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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對購買力平價

鎖定
絕對購買力平價認為:一國貨幣的價值及對它的需求是由單位貨幣在國內所能買到的商品和勞務的量決定的,即由它的購買力決定的,因此兩國貨幣之間的匯率可以表示為兩國貨幣的購買力之比。 [1] 
中文名
絕對購買力平價
公    式
Ra=Pa/Pb或Pa=Pb×Ra

絕對購買力平價定義

而購買力的大小是通過物價水平體現出來的。根據這一關係式,本國物價上漲將意味着本國貨幣相對外國貨幣的貶值。相對購買力平價彌補了絕對購買力平價一些不足的方面。它的主要觀點可以簡單地表述為:兩國貨幣的匯率水平將根據兩國通脹率的差異而進行相應地調整。它表明兩國間的相對通貨膨脹決定兩種貨幣間的均衡匯率。從總體上看,購買力平價理論較為合理地解釋了匯率的決定基礎,雖然它忽略了國際資本流動等其他因素對匯率的影響,但該學説至今仍受到西方經濟學者的重視,在基礎分析中被廣泛地應用於預測匯率走勢的數學模型。
絕對購買力平價是指本國貨幣與外國貨幣之間的均衡匯率等於本國與外國貨幣購買力或物價水平之間的比率。
公式表示:Ra=Pa/Pb或Pa=Pb×Ra
Ra:代表外國貨幣兑換本國貨幣的匯率
Pa:代表本國物價指數
Pb:代表外國物價指數
它説明的是在某一時點上匯率的決定,決定的主要因素即為貨幣購買力或物價水平。

絕對購買力平價基本觀點

絕對購買力平價認為,如果一價定律有效,在物價指數中各種可貿易商品所佔的權重相等,那麼,一國貨幣對外匯率主要是由兩國貨幣在其本國所具有的購買力決定的,兩種貨幣購買力之比決定了兩國貨幣的兑換比率。由於貨幣的購買力主要體現在價格水平上,所以,若以P表示本國的一般物價水平,P*表示外國物價水平,S表示匯率(直接標價法),則有S=P/P*。這就是絕對購買力平價的一般形式,它意味着匯率取決於不同貨幣衡量的可貿易商品的價格水平之比,即取決於不同貨幣對可貿易商品的購買力之比。

絕對購買力平價關係

如果絕對購買力平價成立,相對購買力平價一定成立,因為物價指數就是兩個時點物價絕對水平之比,反過來,如果相對購買力平價成立,絕對購買力平價不一定成立,例如,基期和報告期的匯率都等於絕對購買力平價的二分之一,這時相對購買力平價成立,但是絕對購買力平價不成立。

絕對購買力平價匯率偏離

最早對中國經濟實力進行購買力平價分析的是美國的克拉維斯教授。他估計1975年中國購買力平價為1美元等於0.46人民幣。中國學者首先系統研究此問題的是任若恩教授。他估計1991年中國購買力平價為1美元等於1.13元人民幣。易綱和範敏估計的1995年中國購買力平價1美元等於4.2人民幣。可以看出,絕對購買力平價對匯率的預測往往與實際匯率偏差較大。
雖然各種測算結果都不一致,但一個共同之處是:根據購買力平價理論,人民幣存在被低估的情況,因此匯率應升值。這也是目前國內外主張人民幣升值的學者所持理論依據之一。不過,人民幣是否被低估如此之多,我們是不是應該完全按照所得到的PPP數值對匯率進行如此大幅度的調整,是個值得進一步分析的問題。

絕對購買力平價前提包括

1 對於任何可貿易商品,一價定律都成立.
2 在兩國物價指數的編制中,各種可貿易商品所佔的權重相等.
P=eP*
上式的含義是:不同國家的可貿易商品的物價水平以同一種貨幣計量時是相等的.將上式變形,即e=p/p*
這就是絕對購買力平價的一般形式,它意味着匯率取決於不同貨幣衡量的可貿易商品的價格水平之比,即取決於不同貨幣對可貿易商品的購買力之比.
絕對購買力平價説解釋了匯率的決定,認為均衡匯率是由兩國貨幣的購買力決定的,購買力一般用一般物價水平表示,假定P表示本國物價水平,P*表示外國物價水平,那麼,本幣外幣的均衡匯率E=P/P*,這實質上是一價定律有應用,即同種商品在不同國家以不同貨幣表示的價格經過均衡匯率換算後是相等的。
參考資料
  • 1.    徐榮貞.國際金融概論 第3版:中國金融出版社,2016.08:第5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