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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州縣林業局

鎖定
肇州縣林業局,負責林業系統機構編制工作;負責林業系統幹部、工人的招收錄用、調配、考核、獎懲、辭退、工資調整等;崗位津貼、遺屬補助;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幹部及勞資統計;負責系統內計劃生育工作;職工教育及林廣校工作;負責宣傳,通訊及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情況綜合、協調,貫徹執行單位各項制度;負責文秘、檔案、信息、信訪保衞、保密、機要通訊、接待等工作;指導林業普法;負責林業調查和規定草擬;負責林業史志編寫;報刊收發工作;離退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中文名
肇州縣林業局
類    別
政府機構
內設機構數
7個
地    址
黑龍江省大慶市肇州縣

肇州縣林業局部門設置

(一)辦公室
負責林業系統機構編制工作;負責林業系統幹部、工人的招收錄用、調配、考核、獎懲、辭退、工資調整等;崗位津貼、遺屬補助;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幹部及勞資統計;負責系統內計劃生育工作;職工教育及林廣校工作;負責宣傳,通訊及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情況綜合、協調,貫徹執行單位各項制度;負責文秘、檔案、信息、信訪保衞、保密、機要通訊、接待等工作;指導林業普法;負責林業調查和規定草擬;負責林業史志編寫;報刊收發工作;離退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二)計劃財務股
根據國家政策,研究全縣林業發展戰略,編制中長期規劃,制訂和上報下達年度林業固定資產投資計劃;負責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負責森林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指導全縣林業經濟技術合作、引進資金和技術;促進橫向經濟聯合與協作;編報年度財務收支預算;按有關規定及時上收林業基金;開展財經紀律檢查,負責專項資金撥付及使用的檢查監督工作;指導林業自有資金和各項貸款和使用管理;審核林業生產、事業資金和貸款計劃;負責財務決算和控購商品的審核、申報工作;管理本系統內固定資金產;負責本系統審、統計工作。
(三)林政股
貫徹執行林業方針、政策、法規、規定,管理境內林地、林權;負責徵用、佔用林地的初審;監督檢查補償費用徵收與管理;查處毀林行為;調處林權糾紛;負責木材運輸證明及木材加工許可證及入證的辦理;保護境內珍稀動植物;查處破壞野生動植物資源行為;管理境內狩獵;負責縣森林防火指揮部的日常工作;協同公安機關查處破壞林地、林木資源國家保護野生動物資源和珍稀植物資源的案件;組織管理護林隊伍,培訓護林人員;負責幼林撫育工作。
(四)森林資源管理股
組織管理各類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及其成果的審查;實施林地管理;監督森林經營方案的實施;負責制定、調整和監督執行國家批准的年森林採伐限額;負責各類作業設計成果的審批、審核發放“林木採伐許可證”;管理伐區撥交與驗收;負責監督造林、更新、撫育、低產林改造工程的檢查驗收和新成林資源驗收;組織對森林資源消長任期目標責任制的考核和森林資源審計;負責森林資源檔案管理和森林資源的統計分析。
(五)造林技術推廣站
負責林業技術推廣與應用;負責全縣造林任務分解;負責工程設計。
(六)森林病蟲害防治站
負責全縣森林病蟲害防治;負責出入境木材調運與檢疫。
(七)林業科研所
負責林業種苗科學研究;負責培育改良苗木品種。 [1] 

肇州縣林業局部門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林業方針、政策、法規、規定;研究制訂林業發展和林業生態環境的規定和發展戰略及中長期規劃和計劃,並組織實施;制定綠化目標責任制;指導林業經濟體制改革。
(二)組織指導植樹造林、全民義務植樹、國土綠化和工程項目建設;負責林業工程設計、技術指導和檢查驗收;指導苗木引進、繁育、組織苗木調配。
(三)組織申報科研項目,普及林業科學知識、推廣先進科學技術,培訓林業技術人員、搞好技術諮詢和技術服務。
(四)組織、指導森林資源調查、規劃、設計、動態監測及管理工作,建立資源檔案制度;組織編制森林採伐限額經省報國務院批准後實施;審核發放採伐許可證;指導集體、國營單位編制森林經營方案。
(五)監督木材憑證採伐、運輸、經營、加工;確認境內林木、林地所有權和使用權、核發林權證;處理全民所有制單位之間,集體所有制單位之間發生的林木、林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爭議,對勘察設計、修築工程、開採礦藏必須佔用或者徵用林地不超2000畝的協同土地部門進行審核;核發木材加工許可證;開據木材運輸證明;處罰、盜伐、濫伐林木及林地取土等毀林行為及沒按規定完成更新造林任務行為;撫育幼林;預防和組織撲救森林火災;組織管理護林隊伍,指導林木管護工作;協助公安機關查處林事案件。
(六)指導國有林場、國有苗圃、集體企業和鄉鎮林業站工作。
(七)指導林業系統財務工作;負責林業資金的籌集管理;監督全縣林業基金的使用;參與研究制訂林業方面經濟調節政策。
(八)負責林業總站人事勞資工作,指導林業企業事業單位的人事勞資工作;監督、檢查林業系統安全生產;管理國營營林站保險統籌工作;指導林業宣傳,教育和林業人才培訓工作;指導林業系統精神文明建設。
(九)指導、監督森林病蟲害防治和森林植物檢疫工作。
(十)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