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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簪待罪

鎖定
古代后妃犯下重大過錯請罪時的禮節。一般是摘去簪珥珠飾,散開頭髮,脱去華貴衣物換着素服,下跪求恕。最嚴重的還要赤足,因為古代女子重視自己的雙足不能隨意裸露,所以是一種侮辱性懲罰。相當於“負荊請罪”。
中文名
脱簪待罪
釋    義
古代后妃犯下重大過錯請罪時禮節
典    源
《列女傳》
相當於
負荊請罪

目錄

脱簪待罪典源

《列女傳》載:周宣王晚起,姜後即脱簪請罪,曰“吾之過,使君王好色而忘德,失禮晚起”。宣王曰“吾之過,非卿之過也” [1] 

脱簪待罪釋義

王中年以後,漸漸貪圖享受,終日與女人為樂。宣王的正妻姜後傳言:“君王失禮,都是妾的過失!”並脱簪待罪於後宮,使宣王猛醒。 [1] 

脱簪待罪故事

宣王前期,在內修政事、外攘夷狄方面,很有一些作為,造成可喜的中興局面,可是進入中年後,漸漸地貪圖享樂,不思進取,不問朝政,不關心百姓的疾苦。終日盤遊在後宮之中,與女人為樂,早睡晚起。大臣有要事奏見,也找不到他的蹤影。這種懶散不振的作風,在朝廷上下引起了種種議論。
罪宣王的正妻姜後,是齊侯的女兒。她從小接受良好的教育,賢惠有德,遵循禮的教化行事,受到大臣們的尊重。她看到宣王經常在後宮遊蕩,精神委靡,大臣們議論很多,心中有一股説不出的滋味。她想對宣王進以忠告,但又鼓不起勇氣。一天上午,太陽已經很高,宣王還在睡覺,不去上朝聽政。姜後猶豫再三,忍無可忍,就脱下頭髮上的簪子和玉製耳環,呆在後宮的永巷中,好像自己有罪聽候君王處置的樣子。她請負責宮廷中君王和后妃飲食起居的傅母傳言給宣王説:“姜的沒有才能,妾的淫亂之心,今天顯露出來了!因而使得君王失禮,很晚才上朝聽政,讓大家都看見君王樂於女色而忘記道德。這是妾的過失啊!如果樂於女色,必好奢侈,貪得無厭,這樣就會興起禍亂。追查禍亂的興起,是從婢子開始的,請君王處治婢子之罪吧。”姜後所説的“妾”和“婢子”,都是指自己而言。姜後的這番話,可以説是用心良苦了。
睡意矇矓、迷迷糊糊的宣王,在牀上聽到傅母傳來姜後待罪於永巷聽候處治的言詞,猛然驚醒,連忙答道:“寡人沒有道德,實在是自己生成的過錯,不是夫人的罪啊!”宣王説着,立刻起身,從永巷中接回姜後。從此宣王一改往日的作風,又變得勤於政事了。他早早上朝,很晚才退朝休息。宣王成為“中興”之主,與姜後的賢惠、經常勸諫是分不開的。經過姜後在永巷脱簪待罪的諍諫,宣王感悟而勤政之後,有人寫了一首詩來讚美宣王。這首詩用宣王在凌晨與旁人對話的方式,描寫宣王關心朝政、勤於治國的情態。詩中寫道:“夜怎麼啦?夜還沒有到盡頭,這是庭中的大燭發出的光。上朝的君子快要到了,聽那車鈴的響聲鏘鏘。”詩中描寫宣王晚上睡不好覺,總是在惦念上朝聽政的事,因此一直在問“夜怎麼啦”。當有人回答“夜還未盡,那亮光是大燭的照明”時,宣王仍恐怕時間已晚,説:“上朝的君子快要到了,已能聽見那車鈴的響聲。”此詩採用三段遞進的形式:第一段説“夜還沒有到盡頭,這是庭中的大燭發出的光”;第二段説“夜還沒有結束,庭中的燭光正照得明亮”;第三段説“夜已到凌晨,大燭的光還有餘輝。”詩中描寫夜越來越近天明,而宣王想象中上朝的大臣君子,其馬車的聲音和旌旗也越來越聽得和看得清晰。這樣,把宣王夜不能寐、勤於朝政的心態刻畫得淋漓盡致。後來,這首詩取名《庭燎》,收入《詩經》的《小雅》中。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