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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安盟農牧局

鎖定
興安盟農牧局是興安盟行政公署工作部門,興安盟農牧局舉行加掛興安盟鄉村振興局牌子。 [11] 
2024年3月13日,興安盟農牧局舉行加掛興安盟鄉村振興局牌子揭牌儀式,興安盟鄉村振興局整體劃入興安盟農牧局。 [10] 
中文名
興安盟農牧局
辦公地址
鐵西北路(興安盟農牧局綜合辦公大樓10樓1001室) [6] 
性    質
行政單位 [9] 
局    長
李振林 [6] 

興安盟農牧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三農”方針政策和自治區黨委、盟委相關決策部署。
(二)研究擬定農村牧區社會事業發展規劃,承擔農村牧區社會事業發展公共服務方面調查研究,統籌推動發展農村牧區社會事業、公共服務、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牽頭協調指導農村牧區人居環境政治的改善、農村牧區精神文明、優秀農耕文化和草原文化建設。
(三)統籌推進農村牧區經濟體制改革,指導農牧民合作經濟組織、農牧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牧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
(四)指導農村牧區特色產業、農畜產品加工業、休閒農牧業發展和產業化服務體系建設。
(五)組織落實全盟大宗農畜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計劃。培育、保護農牧業品牌。監督農牧業和農村牧區經濟運行,指導農牧業和農村牧區信息化有關工作。
(六)研究擬定全盟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牧業機械化等各產業發展的政策監督實施。組織落實促進糧食、肉類、奶業、飼草飼料和水產品等農畜產品生產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推進農牧業標準化、規模化生產,推進優質高效綠色安全農牧業發展。
(七)承擔提升農畜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的責任。依法開展農畜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負責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組織指導農畜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無公害農畜產品等相關工作。
(八)指導農牧業資源和可持續利用工作。負責全盟農牧業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牧業生物物種資源、水生野生動植物的保護與管理。
(九)組依法開展農作物牧草種子種苗(種苗)、肥料、種畜禽、農藥獸藥飼料添加劑的生產銷售許可及監督管理。負責飼草飼料、獸藥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工作,組織開展農藥、獸藥殘留檢測。負責對農牧業機械產品質量的監督管理。
(十)負責農作物和牧草病蟲害、畜禽等防治。指導動植物防疫和檢疫體系建設,組織和監督全盟動植物的防疫檢疫工作,負責獸醫隊伍、獸藥和屠宰行業管理工作。
(十一)組織擬定產業扶貧、農田水利、農田整治、農業綜合開發利用計劃,按照規定的權限完成年度計劃規模內的農牧業牧區投資項目,負責農牧業投資項目的資金監督管理。
(十二)制定並落實全盟農牧業農村牧區科研、技術推廣計劃和有關政策。指導農牧業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
(十三)指導農牧業和農村牧區人才工作。組織指導農村牧區、龍頭企業職業技能教育和開發工作。承擔新型職業農牧民、農牧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牧區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十四)承擔開展農牧業對外合作工作。組織開展農牧業地區間技術交流合作,組織實施有關農牧業對外工作。
(十五)根據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要求,經盟行署劃轉的審批事項,不再承擔審批職責,承擔監管責任。
(十六)完成盟委、行署交辦的其他工作 [6] 

興安盟農牧局機構編制

截至2023年,編制人數44個,其中:行政編制42人,工勤人員編制2人。 [9] 
局本級及下設獨立預算單位共有 12 家,其中:財政撥款的行政單位 1 家,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為2家,公益一類事業單位為 6 家,公益二類事業單位0家。 [7] 

興安盟農牧局領導分工

興安盟農牧局局長:李振林 [6] 
興安盟農牧局副局長:王俊峯 [8] 
興安盟農牧局副局長:王玉泉 [8] 
中共興安盟農牧局黨組
黨組書記、局長:李振林
黨組成員、派駐紀檢組組長:黃兆宏
黨組成員、副局長:王俊峯
黨組成員、副局長:王玉泉
黨組成員: 劉文明 [8] 
中共興安盟農牧局委員會
局機關黨委書記、局 長:李振林
局機關黨委副書記、副局長:王俊峯
局機關黨委委員、專職副書記:趙越
局機關黨委委員、宣傳委員:邵英旭
局機關黨委委員、組織委員:丁永剛
局機關黨委委員、統戰委員:田淑華
局機關黨委委員、紀檢委員:王忠豔 [8] 

