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絳曲堅贊

鎖定
大司徒·繹曲堅贊(1302年-1364年),又譯為降曲堅贊、松秋堅贊,意為“菩提幢”,出生於烏思藏帕竹地方(今桑日縣境內),系吐蕃時代朗色林家族的後裔。乃西藏帕竹地方政權的第一代法王,是政教合一的領袖,被稱為班札法王,為蓮師之化身。元朝策封他為大司徒。
別    名
降曲堅贊
松秋堅贊
民族族羣
出生地
烏思藏帕竹地方(今桑日縣境內)
出生日期
1302年
逝世日期
1364年
主要成就
西藏帕竹地方政權的第一代法王
本    名
繹曲堅贊

絳曲堅贊一生經歷

繹曲堅贊出生於烏思藏帕竹地方(今桑日縣境內),系西藏朗色林氏族,家族是西藏早期的貴族,遊牧為生,曾經邀請過蓮花生大士來到他們的莊園説法。在朗達瑪被殺之後,中央王朝崩解,西藏陷入部族割據的局面,郎色林氏族趁勢控制了現今的西藏札囊縣境,雅魯藏布江河谷地區。他們信奉寧瑪派,但是也保留了西藏原先的精靈信仰,他們以朗色林寺為核心,統治着這個地區。
1158年,噶舉派達波拉傑的弟子帕木竹巴·多吉傑布到帕木竹建立了丹薩替寺,成為帕竹噶舉的始祖。帕竹噶舉派的領導者與朗色林氏族合作,統治了衞藏地區。
元朝時,薩迦派法王受到蒙古人的支持,成為西藏的統治者。朗色林氏族也受到薩迦派的冊封,繼續領導這個地區。朗色林氏族在元朝時受到薩迦派法王的策封,是西藏三個萬户長之一(止貢、帕竹、蔡巴)。
絳曲堅贊出身朗色林氏族,3歲知讀寫,6歲時領受“鴉面明王護法之隨賜灌頂法”而得殊勝成就,7歲時,在京俄大師澤細巴門下受居士戒,法名絳曲堅贊,意為菩提寶幢。9歲時跟隨親教師楚達瓦及軌範師布訛巴出家受沙彌戒,修行勝樂金剛法得殊勝悉地。14歲至薩迦寺學法,因才華出眾,深得薩迦寺住持尼欽波桑波貝的賞識和器重。
1313年,絳曲堅贊前往薩迦派,擔任達尼欽波桑波貝的當聶(即宮廷隨從),學習佛教,同時也學習管理行政事務的知識。他曾經受到薩迦巴統治者的侮辱,因起取而代之的念頭。
1321年,他接受薩迦派的任命,回到帕竹,擔任萬户長。1322年,元朝策封他為帕竹萬户長。他開始整頓吏治,發展藏地經濟,對內大力發展農牧業生產,增強帕竹經濟實力,對外則擴張勢力。
1335年,絳曲堅贊與鄰居雅桑萬户(十三萬户之一)發生爭鬥,要求取回屬於原有帕竹萬户的領地,至少是忽必烈及宣政院歷次頒發文告聖旨中規定的領地。最後絳曲堅贊擊垮了雅桑的軍隊,接管其寺廟和莊園。隨後,又連續消滅蔡巴萬户、止貢萬户,吞併了其土地和屬民。絳曲堅讚的政治軍事才能使帕竹地方政權日益強盛。
1349年,他推翻了薩迦派的統治,控制了前藏地區,建立了帕竹王朝,並且向元朝宣告他是全藏的統治者。屬下尊稱絳曲堅贊為“大貢瑪”(貢瑪為主上之意),即第斯貢瑪第一世,從此西藏開啓了政教合一的制度。
1350年,絳曲堅贊派遣使者進京奏報,元順帝承認了絳曲堅讚的既得權力和地位,賜給萬户長銀印兩枚。
1351年,絳曲堅贊修建了澤當寺,成為帕竹噶舉派重要的基地。丹薩替寺以修密法為主,澤當寺以講授顯宗經論為主。澤當寺主張不分教派,聚集了不同宗派的眾多喇嘛,是當時烏思藏地區最大的佛教講經學院,培養了許多藏族學者,其侄釋迦堅贊系該寺第一任住持。
1354年,絳曲堅贊又利用薩迦派內訌機會,發兵包圍薩迦寺,收繳了元朝賜予薩迦世代管理烏思藏的敕封,兼併後藏大部分地區。至此,以絳曲堅贊為首的帕竹噶舉派成為西藏大部分地區的統治者,取代了薩迦派地位。元順帝封絳曲堅贊為“大司徒”,令其子孫世襲,形成了政教合一的帕竹地方政權。絳曲堅贊在新徵服地區廣泛推行莊園制度,以發展生產;將原本十分鬆散、各自為政的十三萬户進行改革,建立了“宗”的行政單位,取代薩迦時期的“萬户”制,設立十三大宗,各宗設有宗本,宗本均由絳曲堅贊直接任命,每三年更換,這是西藏地方政治結構上的一項創新;根據吐蕃時期的“十善法”,制定了新的十條法規。
1358年,元朝策封絳曲堅贊為大司徒,順勢認可他為新藏王。同時策封他為“金剛大乘法王”,即藏音“卻吉班札”,“卻吉”即法王,“班札”為金剛,亦即第一世班札法王。元順帝賜給絳曲堅贊虎鈕印章和封詔,命他接管西藏一切政教事務,規定貢噶、仁蚌等前後藏地區為絳曲堅讚的轄地,冊封絳曲堅讚的部下釋迦仁欽為曲彌萬户長。絳曲堅讚的帕竹政權正式取代薩迦政權,接管烏思藏,絳曲堅贊也成為帕竹政權的第一代第悉。後人尊稱他為大司徒·絳曲堅贊。絳曲堅贊打破過去的土地制度,將土地公平分配給農民,同時恢復了松贊干布時期的西藏法律。他建立了自己的軍隊,並且在邊境巡防。
1364年,繹曲堅贊去世,由他的侄子札巴堅贊繼位。

