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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省

鎖定
聖省(Holy province),或稱國務聖省(Holy province state)。全稱應為梵蒂岡國務院第一國務聖省,由信仰理論部(信理部)、主教部、東方教會部、聖事禮儀部、神職人員部(聖職部)、修會與世俗修院部、萬民福音傳播部和冊封聖人部與公教教育部九大聖部組成,故而中國多譯為“聖部”。是梵蒂岡的主要宗教部門,掌握着相當大的實權。
中文名
聖省
外文名
Holy province
別    名
國務聖省
部    門
信仰理論部,主教部,東方教會部

聖省歷史淵源

聖省的歷史可追述至本狄尼克十二世教皇。在“阿維尼翁之囚”事件之後,為了約束法國紅衣主教團的權力,教皇創建了總理執事(Prime minister deacon)這一聖職以約束樞機團。教皇還規定,總理執事少則一人,多則四人。他們組成的組織被稱為總理團(Prime minister regiment),負有侍奉教皇,處理教廷事務的重要職責。而總理團也成為聖省的最早起源。
1937年,末代總理執事馮.拉特爾蘭主教辭職。教皇庇護十一世隨即撤銷了總理執事制,並將教廷的宗教事務委託與樞機團。聖省制度由此建立。而聖省的真正建立則是在保羅六世教皇時期的事了。
總而言之,聖省的建立是為了讓教皇更好的管理天主教會及諸多信眾,同時也減輕了樞機團的負擔。是羅馬教廷的明智之舉。

聖省部門簡介

信仰理論部(Beliefs of the theoretical)
信仰理論部(信理部)——其前身為著名的宗教裁判所和異端審問局,1967年保羅六世將二者合二為一併改為此名。負責維護羅馬教廷的信仰與教義,查禁和制裁任何違反信仰原則及教義教規的言論和刊物及個人。下設宗教裁判法庭和異端審問法庭,分別由由十二位主教級 宗教法官 及最高法官組成,可審判違反了天主教教理教規的一切宗教組織或個人。罪名成立者可交由梵蒂岡最高法院處理。是聖省中第一大部。
另外,信理部設兩個部長。一個部長為多明我派修士;另一個為方濟各派修士。分領宗教裁判法庭和異端審問法庭。兼任兩院最高法官。這是其他部所沒有的。
主教部(Bishop department)
負責各地教區的設立。接受並研究各教區的報告。監督各地的主教會議,同時負責監督“拉丁美洲委員會”和“移民與觀光委員會”。
東方教會部(Oriental church department)
負責處理有關東方教會內的人事和紀律問題,並與“基督徒合一秘書處”和“非基督徒秘書處”一起,謀求改進同東方教會和其它宗教,特別是伊斯蘭教的關係。
聖事禮儀部(Holy things department )
負責推行有關聖事的規定,處理東西方教會的禮儀並安排重要宗教人員(如星雲大師)到訪梵蒂岡的禮儀問題。故而部長一直由首席樞機執事擔任。
神職人員部(Clergy department)
簡稱聖職部,負責研究和處理各教區的神職人員的培訓和生活等問題。其部中有十二位執行官可不需引渡手續就可將違反了天主教法典的神職人員帶回梵蒂岡。是聖省中僅次於信理部的第二大部。
修會與世俗修院部
這是兩個部門,前者負責處理修會團體的成立或解散,監督修會團體的會規、紀律等;後者負責監督不入修會的在俗神職人員團體的規章制度。
傳信部(The peoples Gospel spread )
全稱為 萬民福音傳播部(The peoples of Gospel spread),原名傳信部。專門負責培養和派遣傳教士。佈置和開展世界各地教會的傳教工作,從經濟和精神上給予支持。
萬民福音傳播部秘書長韓大輝牧上 萬民福音傳播部秘書長韓大輝牧上
去年臨近聖誕節前,羅馬教宗本篤十六世擢升香港的慈幼會士韓大輝神父為總主教,並委以萬民福音傳播部秘書長的要職,可喜可賀
冊封聖人部(Confer saint department
主管冊封聖人的過程和手續,以及保管聖人的遺骸、遺物等。
公教教育部
監督天主教大學和修道院的組織,包括行政、方針、規章等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