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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區

鎖定
世界上有600多個各類自由區,其中大多數建立在港口或臨港地區。根據《京都公約》對自由區的界定,“自由區係指一國的部分領土,在這部分領土內運入的任何貨物進口税及其他各税而言,被視為在關境之外,免於實施慣常的海關監管制度。”
中文名
自由區
外文名
Free zone
依    據
《京都公約》
功    能
保持在國際物流中處於領先地位
為了保持在國際物流中處於領先地位,荷蘭新加坡香港韓國迪拜等地一直在擴大各自的物流設施比如港口和機場。在利用這些設施的基礎上,他們還積極建立自由區,作為鞏固集中物流管理的努力舉措之一。這些國家或地區,作為重要的地區物流中心已經成為全球企業的理想之地。
總結分析各國發展自由貿易區經驗,自由區政策包括如下幾點:
(1)境內關外的政策,通關手續簡便、高效,海關幾乎不干涉
(2)税收極其優惠,包括關税、增值税、所得税等
(3)實行一站式服務管理,以提供友善的招商投資服務環境
(4)投資、貿易自由,鼓勵民營企業參與管理運營自由貿易區
(5)以發展國際物流功能為導向,吸引高端製造業,鼓勵服務外包
(6)提供便利的金融設施和服務
(7)提供優惠的土地政策
(8)建立法律政策框架,指導設立自由貿易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