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艦隊航空兵

鎖定
艦隊航空兵,海軍各艦隊隸屬的海軍航空兵。
中文名
艦隊航空兵
所屬學科
軍事
屬    性
海軍航空兵
包括艦載航空兵和岸基航空兵,通常編成為轟炸、殲擊、強擊(攻擊)、反潛、偵察、預警等航空兵部隊以及地空導彈、高射炮、雷達等防空部隊和專業勤務部(分)隊。有的還轄有水上飛機部隊。其任務是:協同艦隊兵力作戰;攻擊、消滅敵方航空兵和艦船;奪取和掌握艦隊作戰海區制空權,保障艦隊奪取和掌握制海權的作戰行動;襲擊敵方基地、港口和岸上重要目標;支援登陸和抗登陸作戰,以及進行海上偵察、巡邏、反潛、護航、佈雷、掃雷、引導、救生、輸送人員或物資等。 [1] 
參考資料
  • 1.    熊武一、周家法主編.《軍事大辭海·下》:長城出版社,2000年5月:第248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