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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進利息金融債券

鎖定
累進利息金融債券是利息隨債券持有期限逐年遞增的一種金融債券。中國工商銀行1987年在中國首次發行5年期累進利息金融債券,採取浮動期限固定利率方式,浮動期限最短為1年,最長為5年,利率採取累進制,第1年年利率為9%,第二年為10%,依次遞增,第5年年利率為13%。發行對象為全國城鄉居民個人和個體工商户;面額分別為100元、500元和1 000元3種;發行額為6億元。 [1] 
中文名
累進利息金融債券
外文名
Progressive increase interest finance bond
期    限
浮動式
採取方式
分段累進計息方式平價發行

目錄

累進利息金融債券定義

在最短期限與最長期限之間,將利率按期限分成不同的等級,按一定的百分比增加,每一時間階段按相應利率計付利息,然後將幾個不同階段的利息收入相加可以得出該債券總的利息收入,如中國工商銀行1987年10月發行的累進利息金融債券,期限為5年,滿:年兑付,利息率按9%計算;滿2年兑付,第一年利率仍為9%第二年利率按10%計算,2年平均利率9.5%;滿3年兑付,第一年利率為9%,第二年利率為10%,第三年利率按11%計算,3年平均利率10%,依次類推,第四年兑付以12%計算利息,4年平均利率10.5%,第五年兑付按13%計息,5年平均利率為11%。利息採取對年、對月、對日的計算方法,不足年部分不計息,超過最長期限部分不計息。

累進利息金融債券優點

近年,我國中國人民銀行與其他專業銀行先後多次發行累進利息金融債券,這種債券的優點是使投資者的收益與投資期限的長短緊密聯繫,投資期限越長,利率越高,投資收益越高,有利於鼓勵長期投資,吸引和穩定利用社會閒置資金。債券的發行對象為城鄉個人及個體工商户,不記名,可以轉讓、抵押等,流通性較強,利息收入免徵個人收入調節税,各銀行對債券可代為保管,較受投資者的歡迎。
參考資料
  • 1.    韓雙林,馬秀巖.證券投資大辭典:黑龍江人民出版社,199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