的職能部門,現有在職民警323人(含交警58人),輔警162人。縣局現設政治工作室、警務保障室、法制室、紀檢監察室等4個綜合管理機構和指揮中心、國內安全保衞大隊、刑事偵查大隊、治安管理大隊、人口與出入境管理大隊、交通警察大隊、網絡安全保衞大隊、禁毒大隊、經濟犯罪偵查大隊、巡特警大隊、重點工程執法大隊、城市管理大隊、看守所、拘留所等14個執法勤務機構,下設城關、下東、腰陂、高隴、平水、嚴塘、湖口等7箇中心派出所和思聰、米江、潞水、界首、浣溪等5個鄉鎮派出所。 [1] 

茶陵縣公安局單位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全縣公安工作的部署,並指導監督和檢查落實情況。
(二)掌握影響全縣社會政治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分析研究全縣社會政治動態、治安狀況、刑事犯罪和經濟犯罪情況,制定預防、打擊犯罪的對策。
(三)搞好案件的偵查工作,打擊刑事犯罪和經濟犯罪活動,協助或直接偵查危害國內安全的案件,查禁和打擊邪教組織及有害氣功的非法活動、協調處置治安事故(事件)和騷動。
(四)負責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行為,調處糾紛;依法管理非軍用系統槍支彈藥、管制刀具、危險爆炸物品;負責特種行業和公共場所的治安管理。
(五)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證,負責人口管理統計工作。
(六)負責出入境管理和外國人在茶居留、旅行的有關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查處涉外案件。
(七)指導全縣的消防工作。
(八)負責維護全縣林業社會治安秩序,承擔查處破壞森林資源犯罪案件。
(九)負責全縣道路安全檢查,維護交通秩序;負責機動車輛、駕駛員的管理和交通事故的查處工作。
(十)負責對被判管制、拘役、剝奪政治權利、宣告緩刑、假釋和監外執行的罪犯執行刑罰和監督考察;羈押被依法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指導、協調縣武裝警察中隊工作。
(十一)負責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衞工作,指導羣眾性治安保衞組織治安防範工作的開展。
(十二)負責公安“110”報警的處置和治安巡邏等工作。
(十三)負責做好對來茶的黨和國家領導人以及重要外賓、重要會議和重大慶典活動的安全保衞工作。
(十四)負責公安系統的裝備和配備的計劃,並做好申報、分配、管理等工作。
(十五)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2] 