絳曲堅贊功績與成就

班札法王一詞出自《遺教史》之預言,依五世達賴喇嘛所著《西藏王臣記》裏提到,誠如預言中雲:“土地內豬翻覆,雅隴金剛手化身,其又頗與事實相符,夫大司徒者,毫無可疑,乃結集大密金剛乘之金剛手菩薩,以其希有三密遊戲中之所現。”是以藏人習慣以班札(金剛)法王來稱這位出身雅隴地區統攝金剛大乘的法王─絳曲堅贊。
而根據《遺教史》記載:“此王出世,如創世梵天開啓無柱大門,以王政七寶(注:王政七寶即輪王七寶,有後寶、丞相寶、將軍寶、金輪寶、珠寶、馬寶、象寶。俱備此七寶方堪作統治大地之君主)作為前導;高御獅子寶座,吼聲喧赫,下有俱足神勇與圓滿身力之大象,為之高擎;象鼻之上,飾有智慧利劍,能斬昧於應不應受用四部榮華之迷惘;再飾以知恥識禮之上流美德,如以南閻浮金作為莊嚴;昂然居於一切眾生髮冠之頂首,而以天賦宏福之繩,於小千世界作正直法律之彈畫。夫此王者,即天神下凡之人主,大司徒絳曲堅贊也。”
絳曲堅贊他戒律清淨,治戒甚嚴,如《續藏史鑑》稱帕竹政權所在地乃東為:“王城三圍,內圍俱守淨戒,禁醇酒婦人,外圍以十善律,悉守王法,司徒自奉甚謹嚴。過午不食,不飲酒,為僧俗之表率,莫不尊為法王”。他主掌的澤當寺主張不分教派,聚集了不同宗派的眾多喇嘛,並創立了學僧的辨經制度,為佛法的傳承和發揚作出重大貢獻。他邀請仁欽那傑譯師等學者校訂澤當寺金汁書寫的全套《甘珠爾》和《丹珠爾》,自己著傳記《大司徒遺命集》,更增添西藏宗教文化之光輝。他建立了西藏曆史上第一個施行政教合一的帕竹政權:於1354年取代薩迦政權 (1265-1354年,計89年)而建立,共傳十三代法王,至1618年被藏巴汗建立的噶瑪政權所推翻,共存在了264年之久 [1]  。帕竹政權之治,由於絳曲堅贊打破過去的土地制度,將土地公平分配給農民(無農奴種性制度),並根據吐蕃時期的“十善法”,制定了新的十條法規,使西藏人民安居樂業,直至達賴喇嘛創立《十三法典》(《十三法典》乃西藏農奴制之始),是故現今西藏還保存着讚頌絳曲堅贊之歌謠。
參考資料
  • 1.    羅廣武,何宗英編. 西藏地方史通述 上[M].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