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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縮性的財政政策

鎖定
緊縮性的財政政策是宏觀財政政策的類型之一,簡稱緊的財政政策,是指通過增加財政收入或減少財政支出以抑制社會總需求增長的政策。
由於增收減支的結果集中表現為財政結餘,回此,緊縮性財政政策也稱盈餘性財政政策。 [1] 
中文名
緊縮性的財政政策
外文名
Tight fiscal policy
定    義
通過增加財政收入或減少財政支出以抑制社會總需求增長的政策
別    名
盈餘性財政政策
緊的財政政策

目錄

緊縮性的財政政策措施

人民銀行採取一系列措施減少貨幣的流通量。
人民銀行的貨幣政策工具有:存款準備金、央行基準利率、再貼現、向商業銀行提供貸款以及通過公開市場業務買賣國債和外匯等。 [1] 

緊縮性的財政政策政策

緊縮銀根的政策:1、提高存款準備金率 2、提高央行基準利率 3、調高再貼現率 4、買賣國債或外匯 [1] 

緊縮性的財政政策鬆緊交替

緊縮性財政政策政策的鬆緊交替是指一個時期實行擴張性政策,一個時期實行緊縮性政策,二者交替使用。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英國經濟學家J.M.凱恩斯的繼承者,將凱恩斯的短期靜態分析發展成為長期動態分析,提出補償性財政政策。他們認為,財政政策的首要問題不是謀求收支平衡,而是當社會總需求與總供給出現差額時,如何通過財政收支安排來彌補這個差額,使經濟的運行恢復平衡狀態。他們還認為,資本主義經濟不是始終處於危機狀態,而是時而繁榮,時而蕭條,財政政策不能永遠以擴張為基調,應根據經濟的週期波動交替使用擴張性政策和緊縮性政策。蕭條時期政府應減少税收,增加支出,實行赤字政策;繁榮時期政府應增加税收,壓縮支出,實行盈餘政策,而且盈餘應加以凍結,以備蕭條時期使用。凱恩斯主義還強調財政的自動穩定器作用。如實行累進所得税,當經濟蕭條時,總收入下降,税收收入也自動下降,成為增加社會需求並緩解經濟蕭條的一種自動調節手段;經濟膨脹時,總收入上升,税收收入也自動上升,又成為控制社會需求並緩解經濟膨脹的一種自動調節手段。政府的轉移支出具有同樣的作用。
政策的鬆緊搭配是指同一時期內不同政策的相互配合鬆緊搭配可以是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之間的配合,也可以是財政政策內部各種財政手段之間的配合。如美國 R.W.里根在總統任期內(1981~1989),實行高利率的緊縮性貨幣政策,以對付通貨膨脹。在財政政策上一方面實行減税和高赤字的擴張政策,一方面又壓縮社會性支出,也是松中有緊。 [1] 

緊縮性的財政政策現狀

緊縮性財政政策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以來,國民經濟運行的常態是社會總需求大於總供給,幾次國民經濟調整中都實行了緊縮性財政政策,以矯治經濟發展速度過快、比例嚴重失調和通貨膨脹的弊端。
實行“調整鞏固充實提高”方針(1961~1965) 這次調整的主要任務是克服“大躍進”給國民經濟帶來的嚴重比例失調和混亂局面。主要緊縮措施是:大力壓縮基本建設投資規模、節約非生產性開支,壓縮社會集團購買力;精減職工,減少國家工資支出;對預算外資金實行“納、減、管”,增加預算內收入;加強財政工作的集中統一,搞好綜合平衡。在實行緊縮措施的同時,還採取了有力的增產措施,增加有效供給,如加強財政對農業的支援並減輕農民負擔,調整投資結構從而增加農業和輕工業產品的生產,清倉核資充分發揮物資的潛力等。經過五年的努力,國民經濟得到迅速恢復和發展。 1963~1965年間工農業總產值平均每年增長15.7%,財政收入平均每年增長14.7%,各項經濟指標恢復到或超過第一個五年計劃時期 (1953~1957)的最好水平。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