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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安市文廣新局

鎖定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文化藝術、文物、廣播影視、新聞出版、著作權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制定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和著作權、文物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和監督實施。
中文名
臨安市文廣新局
主要職責
10條
所在地
臨安市
單    位
文廣新局

臨安市文廣新局主要職責

(一)(二)負責組織開展全市性重大文化藝術活動,扶持有代表性、示範性、特色性的藝術精品,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負責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著作權、文物政府獎的評比、管理。負責組織、協調全市重點藝術創作;管理、指導全市藝術研究活動和藝術教育工作。(三)負責管理全市羣眾文化活動,指導、推動開展各類羣眾性文化工作;監督指導重點文化設施建設;指導市級公共文化設施管理。 (四)制訂和實施文化藝術、文物、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版權產業規劃和政策,指導文化藝術、文物、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版權行業體制改革和產業發展。(五)負責全市文化藝術、文物、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版權行政(行業)管理,依法實施相關的行政許可;擬訂並實施文化市場發展規劃;負責全市文化市場的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負責辦理相關行政複議案件。(六)負責保護和申報全國重點和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省級歷史文化保護區;承擔市級文物保護單位(點)的審核、報批;實施文物保護與搶救工作;審核、報批考古發掘、文物保護、文物維修項目,編制、申報文物維修經費。(七)規劃並實施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著作權、文物保護隊伍建設和人才培養;負責上述各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及行業的教育培訓管理工作。(八)指導和管理文化藝術、文物、廣播影視、新聞出版、著作方面的對外以及與港、澳、台地區的交流與合作。(九)指導和管理直屬事業單位;負責指導相關行業協會、學會、研究會和其他有關中介機構的業務活動。(十)主持市文化市場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和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1] 

臨安市文廣新局下屬單位

臨安市文化館
1、通過各種羣眾文化藝術活動,配合黨的中心工作,向廣大人民進行愛國主義,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思想道德教育,宣傳黨的方針政策、路線和國家法令;宣傳國內外形勢和社會主義建設的成就,普及科學技術和文化知識。
2、組織、輔導羣眾業餘文藝創作和業餘文化娛樂活動。
3、輔導鄉鎮街道文化站和基層業餘文化組織,培訓文化站輔導員和業餘文化骨幹。
4、蒐集、整理、研究當地民族、民間的文學與非物質文化。
5、開展對外羣眾文化藝術交流活動,加強同各羣眾文化藝術組織的友好往來。
臨安市圖書館
一、宣傳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宣傳黨的各項方針、政策、法令,向人民羣眾進行愛國主義和共產主義教育。
二、為本地區的經濟建設,特別是農村經濟的發展提供信息書刊資料。
三、傳播科學文化知識,提高廣大羣眾的科學文化水平。
四、根據本地的需要,積極採集各種書刊資料,特別是地方文獻,以科學的方法進行整理、保管和開展借閲服務工作。
五、在縣政府有關部門的領導下,協助發展本地區各類型的圖書館、室,組織圖書館間的協調工作,對基層圖書室進行業務輔導。
臨安市文物館
臨安市文物館以保護、管理、利用文物,弘揚民族優秀文化為職責,承擔館藏文物徵集、保管、展示,不可移動文物調查、修繕、維護,地下文物的考古、發掘、研究的任務。
臨安市錢王陵園管理處 堅決執行國家《文物法》和《浙江省文物保護管理條例》,以及文物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確保“有效保護,合理利用”文物保護工作方針的落實。加大旅遊促銷和對外宣傳力度,發展文化旅遊事業。
臨安市體育學校
一、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熱愛黨,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紀守法,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認真教學和訓練,刻苦鑽研業務,努力提高教學質量和訓練質量,把教書育人放在首位。
三、熱愛本職工作,工作認真負責,牢記責任意識,在平時的工作中力爭作出不平凡的業績。
四、誠於黨的體育事業,學校利益高於一切,珍惜單位榮譽,維護學校利益。
五、熱愛學生,時刻關注學生,一切為了學生的健康成長,努力為國家培養優秀的人才。
六、服務態度熱情周到、誠懇、平等待人,做到舉止大方有禮,談吐用詞文明得體,儀表儀容整潔,保持單位良好形象。
七、注重同志間團結協作,吃苦耐勞,樂於奉獻,敢於承擔責任,正確處理各類事務。
八、堅決完成上級交給的各項任務。
臨安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大隊
宣傳和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參與制定全市文化市場專項整治行動方案;負責查處演出和娛樂、網吧及互聯網上網服務、電子遊戲、美術品銷售、文物經營等活動中的違法行為;查處違法安裝設置衞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和違法接收傳送境外衞星電視節目及走私盜版影片放映;負責查處擅自連接有線廣播、電視線路行為;負責查處無證電影發行、放映行為;查處圖書、報刊、期刊、電子出版、網絡出版、計算機軟件等方面的違法違規出版活動和音像製品、印刷、複製、出版物發行中的違法經營行為;查處盜版侵權行為;承擔“掃黃”、“打非”有關工作任務;承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相關的行政處罰、行政強制及監督檢查職能等。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