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緬甸社會主義綱領黨
鎖定
- 中文名
- 緬甸社會主義綱領黨
- 簡 稱
- 綱領黨
- 成立時間
- 1962年7月4日
- 首任主席
- 吳奈温
- 首任總書記
- 吳山友
緬甸社會主義綱領黨歷史沿革
該黨先成立“幹部黨”,培養幹部。1963年 1月17日,該黨公佈其哲學思想“人及其環境的相互關係的體系”為黨的指導思想。1964年起,在城鎮、農村和工廠建立黨的基層組織。1971年6月召開第1次黨代會時,宣佈“由幹部黨過渡成為全民黨”,該黨以革命委員會於1962年 4月公佈的“緬甸社會主義道路”綱領作為行動準則,黨章規定:“綱領黨的目標是建設我國各族人民所渴望的繁榮昌盛的社會主義社會”,“反對一切人與人、民族與民族之間互相剝削的罪惡的社會制度,發揚人類之間互相主持正義與友愛的精神,克服人類之間由於互不關心和冷漠而造成的無知、落後和愚昧,建立繁榮、昌盛的社會主義經濟制度”。
緬甸社會主義綱領黨指導方針
該黨1973年10月召開第 2次代表大會,討論通過新的憲法草案和二十年長期經濟計劃及第 2個四年經濟計劃的指導方針,並制定了八項工作綱領。“二大”上還確定奈温為“黨的導師”。1977年2月召開第3次代表大會,總書記吳山友作了政治報告,對綱領黨成立後14年的情況作了全面總結。1981年8月,召開第4次代表大會,討論通過了黨中央的政治報告和關於第 4個四年經濟計劃建設的指導方針,並修改了黨章。1985年 8月2~7日召開黨的“五大”,吳奈温、吳埃哥連任黨的主席和總書記,增選吳山友為黨的副主席。1988年吳奈温因國內政局動盪而辭職,由吳貌貌任主席。
中央委員會常設機構為中央執行委員會,下設書記處負責日常工作。現有黨員 230萬人。該黨對外政策強調“東南亞許多國家希望該地區成為沒有大國影響的中立地區”,“緬甸仍將在友好、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內政的基礎上同包括鄰國在內的各國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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