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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縣財政局

鎖定
根據《中共六安市委辦公室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舒城縣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辦〔2015〕8號),設立舒城縣財政局,掛縣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牌子,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中文名
舒城縣財政局
地    點
舒城縣
屬    性
非營利性
性    質
管理監督機構
局    長
張旺 [3] 

舒城縣財政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財税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縣財税發展中長期規劃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分析預測宏觀經濟形勢,參與擬定各項宏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税政策實施宏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定和執行縣與鄉(鎮)、政府與企業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税政策。
(二)負責全縣財政收支管理工作,承擔縣級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負責編制全縣年度財政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縣人民政府委託,向縣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縣和縣本級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縣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組織擬訂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完善轉移支付制度。
(三)負責政府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財政票據;擬訂彩票管理有關政策和辦法,管理彩票市場,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
(四)組織制定國庫管理、國庫集中收付相關制度辦法,指導和監督縣級國庫業務,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政府採購制度,監督管理政府採購工作。
(五)參與擬訂促進全縣經濟發展的財政政策,負責辦理和監督縣級財政經濟發展支出;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落實並督查全縣基本建設財務管理相關制度辦法的執行;負責農業綜合開發工作。
(六)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縣級財政社會保障、就業及醫療衞生支出,會同有關部門督查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相關制度辦法的執行,編制縣級社會保障資金預決算草案。
(七)負責統一管理政府性債務,執行國家政府性債務管理的制度和政策,擬訂縣級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和辦法,防範財政風險。
(八)負責制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需要由全縣統一規定的費用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負責全縣財政預算內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管理
(九)執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審核和彙總編制全縣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負責國有資本收益的徵收和監繳;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按規定監管地方金融類企業國有資產和縣級國有文化資產,參與擬訂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按規定管理資產評估工作。
(十)負責管理全縣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指導和監督註冊會計師、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
(十一)指導鄉鎮財政管理工作;指導、監督、管理和發放財政補貼農民資金工作;管理有關涉農資金。承擔農村綜合改革有關工作。
(十二)負責監督檢查財税法規、政策及預算的執行情況,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十三)貫徹執行國有資本金基礎管理的政策規定、改革方案、規章制度、管理辦法;組織實施國有企業的清產核算、資本金權屬界定和登記;組織實施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政府公共財產)產權界定和清查登記;負責國有資本金的統計、分析;指導財產評估業務;制定政府公共財產管理制度規定。
(十四)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1] 

