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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傑

(韶山市委原常委、韶山市政府原常務副市長)

鎖定
羅傑,男,漢族,1981年4月出生,湖南湘潭人,2001年6月參加工作,2005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湖南省韶山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
2022年5月,羅傑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經湖南省紀委監委指定,接受湘西自治州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  8月,羅傑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4] 
中文名
羅傑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籍    貫
湖南湘潭
出生日期
1981年4月

羅傑人物履歷

曾任湘潭市人防辦黨組成員、總工程師。
2015年11月任湖南湘潭市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局副局長。 [1] 
曾任湘潭市城管執法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韶山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市監委主任;
湖南省韶山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 [2] 

羅傑人物事件

羅傑接受調查

2022年5月10日,據湖南省湘西州紀委監委消息,韶山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羅傑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經湖南省紀委監委指定,目前正接受湘西自治州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3] 

羅傑依法雙開

2022年8月,經湖南省紀委監委指定,湘西自治州紀委監委對韶山市委原常委、韶山市政府原常務副市長羅傑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4] 
經查,羅傑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通過利益交換撈取政治資本,搞政治攀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反工作紀律,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執紀執法活動;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項目承攬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罪;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與國家工作人員關係密切的人財物,情節嚴重,涉嫌對有影響力的人行賄罪。 [4] 
羅傑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毫無紀法意識,不信組織信關係,投機鑽營,官迷心竅,嚴重違紀違法,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在黨的十九大後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湘潭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湘潭市委批准,決定由湘潭市紀委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湘潭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其涉嫌犯罪問題由湘西自治州監委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4] 

羅傑公開通報

黨的十八大以來,羅傑先後違規收受多名下屬和私營企業主所送紅包禮金共計26.8萬元,其中黨的十九大後收受1.8萬元。羅傑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5]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