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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制定員
鎖定
- 中文名
- 編制定員
- 定 義
- 單位進行生產等所需的人員數量
- 地 位
- 勞動力管理的一項基礎工作
- 作 用
- 制定勞動工資計劃的重要依據
編制定員定員範圍
編制定員的範圍包括:單位內的人員總數,單位所屬各部門、各個崗位應配備的各類人員數目。人員類別包括長期的和臨時的職工,直接生產(專業)人員和非生產(專業)人員,基本人員和輔助人員,以及各工種、職務、崗位的人員。企業、事業、機關在確定編制定員時,要合理安排各類人員之間的比例關係。
編制定員制定方法
編制定員的制定方法主要有:按勞動效率定員、按設備定員、按崗位定員、按比例定員、按組織機構定員等。定員要求先進合理,既不使人員負擔過重,完不成工作任務,也不使人員負荷不足,出現窩工浪費現象。編制定員制定以後,要檢查執行情況,加強日常管理,經常瞭解工作進展和人員變動,為制定更合理的編制定員提供依據。
編制定員社會價值
企業、事業、機關等單位進行正常生產和工作所需配備的各類人員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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