興安盟農牧局內設機構

內設機構包括人事科、辦公室個17職能科室。 [9] 
(一)辦公室(政策法規科)。 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電、信息、機要、檔案、安全、保密、政務公開、局機關會議的組織、綜合性文件和會議材料起草、擬定機關有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機關紀律考勤、車輛管理和公務接待等工作。法規科負責法治政府建設、行政審批事項組織協調工作;指導監督農牧業綜合執法工作;承擔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及備案管理;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負責組織普法宣傳工作。
(二)市場信息與對外合作科。承擔農畜產品品牌建設和市場推廣工作,組織開展全盟主要農畜產品市場供求、價格動態監測預警。指導全盟農牧業信息化建設和全盟農牧業信息
(三)改革發展計劃科。 起草農牧業和農村牧區經濟發展中長期規劃。組織農牧業資源區劃和遙感監測工作,推進現代農牧業示範引領,指導農牧業區域協調發展、綠色發展和結構調整。
(四)財務審計科。編制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年度部門預算;審核、彙總、編報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年度決算;指導監督系統所屬單位財務管理和會計工作;;負責農牧業系統的財務收支、專項資金經濟合同執行情況及經濟效益進行監督。
(五)科技教育科。(農牧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辦公室)。承擔推動農牧業科技體制改革及相關體系建設、科研、技術引進、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工作。監督管理農牧業轉基因生物安全和外來物種管理工作。指導農牧業用地、生物物種資源及農畜產品產地環境保護和管理。指導農村牧區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節能減排、清潔生產和生態循環農牧業建設。指導農牧業職業技術教育和高素質農牧民培育。
(六)種植業管理科。擬訂全盟種植業發展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種植業結構調整工作,調度農情信息。承擔肥料有關監督管理以及農藥生產、經營和質量監督管理,指導農藥科學合理使用。承擔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有關工作。
(七)畜牧局。 擬訂畜牧業、奶業、畜禽屠宰行業發展政策和規劃。指導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監督管理畜禽屠宰、生鮮乳生產收購環節的質量安全。負畜牧業、奶業、畜禽屠宰行業統計工作。負責畜牧業防災減災工作。
(八)飼草飼料科。 組織飼草料資源保護及合理開發利用。負責飼草飼料產品安全管理工作;負責飼草飼料生產企業管理工作;組織飼草飼料科研和技術推廣項目的遴選及實施。管理飼料飼草行業經濟、技術信息工作。指導良種體系建設、標準化規模化生產、加工流通和儲備。
(九)農牧業機械化管理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有關農牧業機械化的政策、法規。負責擬定農牧業機械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牧業機械化技術推廣應用和服務體系建設。指導農牧機作業安全,依法實施農牧業機械安全生產管理。
(十)獸醫局。擬定全盟獸醫事業發展計劃。負責動物疫病管理工作,負責動物產品 衞生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和疫病可追溯體系建設;擬定獸醫管理體系和隊伍建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一)鄉村產業發展科。 組織協調農村牧區產業發展。擬定促進鄉村旅遊、特色產業、休閒農牧業、農畜產品加工業和鄉鎮企業發展政策措施。提出農牧業產業化經營發展的政策建議。指導農牧業產業化利益連接機制的建設工作。指導開展農村牧區創業創新工作。
(十二)農畜產品質量監管科。 組織開展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有關工作。指導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檢驗檢測體系和信用體系建設。承擔農畜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監測、追溯、風險評估等相關工作。
(十三)農村牧區合作經濟發展科。 承擔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建設。監督減輕農牧民負擔和“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指導農村牧區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農牧民合作經濟組織和農牧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十四)農村牧區社會事業促進科。組織改善農村牧區人居環境,統籌指導村莊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協調推動農村牧區社會事業發展、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指導農村牧區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草原文化建設。
(十五)農田建設監管科。 貫徹執行國家高標準農田有關政策及資金、項目管理辦法。編制全盟高標準農田發展規劃,提出農田建設項目需求建議。監督全盟高標準農田項目實施及管理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六)漁業漁政管理局。承擔起草和落實漁業發展政策、規劃;承擔實施漁業科研項目;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漁業資源;組織水生動植物病害防控工作;指導水產品健康養殖和水產品加工流通;監督管理漁政漁港;組織漁業水域生態環境及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指導漁業安全生產。
(十七)種業管理科。擬定農作物和畜禽種業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農作物種子、種畜禽生產、經營和質量監督管理;組織實施農作物種質資源與畜禽遺傳資源保護、管理、開發和利用;組織抗災救災種子的儲備、調撥;對當地南繁育種工作進行規劃和管理。
(十八)機關黨委(人事科)。 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黨建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協助局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人事科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幹部管理、考核任免、機構編制、工資福利、職稱評聘、教育培訓、因公(私)出境人員備案管理工作和勞資統計等相關工作。指導本行業人才隊伍建設。
(十九 )盟委農村牧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秘書科。 負責盟委農村牧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全面工作。
負責人:興安盟農牧局局長李振林 [6] 

