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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靜

(承興國際集團創始人)

鎖定
羅靜,女,中國香港籍,1971年生,1996年於香港創辦承興集團,承興國際集團創始人,曾任廣州承興營銷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 [1-3] 
2024年1月5日,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對“承興案”作出二審裁定,駁回羅靜等人上訴,維持原判。其中,羅靜獲無期徒刑。 [16] 
中文名
羅靜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971年
畢業院校
香港科技大學MBA [4] 
主要成就
承興國際集團創始人

羅靜人物經歷

1996年,羅靜在香港創辦承興集團 [2]  ,業務起源於為寶潔百事可樂諾基亞等全球五百強企業提供促銷品及促銷解決方案 [5-7]  ,2006年成為NBA中國區合作伙伴 [6]  ,並相繼在廣州、北京、深圳、新加坡、香港,洛杉磯等地成立子分公司業務不斷擴張 [2] 
在國內銀行主推信用卡的階段,羅靜與多家金融機構合作,把哆啦A夢、兔斯基、變形金剛、貓和老鼠等品牌形象印到信用卡上 [8]  ,在2014年幫助建行信用卡植入好萊塢電影《變形金剛4》 [9] 
2015年羅靜收購香港主板上市公司(02662) [10]  和新加坡主板上市公司(BAC) [4]  ,開拓大健康消費業務並進軍國際資本市場 [10] 
2016年與中國儀器進出口(集團)公司在北京簽約,結成戰略合作伙伴,雙方一致同意在大健康服務領域,尤其是養老科技和服務、保健品市場、以及醫療產品供應鏈領域開展長期合作。 [11] 
2017年進軍體育及旅遊景區運營,加速集團泛娛樂產業的佈局。同年5月,收購由”漫威之父”、”蜘蛛俠”創作者兼製片斯坦李(Stan Lee)所創立的POW!娛樂公司。 [2] 

羅靜所獲榮譽

2011年獲廣告專業學會選為年度國際人物 [4] 
2017年商界木蘭初選入圍。 [12] 
其創辦的承興國際集團被國際授權行業協會LIMA譽為國內優秀的品牌運營與管理公司 [13] 

羅靜人物事件

羅靜一審判決

2022年11月1日,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承興系公司實際控制人羅靜因犯合同詐騙罪、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被判處無期徒刑。羅靜的妹妹、承興系資金部負責人羅嵐犯合同詐騙罪獲刑十七年半,另有10名涉案的承興系員工獲三年四個月至八年不等有期徒刑。
判決書顯示,羅靜控制的承興系公司和員工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利用其與京東、蘇寧的供應鏈貿易背景,私刻兩家公司印章,偽造合同,並通過採取冒充京東、蘇寧員工身份、截留並偽造應收賬款債權確認文書等方式,騙取多家單位財物。截至案發,騙取被害單位湘財證券、摩山保理、上海歌斐、雲南信託、安徽眾信共計人民幣300餘億元(以下幣種除特別標註外均為人民幣),實際造成上述被害單位經濟損失共計80餘億元。 [14] 
江蘇奇境文化投資有限公司、廣東奇境文化投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總經理均為羅靜,據悉,“承興案”相關刑事案件已一審宣判,承興實控人羅靜獲無期徒刑。 [15] 

羅靜二審判決

2024年1月5日,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對“承興案”作出二審裁定,駁回羅靜等人上訴,維持原判。其中,羅靜獲無期徒刑。
在法院審理過程中,羅靜始終否認合同詐騙。但羅嵐供認,公司為了償還高利貸長期借新還舊,羅靜想通過收購上市公司做大做強,做到“上岸”為止,結果窟窿越來越大。
法院認定,承興系公司欺騙融資機構募集資金,各被告人積極參與其中,均具有非法佔有目的。 [17]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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