舒城縣財政局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財政局設13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政務和局機關事務的綜合協調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和管理工作;承擔綜合性文稿起草、政策研究、信息、新聞、保密、政務公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計劃生育、金財工程建設、安全保衞及機關後勤等事務工作;負責財政系統政工、人事管理工作;承擔全縣財政系統的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二)預算股
研究提出全縣財政體制、預算管理制度和中長期財政規劃的建議;負責全縣預算編制的指導、監督和管理;承擔縣級部門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工作;承擔縣對鄉鎮的轉移支付工作;彙總年度全縣財政預算;編制年度縣級預算草案和縣本級部門預算編制的具體工作,辦理預算追加、追減事宜;編制全縣財政年度收支決算草案,彙編全縣財政收支決算和縣本級財政收支總決算;承擔預算執行、審核、批覆、調整工作;承擔全縣和縣本級年度財政總決算和部門決算;承擔縣級部門預算項目庫和基礎信息庫管理工作。
(三)國庫股
執行總預算會計、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户會計制度;擬定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管理財政和預算單位賬户、部門決算及總會計核算;承擔國庫現金管理工作;管理地方政府債券;負責縣級財政工資統發、財政專户出納工作;授權支付和直接支付額度的下達;參與實施政府非税收入國庫集中收繳;研究推進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工作。
(四)綜合股
分析預測全縣宏觀經濟形勢並提出宏觀調控政策建議;研究提出有關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參與工資、物價、住房、國有土地使用等制度改革;監督執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的落實;承擔彩票管理的有關工作;負責全縣綜合性財政統計工作;監督地方金融類機構執行財務管理制度,按規定監管地方金融類企業國有資產;擬訂促進縣級金融企業發展和服務經濟的相關財政政策;按規定管理政策性金融類業務;辦理省財政廳轉貸給縣政府的國際金融組織貸款項目和外國政府貸(贈)款項目的日常管理工作;參與有關貸款項目的申報、評估、執行、監督和檢查,負責項目國內配套資金的管理,並負責落實還貸;承擔縣政府與國家開發銀行開發性金融合作的有關工作;組織水利建設基金的徵收、管理。
(五)農業股
承擔農業、林業、水利、扶貧、農機、氣象等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支農財政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監督執行財政支農資金制度;承擔農業專項資金、財政扶貧資金管理有關工作;負責對所聯繫部門(單位)財政資金的監督管理;負責扶貧互助資金的監督和管理。
(六)行政事業股
承擔一般公共服務、國防、公共安全、教育、科學技術、文化體育與傳媒環境保護、城鄉社區事務、交通運輸、糧油物資儲備管理等項目的預算管理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支持事業改革與發展的政策;研究提出行政經費(包括外事經費)開支標準和定額;承擔非貿易外匯管理有關工作;監督其相關部門執行行政、事業單位有關財務管理制度;指導審核部門、單位提出編制部門綜合財政預算及滾動預算建議;會同部門篩選提出財政支持的項目並提出預算安排;審核部門和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監管其財務運作和綜合財政預算執行情況;負責對所聯繫部門(單位)人員經費的管理和財政資金的監督管理。
(七)社會保障股
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衞生、殘聯等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會同有關方面監督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執行;會同有關方面管理縣級財政社會保障、就業及醫療衞生支出;編制縣級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審核全縣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負責對所聯繫部門(單位)財政資金(基金)的監督管理。
(八)經濟建設股
研究提出發展改革、交通、國土資源、住房和建設、環保、安全生產、糧食、供銷等部門相關財政政策;參與擬訂基本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落實和項目安排;監督相關部門執行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承擔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承擔財政投資評審管理工作;負責對所聯繫部門(單位)財政資金的監督管理。
(九)企業股
研究提出支持全縣企業和有關行業改革和發展的財政政策;貫徹企業財務制度及企業財務會計報告編制辦法;負責管理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中小企業促進資金,中小企業外貿促進資金,協助移民局管理大中型水庫移民直補資金和扶持資金;承擔家電下鄉和有關資產評估管理工作;彙總全縣國有企業、三資企業會計年度決算報表;編制非國有企業主要財務指標月報;負責對所聯繫部門(單位)財政資金的監督管理。
(十)民生工程工作辦公室
在縣民生工程領導組辦公室的領導下開展工作;研究制定我縣實施民生工程工作計劃,會同領導組成員單位制定各項民生工程具體實施方案、工作計劃;傳達貫徹省、市民生工程協調小組辦公室工作會議、文件精神,收集協調領導組成員單位及鄉鎮工作動態,並報告工作;貫徹落實省、市政府和領導組各項決定,做好協調工作;制定督查、宣傳、考核等工作方案,牽頭組織實施督促、檢查和考核;負責對省、市協調小組辦公室的工作聯絡和對鄉鎮領導組辦公室的工作指導。
(十一)農村綜合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副科級)
負責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之間的組織協調;與相關部門共同擬訂有關農村綜合改革配套措施辦法;承擔農村綜合改革財政體制改革方面的有關工作;承擔縣農村綜合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管理工作;指導、督促鄉鎮和縣直有關部門開展農村綜合改革工作。
(十二)財政監督檢查辦公室
貫徹執行有關財政監督檢查法規政策,負責財政法規的普及宣傳教育工作;直接監督檢查行政、企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財務收支工作,並對查出的問題依法處理;承擔監督檢查全縣會計信息質量和註冊會計師行業執業質量的有關工作;反映財政收支管理和重要財政政策執行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設;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文件的合規性審核工作;承擔財政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國家賠償及行政處罰案件有關事宜,負責國家賠償費用的管理;監督和檢查全縣行政事業單位賬户的開設和管理。
(十三)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研究全縣國有資產基礎管理的重大問題以及國有資本金的分佈狀況,提供有關信息參與擬定國有資產基礎管理制度辦法;負責對企業、行政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進行監管;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依法履行出資人的職責;制定並監督執行國有資產基礎管理的各項制度;依法指導全縣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監督執行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縣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置標準,審核資產配置,按規定審核資產處置(產權變動)和出租、出借國有資產事項;監督管理縣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收益,指導縣鄉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1] 

舒城縣財政局人員編制

縣財政局行政編制28名。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3名,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專職副主任1名,總會計師1名;內設機構領導職數13名(其中副科級1名)。
紀檢監察機構設置和領導職數,按有關規定執行。 [1] 

舒城縣財政局最新調整

根據《中共六安市委辦公室、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舒城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六辦〔2019〕8號)和《中共舒城縣委、舒城縣人民政府關於舒城縣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舒發〔2019〕6號),經報縣委、縣政府批准,現就縣財政局職責、機構和編制調整情況通知如下:
組建縣委財經委員會,作為縣委議事協調機構,縣委財經委員會辦公室設在縣財政局;縣財政局掛縣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牌子。
一、關於職責調整
將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管理職責劃轉至縣農業農村局;將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監督檢查職責,以及承擔的國有企業監事會職責劃轉至縣審計局。
二、關於內設機構調整
(一)辦公室加掛“縣委財經委員會辦公室秘書室”牌子。其主要職責:貫徹縣委財經委員會工作部署,做好銜接和協調工作;負責縣委財經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參與縣委財經委員會辦公室有關文件的制定、重要會議材料、工作報告的起草、修改和審核等工作;參與財政改革方面的調研,為領導提出建議,當好參謀。
(二)設立政府債務管理辦公室。其主要職責:負責擬訂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政策措施;評估、預警和監控政府債務風險情況;編制全縣年度政府債務收支計劃;承擔政府性債務的預算管理和監督管理;負責縣本級政府債務限額管理;承擔地方政府債券發行計劃、申報和使用管理工作;負責政府或有債務監管工作。
三、關於人員編制調整
調整後,縣財政局行政編制27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總會計師1名(副科級);內設機構股級職數14名。
紀檢監察、工會等機構設置按有關規定執行。
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1] 

舒城縣財政局所獲榮譽

2021年5月,被評為安徽省脱貧攻堅先進集體。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