興安盟農牧局下屬單位

興安盟農牧技術推廣中心貫徹落實黨中央、自治區黨委、盟委關於農業農村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承擔全盟“三農三牧”政策研究、農牧業農村牧區高質量發展服務支撐和現代農牧業技術推廣應用等職能。
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關於“三農三牧”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為興安盟農牧局貫徹落實“三農三牧”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提供支持保障。
2.承擔種植、畜牧、漁業、飼草料、種業、農機、發展規劃等輔助工作。參與擬訂農牧業行業政策、行業標準、技術標準、技術規範等相關工作。
3.承擔全盟農牧行業科研和技術推廣工作,承擔行業數據監測、分析、應用等工作,承擔行業教育培訓工作,為行業發展提供技術保障。
4.承擔植物檢疫、農作物病蟲草鼠害預測預報、水生動物疫病防控工作;開展品種選育、良種繁育和示範推廣工作,參與種質資源保護與利用工作;承擔轉基因安全監管的技術支撐。
5.承擔全盟農牧業標準化和行業體系建設技術支撐工作;為設施農業和農、畜、水產品加工提供服務;承擔農牧業資源區劃和遙感監測、奶業振興、牧區現代化建設、農村牧區創業創新、農牧企利益聯結機制建設的技術支撐工作。
6.承擔興安盟農牧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負責人:張金鎖
興安盟農牧科學研究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農牧業科技工作的方針政策和自治區黨委、盟委決策部署,承擔全盟農牧領域的科技創新和成果轉移轉化的技術支撐工作,以破解“三農三牧”領域的技術難題為重點,着重培養農牧領域創新人才,加強科研能力建設。
主要職責是:
1. 面向全盟農牧領域的重大需求,堅持科技創新、自立自強的發展理念,通過承擔國家、自治區、本盟的農牧科研課題,解決生產實踐中的具體問題,為保障糧食安全、促進農業農村經濟發展提供技術支撐。
2. 大力開展農牧領域關鍵技術攻關,建立科研成果轉移轉化平台,開展新成果、新技術的示範、推廣、宣傳和科學技術普及工作。
3. 開展主要農作物新品種選育及配套高產栽培技術,旱作農業增產增效可持續發展,病蟲草害綠色高效防控技術,畜牧獸醫和草業等學科的基礎性研究和應用技術研究工作。
4. 發揮研究所在傳統和現代檢驗檢測技術方面的優勢,為開展農業資源的高效利用和農畜產品質量安全及作物產地環境和作物品質的檢驗檢測等工作提供技術支撐。
負責人:徐興建
主要職責:
1.協調開展局系統國有資產保障工作;
2.承擔局機關新聞宣傳、檔案管理、法律服務等的日常保障工作;
3.承擔盟農牧局門户網站的信息採集、分析、發佈等相關工作,承擔盟農牧局綜合信息服務平台的日常保障工作;
4.承擔局機關後勤保障、安全保衞、節能減排、綜合治理、物業管理等工作;
5.完成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負責人:姜畔
主要職責:
1.承擔農村牧區社會事業發展數據分析、信息報送等日常工作;
2.參與農村牧區人居環境整治及“廁所革命”的規劃編制、項目管理工作、承擔相關技術推廣、調研工作,承擔農牧業農村牧區現代化建設發展研究工作,承擔農村牧區綜合改革和鄉村治理體系建設研究工作,承擔農牧業產業發展、產業融合和產業經濟研究工作;
3.承擔農村牧區社會事業宣傳培訓工作,推進農村牧區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草原文化、休閒農業和特色產業發展建設等相關工作。
4.承擔農村牧區固定觀察點調查任務。
5.承擔鄉村振興戰略重大政策、重點課題調查研究工作,參與擬訂鄉村振興落實意見,協助推進全盟鄉村振興戰略實施;
6.完成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負責人:馬璽
主要職責:
(1)承擔與農村牧區集體資產、資源、資金管理、集體經濟、新型農牧業經營主體培育發展相關工作;
(2)承擔土地承包管理、土地流轉、適度規模經營等調研相關工作,提出工作建議;
(3)承擔宅基地使用、流轉、閒置宅基地和閒置住宅盤活利用等調研相關工作,開展宅基地基本情況和利用情況統計分析,承擔宅基地改革相關事項的指導工作;
