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綜合計算工時制

鎖定
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是指單位以標準工作時間為基礎,以一定的期限為週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的工時制度。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崗位,需企業報經當地區縣勞動保障局批准,未經批准,不能任意擴大範圍。 [2] 
中文名
綜合計算工時制
外文名
Comprehensive Calculation on Labour Hour System
定    義
單位以標準工作時間為基礎,以一定的期限為週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的工時制度

綜合計算工時制簡介

綜合計算工時制 綜合計算工時制
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是指因工作性質特殊或者受季節及自然條件限制,需在一段時間內連續作業,採取以周、月、季、年等為週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的一種工時制度,如建築、旅遊等崗位。但其平均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應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 [2] 

綜合計算工時制實行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九條 :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1] 
依據《關於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審批辦法》第五條 企業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職工,可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分別以周、月、季、年等為週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但其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應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
(一)交通、鐵路、郵電、水運、航空、漁業等行業中因工作性質特殊,需連續作業的職工;
(二)地質及資源勘探、建築、製鹽、製糖、旅遊等受季節和自然條件限制的行業的部分職工;
(三)其他適合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職工。 [2] 

綜合計算工時制職工休息權和健康權等人權保障

第六條 對於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的職工,企業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一章、第四章有關規定,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並充分聽取職工意見的基礎上,採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2] 

綜合計算工時制申請方式

依據《關於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審批辦法》第七條 中央直屬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的,經國務院行業主管部門審核,報國務院勞動行政部門批准。
地方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的審批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制定,報國務院勞動行政部門備案。 [2] 

綜合計算工時制申請材料

不同方式申請材料不同,以北京市為例; [3] 
北京市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審批申請材料
序號
材料名稱
材料來源
材料
必要性
數量要求
介質要求
表格及
樣表下載
其他要求
《北京市企業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和不定時工作制申報表》
申請人自備
必要
原件1份
表格類;紙質
樣表下載空表下載
符合受理標準
提供材料依據
北京市企業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和不定時工作制申請説明書
申請人自備
必要
原件1份
文本類;紙質
不涉及
符合受理標準
提供材料依據
應加蓋用人單位公章
企業工會對實行特殊工時制度的意見
申請人自備
必要
原件1份
文本類;紙質
不涉及
符合受理標準
提供材料依據應加蓋用人單位工會章
或職工聯名意見(企業無工會組織的須提交)
申請人自備
必要
原件1份
文本類;紙質
不涉及
符合受理標準
提供材料依據需有職工意見及簽名

綜合計算工時制辦理途徑

北京市企業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審批辦理流程時限
辦理環節
辦理步驟
辦理時限
辦理人員
審查標準
辦理結果
申請受理
申報/收件
1個工作日
綜窗人員
材料齊全、符合要求
符合條件的受理
受理
1個工作日
綜窗人員
符合法律法規要求
接收企業申請材料
審查與決定
決定
10個工作日
首席代表或部門負責人
依據法律法規審查材料,並根據實際情況現場調查
製作行政許可決定書
頒證與送達
發證
1個工作日
綜窗人員
結果名稱
1、企業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和不定時工作制行政許可決定書
送達方式:
窗口領取郵件寄送

綜合計算工時制辦理費用

免費

綜合計算工時制辦理渠道

北京市人民政府首都之窗政務服務網-企業所在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窗口網上辦理。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