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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拉特法

鎖定
羅拉特法是由英國殖民當局於1919年頒行的鎮壓印度民族解放運動的法令。由在印度供職的英國法官S.A.羅拉特為首的委員會起草,故名。該法包括《印度刑法修正案(1919年第1號)》和《刑法非常權力法(1919年第2號)》,統稱平時戒嚴法
中文名
羅拉特法
外文名
Rowlett Acts
頒佈時間
1919年
頒佈部門
英國殖民當局
法令類別
鎮壓印度民族解放運動的法令
起    草
英國法官S.A.羅拉特

羅拉特法議會通過

根據羅拉特委員會的建議,上述法案於1919年1月19日公佈,2月16日提交議會討論 ,遭到全體議員的抵制。孟買和印度其他城市建立“薩蒂亞格拉哈同盟”反對羅拉特法案,罷工、罷市和抗議浪潮遍及全印各地。
1919年3月21日,上述法案在印度人民的抗議聲中於中央立法議會通過。

羅拉特法造成後果

由於此法案使印度人民完全失去政治自由,全國譁然,羣起反對。
旁遮普的反帝鬥爭尤為激烈。英國殖民當局一方面不準M.K.甘地到旁遮普宣傳堅持真理運動,另一方面採用恐怖手段實行鎮壓。
4月10日凌晨,在阿姆利則市逮捕兩名民族主義活動家。隨後約有3萬市民集會市政府門前,要求釋放被捕者,遭到警察和騎兵的鎮壓。集會者奮起反抗,於傍晚佔領火車站、電報局和電話局。當晚,英印軍隊的R.E.H.戴爾將軍率領軍隊開進阿姆利則市,實行宵禁。
4月13日,約5萬人在阿姆利則市賈利安瓦拉·巴格廣場舉行集會,抗議殖民當局專橫暴虐。當天下午戴爾指揮裝甲車堵住廣場狹窄的出口,並下令向密集人羣開槍射擊。
據英國官方公佈的數字,當場死379人,傷1200人。這次事件史稱“阿姆利則慘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