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羔羊

(聖經詞語)

鎖定
動物名。羔羊肉古時已作為食品(利3:7)。摩西之前,羔羊、綿羊、山羊多用作祭品(創4:4)。《新約》稱耶穌為“上帝的羔羊,羔羊亦比喻民眾。 [1] 
中文名
羔羊
外文名
Lamb
拼    音
gāo yáng
近義詞
羊羔、羊崽
反義詞
惡狼
以色列人在埃及初設逾越節時,規定用1歲的羔羊獻祭,然後一家或兩家合吃一隻(出12:3,5)。據摩西律法規定,清晨、傍晚要用一隻一歲的羊羔獻為燔祭安息日則獻兩隻(出29:32-41)。每逢月朔、逾越節、七七節吹角日贖罪日,要獻七隻;住棚節開頭七日獻十四隻,第八日獻七隻(民28:1-29:36)。亦可用於贖罪祭平安祭(利5:6;民7:17)。無論何種獻祭,都要選健壯無瑕疵者。《新約》稱耶穌為“上帝的羔羊”(約1:29,36),説他為擔負世人的罪孽而獻身受死。羔羊亦比喻民眾,如《以賽亞書》第40章11節:耶和華“必像牧人牧養自己的羊羣,用膀臂聚集羊羔,抱在懷中”。 [1] 
參考資料
  • 1.    梁工.聖經百科辭典:遼寧人民出版社,2015年6月:第23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