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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尼亞憲法
鎖定
羅馬尼亞憲法是1991年12月8日全民公決予以通過。
- 中文名
- 羅馬尼亞憲法
- 頒佈時間
- 1991年11月21日
- 實施時間
- 1991年12月8日
- 修改時間
- 2003年10月
羅馬尼亞憲法憲法通過
1991年11月21日,羅議會批准新憲法,12月8日全民公決予以通過。
羅馬尼亞憲法憲法內容
羅憲法規定:羅馬尼亞是一個主權、獨立、統一和不可分割的民族國家;政體為共和制。2003年10月,羅修改憲法,進一步確立政治多元化、三權分立的制衡原則;明確規定保障和保護私有財產;允許少數民族在地方行政及司法程序中使用本民族語言;保障男女平等;取消義務兵役制;增補羅加入歐盟、北約的相關條款,規定羅公民同歐盟公民依法享有同等權力和義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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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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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羅馬尼亞國家概況 .外交部[引用日期2019-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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