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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山縣商務局

鎖定
貫徹執行國家對外開放、利用外資和國際經濟合作以及國內外貿易發展戰略、方針、政策;負責推進我縣內外貿易商品的物業管理與協調工作,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擬定我縣國內貿易發展規劃,促進市場發展;組織實施我縣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牽頭協調我縣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失去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擬定和執行我縣中長期進出口規劃和出口商品、市場發展戰略及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政策措施;負責全縣商務執法工作,對全縣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等領域履行市場監管職責。
中文名
英山縣商務局
地    址
英山縣
性    質
政府組織
屬    性
非盈利

英山縣商務局機構設置

辦公室、政工股、規劃財務股、政策法規及市場秩序股、市場體系建設股、市場運行和商貿服務股、外資外經外貿口岸管理股、電子商務和信息化股、監察室。

英山縣商務局職能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對外開放、利用外資和國際經濟合作以及國內外貿易發展戰略、方針、政策,根據我縣情況擬訂外向型經濟發展和國內外貿易發展戰略及政策措施,擬訂具體的實施辦法。參與研究我縣對外開放、利用外資和國內外貿易、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和流通體制改革並提出建議。
(二)參與擬訂我縣商貿、物流和服務業的規範性文件草案,負責我縣內外貿易商品的物流管理與協調工作,負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我縣流通企業改革、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化流通方式的發展。
(三)擬訂我縣國內貿易發展規劃,促進城鄉市場發展,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絡工程。
(四)承擔組織實施我縣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負責建立健全我縣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警和信息引導。按縣政府規定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按有關規定監督管理牲豬屠宰行業和成品油、酒類等主要消費品的市場調控與經營,並實施相關經營許可管理和生產經營資質、資格管理,稽查、打擊非法經營;負責管理全縣酒類專賣工作。
(五)牽頭協調我縣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推動我縣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按照有關規定負責拍賣、典當、租賃、舊貨流通、再生資源回收、舊機動車交易等特殊流通行業的市場準入和監督管理;負責報廢汽車管理;負責研究制定藥品流通行業發展規劃、行業標準和有關政策,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提高行業組織化程度和現代化水平,逐步建立藥品流通行業統計制度,推進行業信用體系建設,指導行業協會實行行業自律,開展行業培訓,加強國際合作與交流。承擔縣政府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六)執行國家制定的進出口商品、加工貿易管理辦法、進出口管理商品和技術目錄以及進出口商品配額招標政策,擬訂和執行我縣中長期進出口規劃和出口商品、市場發展戰略以及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政策措施,指導我縣進出口業務工作,組織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劃,負責進出口配額和許可證管理的初審,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大宗進出口商品,指導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研究和推廣包括電子商務在內的各種新的貿易方式,彙總編報全縣年度進出口指導目標。
(七)貫徹執行國家對外技術貿易、進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進出口的貿易政策,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的工作。
(八)牽頭擬訂我縣服務貿易發展規劃並開展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訂促進我縣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的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指導我縣在境內外舉辦的內外貿交易會、展銷會、投資洽談會、博覽會及招商引資活動。
(九)負責我縣商務系統涉及世貿組織相關事務的研究、指導和服務工作,指導我縣企業執行國家有關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法律政策,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協助對外貿易調查和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及國外對我縣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工作,協助國家有關部門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審查,協調指導我縣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及相關工作。
(十)擬訂和執行我縣利用外資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負責對國家規定的限額以上、限制投資和涉及配額、許可證管理的外商投資企業依法進行初審及轉報,依法監督檢查我縣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合同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發佈我縣招商引資項目,指導我縣各類招商引資和投資促進工作,規範對外招商引資活動,綜合協調和指導經濟技術開發區的有關具體工作。
(十一)貫徹執行國家對外經濟合作發展戰略和政策,擬訂並執行我縣對外經濟合作發展戰略,依法管理和監督我縣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牽頭開展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依法轉報我縣境內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的申請(除金融企業外),指導企業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開展國際化經營,歸口管理我縣對外援助項目,負責管理多邊、雙邊對我縣的無償援助及贈款,管理有關國際組織與我縣經濟技術合作事務,按照有關規定,指導我縣駐外企業和境外駐縣經貿代表機構的管理工作。
(十二)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口岸工作的政策法規,擬訂並組織實施我縣口岸開放、口岸基礎設施建設的發展規劃,協調有關部門推動口岸“大通關”建設,負責我縣口岸協調管理,指導協調口岸物流園區建設,負責推進我縣口岸通關信息化建設,指導電子口岸通關信息平台建設。
(十三)負責我縣商務系統業務指導、駐外人員選派,聯繫國際多邊貿易組織駐中國機構和外國駐中國官方商務機構,指導我縣商務系統的聯合會、協會、學會等社團組織工作。
(十四)負責全縣商務行政執法工作。對全縣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等領域履行市場監管職責。與公安、農業、衞生、工商、質檢等部門密切配合,開展聯合執法,維護市場秩序,保障消費者和企業的合法權益。
(十五)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以上職責涉及行政審批事項,按照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要求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