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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類聯考綜合能力

鎖定
經濟類聯考綜合能力是為了招收金融碩士、應用統計碩士税務碩士國際商務碩士保險碩士資產評估碩士而設置的具有選拔性質的聯考科目。其目的是科學、公平、有效地測試考生是否具備攻讀上述專業學位所必需的基本素質、一般能力和培養潛能。要求考生:
1.具有運用數學基礎知識、基本方法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2.具有較強的邏輯分析和推理論證能力。
3.具有較強的文字材料理解能力和書面表達能力。
中文名
經濟類聯考綜合能力
簡    介
考研初試科目之一
編    號
396
試卷滿分
150分

經濟類聯考綜合能力名詞介紹

考研初試科目之一,編號為396。2011年開始在部分院校試點。

經濟類聯考綜合能力形式結構

考試形式和試卷結構
試卷説明
試卷滿分為150分,考試時間為180分鐘。
答題方式
答題方式為閉卷、筆試。不允許使用計算器。
試卷包含內容
1、 數學基礎(70分)
2、 邏輯推理(40分)
3、 寫作(40分)

經濟類聯考綜合能力考查內容

經濟類聯考綜合能力數學基礎

經濟類聯考綜合能力考試中的數學基礎部分主要考查考生經濟分析中常用數學知識的基本方法和基本概念。
試題涉及的數學知識範圍有:
1、微積分部分
一元函數的微分、積分;多元函數的一階偏導數函數的單調性和極值。
2、概率論部分
分佈和分佈函數的概念;常見分佈;期望值方差
3、線性代數部分
線性方程組;向量的線性相關和線性無關;矩陣的基本運算。

經濟類聯考綜合能力邏輯推理

綜合能力考試中的邏輯推理部分主要考查考生對各種信息的理解、分析、綜合和判斷,並進行相應的推理、論證、比較、評價等邏輯思維能力。試題內容涉及自然、社會的各個領域,但不考查有關領域的專業知識,也不考查邏輯學的專業知識。

經濟類聯考綜合能力寫作

綜合能力考試中的寫作部分主要考查考生的分析論證能力和文字表達能力,通過論證有效性分析和論説文兩種形式來測試。
1.論證有效性分析
論證有效性分析試題的題幹為一段有缺陷的論證,要求考生分析其中存在缺陷與漏洞,選擇若干要點,圍繞論證中的缺陷或漏洞,分析和評述論證的有效性。
論證有效性分析的一般要點是:概念特別是核心概念的界定和使用是否準確並前後一致,有無明顯的邏輯錯誤,論證的論據是否支持結論,論據成立的條件是否充分等。
文章根據分析評論的內容、論證程度、文章結構及語言表達給分。要求內容合理、論證有力、結構嚴謹、條理清楚、語言流暢。
2.論説文
論説文的考試形式有兩種:命題作文、基於文字材料的自由命題作文。每次考試為其中一種形式。要求考生在準確、全面地理解題意的基礎上,對題目所給觀點或命題進行分析,表明自己的態度、觀點並加以論證。文章要求思想健康、觀點明確、材料充實、結構嚴謹完整、條理清楚、語言流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