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聾學校

鎖定
對有聽力及語言殘疾兒童青少年進行特殊教育的機構。經過特別設計的課程教材、教法和教學組織形式及教學設備,對有特殊需要的兒童進行旨在達到一般和特殊培養目標的教育。聾學校除與普通學校具有相同的教育任務外,還有彌補聾生聽覺缺陷,使其身心正常發展的特殊任務。
聾學校的特殊教育的目的和任務是最大限度地滿足社會的要求和特殊兒童的教育需要。發展他們的潛能,使他們增長知識、獲得技能、完善人格,增強社會適應能力,成為對社會有用的人才。
中文名
聾學校
外文名
school for the deaf person
歷史上,無論中外,都曾有人對盲人和聾啞人進行一定的文化教育與盲聾啞教育職業技能訓練,使他們能自謀生計。其中有的人在受教育後還在文學、音樂、醫術等方面取得了成就。但是專門的盲聾學校教育則是從近代興起的。世界上第一所聾童學校(1770)和第一所盲童學校(1784)均建在法國巴黎。中國於清朝同治十三年(1874)在北京建立了第一所盲童學校。名為啓明瞽目院。清光緒十三年(1887)在山東登州(今蓬萊縣)建立了第一所聾校,名為啓瘖學館,後遷煙台。舊中國的盲聾啞教育十分落後,發展緩慢。至 1948年中國僅有盲聾啞學校 42所,學生2380人,教職員 360人。學校不僅數量少,而且多設在大城市,為有產者服務,廣大勞動人民和農村羣眾的盲聾子女無法受到教育。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國家和社會幫助安排盲、聾盲聾啞教育、啞和其他有殘疾的公民的勞動、生活和教育。”在中國,盲聾教育是提高全民族的科學文化水平、普及初等教育工作的一個部分,體現了中國人民受教育的平等權利和對有感官缺陷人的社會主義人道主義的關懷,為提高他們的精神境界和組織他們參加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設創造了前提。盲聾教育總的任務與普通教育一致,要使盲、聾啞兒童成為有社會主義覺悟的有文化的勞動者,使他們殘而不廢,能為祖國的現代化建設作出力所能及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