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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方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副庭長)

鎖定
胡方,女,漢族,中共黨員,1973年8月生,研究生學歷,法學碩士。 [2] 
現任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副庭長。 [1] 
中文名
胡方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973年8月

胡方人物履歷

1994年7月以來,先後在最高人民法院原交通庭、民四庭工作。
2012年8月任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員,2012年9月任審判長。
2017年8月起援疆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2017年12月任二級高級法官。
2021年8月,任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副庭長。 [1-2] 

胡方職務任免

2021年8月20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決定任命:胡方(女)為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副庭長。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