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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斌
(西昌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長)
鎖定
肖斌,男,回族,1969年9月生,四川西昌人,省委黨校在職大學學歷。1991年7月參加工作,1996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 中文名
- 肖斌
- 國 籍
- 中國
- 民 族
- 回族
- 出生日期
- 1969年9月
肖斌人物履歷
1991年7月至1996年1月,在西昌市地税局工作;
1996年1月至1999年4月,任西昌市地税局辦公室副主任;
1999年4月至2000年6月,任西昌市地税局辦公室主任;
2000年6月至2004年2月,在西昌市地税局東城税務所工作;
2004年2月至2008年5月,任西昌市地税局西寧税務所副所長;
2008年5月至2010年1月,任西昌市北工業園區管委會副主任;
2010年1月至2010年6月,任西昌市統計局副局長;
2010年7月至2014年4月,任西昌市統計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4年4月至2014年12月,任西昌市財政局黨組書記;
2014年12月至2018年7月,任西昌市財政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8年7月至2019年2月,任西昌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市財政局局長;
肖斌人物事件
肖斌接受調查
肖斌雙開處分
經查,肖斌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利用職權將應當由個人支付的費用由管理服務對象支付,向從事公務的人員及其配偶贈送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禮金,違規經商;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為幫助他人獲取工程項目,對有影響力的人行賄。
肖斌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對有影響力的人行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涼山州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州委批准,決定給予肖斌開除黨籍處分;由州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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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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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四川省西昌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肖斌 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環球網[引用日期2020-11-03]
- 2. 涼山州西昌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肖斌 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涼山州紀委監委[引用日期2021-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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