(4)完成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負責人:沙磊
(六)興安盟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中心
主要職責:
(1)承擔安全綠色優質特質農畜產品生產全程質量控制、生產示範基地創建的技術推廣、應用、評估、鑑定等工作,承擔質量安全相關標準和技術規範的推廣應用工作;
(2)承擔產品及生產過程追溯,農畜產品品牌和區域公用品牌培育等工作;承擔產品質量安全輿情引導、應急處置、科普宣傳等工作;
(3)承擔農畜產品、投入品的檢驗檢測和產地的監測工作,承擔農畜產品檢驗檢測技術培訓、能力驗證、數據彙總、分析研判等工作,承擔各級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線管考核評價的技術支撐工作;
(4)完成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負責人:劉強
(七)興安盟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
主要職責:
(1)承擔全盟動物防疫、疫情控制撲滅和應急處置的技術支撐及應急物資儲備,動物疫病流行病學調查、診斷、預警、監測淨化、風險評估、疫情報告;
(2)承擔全盟動物和動物產品檢疫、動物標識及疫情可追溯技術支撐,流通環節和邊境邊界地區外來動物疫病風險評估防範,區域化管理技術支撐;
(3)承擔獸醫實驗室及動物養殖,強制免疫獸用生物製品所需疫苗的訂購發放及管理,動物診療、無害化處理等場所生物安全業務支持和技術培訓,開展動物防疫及診斷技術的推廣應用;
(4)承擔畜禽屠宰企業監管的技術支撐和服務保障工作;組織開展畜禽屠宰統計監測工作,承擔建設維護相關屠宰管理和相關信息數據系統及網絡監管平台;
(5)承擔全盟獸藥質量檢驗、獸藥殘留檢測和技術鑑定,獸藥質量分析評估,生物製品企業生物安全技術支持,菌毒種三級防護技術支撐,開展獸藥新制劑質量標準複核相關工作,開展獸藥檢驗新技術、新方法推廣應用;
(6)完成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負責人:張春玲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中央、自治區農牧業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組織制定並實施全盟農牧業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規劃、計劃。
(2)承擔農業、畜牧獸醫、農機等相關法律法規直接賦予盟市級的執法職責。包括:集中行使獸醫獸藥、畜(牛羊)禽屠宰、種子、種畜禽管理、化肥、農藥、農業機械、生鮮乳、農畜產品質量安全、飼料和飼料添加劑、動物防疫檢疫、植物檢疫、農業轉基因、農業野生植物保護、漁政漁港、基本農田保護以及農業灌溉取水基礎設施保護等的法律法規賦予農業(畜牧、獸醫、農業機械)行政主管部門及其機構的行政處罰權及與行政處罰相關的行政檢查和行政強制權。
(3)在業務上領導各旗縣市農牧業綜合執法工作,按照相關規定對管轄權有爭議的案件進行指定管轄。按程序調用旗縣(市)農牧綜合行政執法隊伍人員力量開展執法工作。
(4)負責組織查處轄區內跨區域和盟內重大複雜違法違規案件的查處工作;
(5)負責對旗縣(市)農牧業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監督檢查、指導。開展執法人員培訓,指導全盟農牧綜合執法體系建設、制度建設。
(6)按照“誰執法誰普法”的原則,負責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和普及工作。
(7)完成盟委、行署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負責人:鄭耀輝 [6] 

興安盟農牧局所獲榮譽

2021年6月,被評為內蒙古自治區脱貧攻堅先進集體。 [1] 
2021年11月,被全國普法辦公室擬表彰為2016-2020年全國普法工作先進單位。 [3] 
2021年12月21日,被農業農村部授予“全國糧食生產先進集體”稱號。 [2]  [4-5]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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