茶陵縣公安局內設機構

指揮中心
承擔局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日常工作;承擔局機關信息、統計、保密、督查、建議提案辦理等工作;承擔全縣公安機關綜合考評工作;承擔指導、監督110接處警和應急管理的工作;承擔受理公眾對公安民警違法違紀和社會治安等問題的電話投訴、舉報的工作;承擔110報警服務枱建設、管理、指導工作;擬訂公安信息化發展規劃;承擔全縣公安計算機通信網絡建設和管理工作;承擔組織開發建立公安業務數據庫的工作。 [2] 
政治工作辦公室
負責組織實施和指導全局公安隊伍的思想、組織和紀律作風建設;負責全局公安民警的教育、培訓工作;研究擬定符合實際的內部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標準,經批准後組織實施;負責對全局民警進行精細化管理、考核、考察和獎懲呈報工作;負責全局各單位的人員調配和中層幹部的任免呈報;負責全局民警的警銜呈報、工資福利、社會保險、優撫工作和離退休手續的辦理;負責局黨委會的會務準備和會議記錄以及黨委文件的擬定、印發;負責全局的內、外宣傳工作;負責全局的黨、團、工、青、婦等工作。
法制室
承擔擬訂公安法制工作總體規劃;承擔規範性文件的審核工作;承擔組織開展案件審核、執法檢查和考核評議等內部執法監督工作;承擔組織、指導和辦理行政聽證、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國家賠償和行政許可網上審核的工作;承辦少年收容教養案件和上級交辦的案件;承擔局機關單位直接承辦案件的有關審查和移送起訴工作;承擔指導和監督勞動教養審批工作;承擔受理和回覆系統內行政審批事項的工作;承擔局機關信訪、羣眾來訪和指導全縣公安機關的信訪工作。
警務保障室
承擔縣局公安警務保障工作;承擔申報撥付各項公安經費工作;承擔縣局經費預、決算工作;承擔局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及基建維修工作;擬訂全局公安裝備規劃和標準;承擔全局公安機關警用裝備、被裝配備的計劃、採購和發放工作;擬訂全局公安科學技術發展規劃;承擔組織公安科技立項、成果鑑定和技術申報及推廣的工作;承擔收集管理和發佈公安科技信息的工作;承擔局機關公務接待、後勤管理和安全保衞工作。
紀檢監察室
負責對全局民警執法執紀的監督和違法案件(問題)的查處;負責接待和受理人民羣眾對民警的投訴、舉報、信訪,並負責調查核實工作;負責對全局各單位、部門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的情況進行督察;負責全局內部財務、裝備、基本建設的審計工作;負責牽頭查處各種侵犯民警合法權益的案件,保護民警正當的合法權益。
國內安全保衞大隊
承擔有關社會穩定及影響國內安全的情報信息工作,研究擬訂對策;承擔組織、指導、監督對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穩定案件和事件的處置工作;承擔專案派遣工作;承擔組織開展全縣宗教、民族領域重點控制和安全保衞工作;承擔組織和指導高校、文化、科研單位的安全保衞工作;承辦上級交辦的重大案件和重要事項。
刑事偵查大隊
承擔掌握全縣刑事犯罪動態,收集、通報、交流刑事犯罪信息,並擬訂預防和打擊對策;承擔組織、指導和監督全縣公安機關打擊刑事犯罪的工作;承擔督查上級交辦的大要案件的工作;承擔組織指揮現行重特大案件偵破工作;承擔組織、協調刑事案件管轄分工和跨區域案件協調的工作;承擔全縣刑事技術工作的指導和管理工作。承擔組織、指導、監督毒品預防教育、禁吸戒毒、無毒社區創建、禁種鏟毒工作及麻醉藥品、精神藥品安全管理、易製毒化學品管制、娛樂場所禁毒管理等工作;承擔縣政府禁毒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治安管理大隊
擬訂和實施治安管理的政策、規定;掌握全縣治安管理工作情況,並提出工作對策;承擔指導和監督公安機關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案件的工作;承擔組織、指導和協調治安部門管轄的104種刑事案件辦理工作;承辦上級交辦的案件;承擔指導和管理槍支彈藥、危險爆炸、特種行業和公共場所的治安工作;承擔指導派出所建設的工作;承擔指導羣眾性治安保衞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承擔指導和參與大型活動的治安保衞工作;承擔指導和協調縣處置羣體性治安事件的工作;承擔集會、遊行、示威和精神病犯罪嫌疑人強制治療的審批工作;承擔淫穢物品的鑑定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行為的查處工作;承擔指導企事業單位的內部安全保衞工作;承擔指導和監督公安機關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重點建設工程的安全保衞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承擔對社會公共安全防範產品和工程實施技術監督的工作。
人口與出入境管理大隊
承擔組織、指導全縣公安機關人口與出入境管理工作;承擔户籍管理和居民身份證管理工作;承辦全縣人口統計工作;承擔指導工作對象的管理和人口信息工作;承擔指導全縣流動人口治安管理的工作;承擔全縣人口與出入境業務信息工作平台、公民信息系統的規劃、建設、管理工作;承擔為全縣公安機關提供人口信息查詢服務和人口信息共享工作;承擔對全縣公民因私事出國,來往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申請的受理、審批和管理工作;承擔保護公民因私事出入境的合法權益,預防和依法查處公民出入境違法犯罪活動的工作;承擔控制法定不準出入境人員的出入境活動的工作;承擔管理入籍、復籍、退籍等國籍事務的工作;承擔打擊非法移民、查處違反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規和妨害邊境管理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的工作;承擔指導全縣涉外案件的查處工作;承擔收集處理出入境活動中影響社會穩定和出入境正常秩序的情報信息的工作;承擔對全縣出入境中介機構進行管理的工作;承擔對出國境組團旅行社進行相關業務指導的工作;承擔全縣公安外事工作。
網絡安全保衞大隊
承擔負責掌握全縣網技工作情況,擬訂有關網技工作的制度;承擔指導全縣的網技工作;承擔組織重大案件的技術支援工作;承擔運用技術手段獲取情報信息的工作,參與重大案件的偵查和處置重大羣體性事件;承擔指導並組織實施網絡安全保衞工作;掌握信息網絡違法犯罪動態和偵辦網絡犯罪案件;擬訂信息安全政策和技術規範;承擔組織、指導和協調全縣信息網絡安全等級、網絡安全保護的工作;承擔組織、指導和協調全縣互聯網信息監控工作;承擔網上輿情控制工作;承擔組織、指導和協調全市計算機安全專用產品安全管理和病毒防範工作;承擔對網上有害信息、病毒、非法入侵等網絡突發事件的接警和應急處置工作;承擔規劃、組織、指導和實施全縣網技技術手段建設和維護工作。
經濟犯罪偵查大隊
承擔掌握全縣經濟犯罪動態,分析研究經濟犯罪情況,擬訂預防、打擊經濟犯罪對策;承擔組織、指導和協調跨縣市區重特大經濟案件的偵查工作;承擔組織、指導和監督全市公安機關對經濟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承擔直接偵辦或偵辦上級交辦的重大經濟犯罪案件的工作。
交通警察大隊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交通警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制定交通警察工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維護交通秩序,糾正交通違章行為,打擊交通肇事犯罪;處理轄區內重大以下道路交通事故,負責特大交通事故的現場維護、報告,協助上級交警機關勘驗、調查和處理工作;負責機動車、駕駛員的年度審驗和摩托車、四輪運輸車的上户和核發牌照;協助上級公安交管部門辦理大、小客貨車的上户手續和做好各類駕駛員的報名、培訓、考試和換證工作;負責全縣道路交通安全的宣傳教育以及交通安全村校、站、場和平安大道、暢安工程的創建工作;做好道路交通標誌、標線、停車場(點)的設置工作,搞好危險路段的勘查,並向縣政府及有關部門提出整改意見;負責機動車駕駛員的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開展安全競賽活動;負責維護公路治安秩序,預防和制止公路上發生的違法犯罪活動,打擊車匪路霸;堵截逃犯和其他犯罪嫌疑人,依法查處亂設站卡、亂罰款、亂收費行為;接受公民報警,做好遭受意外傷害、突然患病或者遇險人員的救助工作。
城市管理(巡特警)大隊
承擔查處妨礙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人員執法公務、暴力抗法案件;負責查處偷盜、損毀、破壞市政公用設施等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和涉嫌犯罪的案件。對所轄區域街道、小區、重點部位和社會面的治安防控,嚴防盜竊、搶奪等街頭犯罪案件發生,確保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承擔安全隱患檢查和街面可疑人員盤查;承擔哨卡和其他重要卡點的盤查和守護;抓獲現行犯罪嫌疑人員並及時送交公安機關處理,繳獲的贓款贓物及時移交公安機關處理;開展法制宣傳,協助綜治部門開展自防自治。
看守所
承擔羈押被依法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對其實行武裝看守工作;承擔犯罪嫌疑人的教育和管理工作,保障偵查、起訴和審判工作的進行,承擔留所服刑罪犯的監督管理工作。
拘留所
承擔對被裁決行政拘留人員和被裁定司法拘留人員進行看守、管理和教育的工作;承擔組織被拘留人員參加適當生產勞動的工作。
派出機構
縣公安局在雲陽、下東、腰潞、高隴、虎踞、嚴塘、湖口、思聰、界首、洣江等10個鄉鎮分別設立了派出所,承擔各自轄區公安保衞任務,掌握社會動態,維護社會穩定和安定;組織偵查破案,預防打擊違法犯罪;負責進行治安管理,維護社會治安秩序;負責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證等工作;負責禁毒、緝毒工作;實施消防監督;承辦縣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2] 

