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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行

(聖經詞語)

鎖定
【罪行】(Sins)據聖經記載,以下行為皆屬犯罪,為上帝所不容,即:違背命(創3:6)、醉酒(創9:21)、崇拜自己(創11:19)、縱慾(創19;羅1:24-32)、怨恨(創27:41)、欺騙(創27:11-15)亂倫(創19:33-38)、撒謊(創26:7,8)、嫉妒(撒上18:8-12)、強姦(撒下13:14)、謀殺(創37:18-22)、戲笑(王下2:23,24)、通姦(撒下11:4,27)、發怨言(民14:29)、叛逆(民16)、拜偶像(出32)、褻瀆神(徒12:20-23)、犯安息日(民15:32-36)、貪婪(書7)、妥協(士2:1-3)、賄賂(撒上8:3)、吃帶血的肉(撒上14:33)、交鬼(撒上28:7-18)、侵犯祭司的職分(撒上2:17)、分裂神的民眾(撒下15:4)、藐視丈夫(撒下6:16-23)、藐視神的話語(代下36:16)、把聖靈的工作看做是撒但的能力(太12:24-32)、污穢聖殿(約2:14-16)、傳播假教義(太16:6)、缺少憐憫心(太18:23-35)、假冒為善(太23)、不認基督(太26:69-75)、釘死基督(徒2:23)、硬着頸項(徒7:51)、不感恩(羅1:21)、自誇(羅1:30)、違背父母之命(羅1:30)、無親情不憐憫人(羅1:31)。 [1] 
中文名
罪行
類    型
聖經詞語
參考資料
  • 1.    梁工.《聖經百科辭典》:遼寧人民出版社,2015年6月:第120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