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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技能培訓學校
鎖定
- 中文名
- 職業技能培訓學校
- 辦學性質
- 民辦學校
職業技能培訓學校定義
職業技能培訓學校發展歷史
改革開放以來,隨着經濟的發展,人們在服務業製造業等領域相關的消費需求越來越多,要求越來越高。國家正規的大專院校嚴謹的理論體系和較長的學制,已難以完全適應企業大量的技能型人才的用人需求,每年總有一些企業面臨“用工荒”。而勞動者由於缺乏勞動技能只能大量的從事勞動密集型工作。所以,亟需建立企業與勞動者的橋樑,職業技能培訓學校就應運而生,並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承擔了重要的角色。技能培訓學校開設的專業通常學制較短注重某項領域的突破,寬進嚴出單位時間內培訓人次多。並以實際操作的學習為主,能夠較快提升就業技能。這些通過技能考核,得到國家認可頒發技能證書的勞動者,綜合素質有了明顯的提高。譬如最近兩年熱門的電腦軟硬件培訓,計算機語言培訓,汽修培訓,烹飪技能培訓等,不論是就業率還是薪資待遇都有不錯的市場前景。
截止2013年全國職業培訓類辦學機構已達2萬多所,年培訓能力達1000多萬人。各省市按照國家規定和地方標準,參照在校教職員工人數、培訓人數,就業比例等作為評判標準劃分培訓學校的等級。以上海市為例,分為A、B、C三個等級A類最高,每三年一次對全市經備案審批的各類培訓學校進行綜合評定。實行升降級制度,要求較高。2013年上海市近千家培訓學校(含機構),達到A級標準的只有43家。
職業技能培訓學校許可申請
審批層級
許可條件
申請材料清單
1.申辦報告。
2.舉辦者姓名、住址或名稱、地址,以線上方式進行經營培訓的,可以以網址作為經營場所。
3.學校章程,首屆學校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決策機構組成人員名單。
4.承諾書。
辦理程序
1.申請。舉辦者向所在地相關職能部門提出申請。
3.承諾。舉辦者簽署承諾書。
4.審批。所在地相關職能部門對舉辦者提交的材料及承諾事項進行形式審查,當場作出審批決定,同意的,發給行政許可決定書;不同意的,書面告知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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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中事後監管措施
1.民辦職業培訓學校分立、合併、變更及終止的,須經審批機關批准。
2.加強對民辦職業培訓學校審批工作的管理,優化審批服務
3.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發現違法違規行為的,嚴格依法查處,並公開查處結果。
職業技能培訓學校多元發展
一些培訓單位根據社會用工需求打破長期以來固有的培訓思路,有重點的調整專業方向,深化專業配置,開展了技能培訓和學歷教育結合的綜合教學模式。針對實操性比較強的學科,對學生的技能學習、資格證書、就業前景有了系統的規劃。在中國產業轉型的大背景下,技能型人才流動和缺失將不可避免,並將長期處在需求大於供給的失衡狀態。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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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在全國範圍內推行“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實施方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在自由貿易試驗區進一步加大“證照分離”改革力度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021-06-24[引用日期2022-08-02]
- 2.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引用日期2022-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