茶陵縣公安局所獲榮譽

近年來,茶陵縣公安局在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的堅強領導下,勵精圖治、昂揚奮進,充分發揚“以公安民警的辛勞換取犀城人民的安寧”之優良傳統,切實將“忠誠、公正、服務、奉獻”的核心價值觀貫穿於抓班子、帶隊伍、促工作、保平安等各項工作中,使隊伍建設和業務工作有了全面發展,人民羣眾的安全感和滿意度穩步提升。先後被部、省、市各級領導機關授予“工作成績突出集體”、“全省命案偵破工作先進單位”、“省文明衞生單位”、“全市綜治維穩先進單位”、“全市公安機關打擊多發性侵財犯罪先進單位”、“全市公安機關社區警務工作先進單位”、“全市公安機關創新務實先進單位”和“全市公安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先進單位”等榮譽稱號,為維護全縣社會政治穩定、打擊違法犯罪、服務經濟發展、營造和諧環境做出了傑出的貢獻,真正踐行了“人民公安為人民”的莊嚴承諾。 [2] 
2023年1月,茶陵縣公安局經偵大隊榮獲“最美警隊”稱號。 [4] 

茶陵縣公安局領導信息

縣人民政府副縣長、黨委書記、局長:周勝
工作分工:主持全面工作,聯繫雲陽派出所工作。
縣人民政府副調研員、黨委副書記、政委:楊波
工作分工:協助局長抓全面工作,主管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分管森林公安局,聯繫下東中心派出所工作。
黨委副書記、副局長、交警大隊大隊長:顏勇軍
工作分工:分管交通警察大隊和消防救援大隊工作,協助局長聯繫雲陽派出所工作。
黨委委員、副局長:彭曉明
工作分工:分管指揮中心、警務保障室和基建辦工作,聯繫虎踞中心派出所工作。
黨委委員、副局長:肖清華
工作分工:分管法制室、經濟犯罪偵查大隊、看守所和拘留所工作,聯繫湖口中心派出所工作。
黨委委員、副局長:馮 斌
分管刑事偵查大隊、網絡安全保衞大隊和禁毒大隊工作,聯繫腰潞中心派出所工作。
黨委委員、政治工作辦公室主任:肖飛
工作分工:分管政治工作辦公室、紀檢監察室、工會和人口與出入境管理大隊工作,聯繫嚴塘中心派出所工作。
黨委委員、副局長:尹偉元
工作分工:分管國內安全保衞大隊、治安管理大隊和城市管理(巡特警)大隊工作,聯繫高隴中心派出所工作。 [3] 

茶陵縣公安局地理位置

湖南省株洲市茶陵縣公園路1號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