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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金木
(國家税務總局廣東省税務局原黨委書記)
鎖定
- 中文名
- 胡金木
- 性 別
- 男
- 國 籍
- 中國
- 民 族
- 漢族
- 籍 貫
- 湖北通城
- 出生日期
- 1958年9月
胡金木人物履歷
歷任湖北通城縣北港桑蠶場知青,財政部税務總局辦公室、税政一處幹部,税政一處、產品税處副科長
1986年07月至1988年11月任財政部税務總局產品税處副處長
1988年11月至1994年05月任國家税務局流轉税司進出口税收管理處處長,1990年11月至1991年12月任遼寧省鞍山市税務局副局長(掛職)
1994年05月至1999年12月任國家税務總局進出口税收管理司副司長
1999年12月至2005年08月任國家税務總局政策法規司司長,2004年02月至2006年01月任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秘書長(掛職)
2005年08月至2006年03月任山東省國家税務局黨組副書記、局長
2006年03月至2011年11月任山東省國家税務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1年11月至2012年07月任廣東省國家税務局黨組書記、副局長
2012年07月至2018年06月任廣東省國家税務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8年9月至2019年,任國家税務總局廣東省税務局黨委書記、副局長
[5]
胡金木擔任職務
胡金木人物事件
胡金木違紀被查
胡金木開除黨籍
經查,胡金木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與他人串供,轉移隱匿財物,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宴請、旅遊活動、接待服務、家政服務安排,違規將週轉房出租獲利;不按照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説明問題,利用職權在幹部人事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財物;違規經商辦企業,利用原職務影響力為親友謀取利益;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信息化項目承攬、涉税事項處理、崗位調整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胡金木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情節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國家税務總局黨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胡金木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廣東省監委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6]
胡金木提起公訴
2024年5月29日,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消息:國家税務總局廣東省税務局原黨委書記、副局長鬍金木(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肇慶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肇慶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胡金木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肇慶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10年至2019年,被告人胡金木利用擔任山東省國家税務局黨組書記、局長,廣東省國家税務局黨組書記、局長,國家税務總局廣東省税務局黨委書記、副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信息化項目承攬、涉税事項處理、崗位調整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9]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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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胡金木、呂業升補選為廣東省委委員 .澎湃[引用日期2016-11-22]
- 2. “新組建税務局書記來自國税、局長來自地税”再添一例 .澎湃[引用日期2018-06-19]
- 3. 領導簡介 .國家税務總局廣東省税務局[引用日期2023-04-10]
- 4. 國家税務總局廣東省税務局原黨委書記、副局長鬍金木接受審查調查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引用日期2023-12-04]
- 5. 胡金木被查!4年前已卸任 .每日經濟新聞[引用日期2023-12-04]
- 6. 國家税務總局廣東省税務局原黨委書記、副局長鬍金木被開除黨籍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引用日期2024-04-28]
- 7. 被開除黨籍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引用日期2024-04-28]
- 8. 檢察機關依法分別對胡金木、雒澤民、李超提起公訴 .最高人民檢察院.2024-05-29
- 9. 檢察機關依法分別對胡金木、雒澤民、李超提起公訴 .最高人民檢察院.2024-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