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艦隊航空兵
鎖定
- 中文名
-
艦隊航空兵
- 所屬學科
-
軍事
- 屬 性
-
海軍航空兵
包括
艦載航空兵和岸基航空兵,通常編成為轟炸、殲擊、強擊(攻擊)、反潛、偵察、預警等航空兵部隊以及地空導彈、高射炮、雷達等防空部隊和專業勤務部(分)隊。有的還轄有水上飛機部隊。其任務是:協同艦隊兵力作戰;攻擊、消滅敵方航空兵和艦船;奪取和掌握艦隊作戰海區制空權,保障艦隊奪取和掌握制海權的作戰行動;襲擊敵方基地、港口和岸上重要目標;支援登陸和
抗登陸作戰,以及進行海上偵察、巡邏、反潛、護航、佈雷、掃雷、引導、救生、輸送人員或物資等。
[1]
- 參考資料
-
-
1.
熊武一、周家法主編.《軍事大辭海·下》:長城出版社,2000年5月:第248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