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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領巾獎章

鎖定
紅領巾獎章”是全國各級少工委授予少先隊員榮譽獎章,是少先隊組織日常開展教育活動和評價激勵的重要載體,紅領巾獎章分為基礎章、特色章、星級章。 [1]  星級章分為個人和集體兩個類別,共設五個星級,五星章是“紅領巾”獎章最高等級。
中文名
紅領巾獎章
性    質
獎章
授予機構
全國各級少工委

紅領巾獎章設置目標

為切實增強少先隊員光榮感,構建人人可行、天天可為、階梯進步的“紅領巾獎章”評價激勵體系 [1] 

紅領巾獎章獎章設置

基礎章
“紅領巾獎章”基礎章的章目突出少先隊組織的政治屬性,以少年兒童政治啓蒙、價值觀塑造、組織意識培育為主要內容,評價激勵過程貫通中小學1—9年級。基礎章章目共設3個類別,由全國少工委制定頒佈,學校少先隊組織負責具體細化設置。
——紅星章。聚焦熱愛中國共產黨教育;牢記習近平總書記對少年兒童的教導和希望;革命傳統教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教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共產主義教育等。
——紅旗章。聚焦愛國主義教育;中國夢教育;國家成就教育;熱愛人民教育;集體主義教育公民道德教育民族團結教育;法治教育;國防教育等。
——火炬章。聚焦隊前教育;少先隊標誌禮儀教育;儀式教育;初中少先隊隊建教育;黨團隊意識教育;組織生活教育;崗位服務教育等。 [1] 
特色章
“紅領巾獎章”特色章是省、市、縣級少工委或學校少工委根據工作實際,圍繞“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自行設定頒發的特色獎章,作為基礎章的有益補充。 [1] 
星級章
“紅領巾獎章”星級章由全國、省、市、縣、校級少工委評定頒發,分為個人和集體兩個類別,共設五個星級。五星章是“紅領巾獎章”的最高等級。
個人一星章由學校少工委根據少先隊員獲得基礎章和特色章(包括學校原有獎章)的情況,進行考察、評定、頒發。個人二星至五星章由縣級、市級、省級、全國少工委頒發,原則上須從下一級星級章獲得個人中推選產生,具體評選方案由各級少工委自行研究制定。
集體星級章根據集體開展“紅領巾獎章”爭章活動的成效和影響力來進行考察評定,面向中隊和大隊組織頒發。一星章面向中隊組織,由學校少工委頒發。二星至五星章由縣級、市級、省級、全國少工委每年頒發一次,原則上須從下一級星級章獲得集體中推選產生(優秀大隊可直接參評二星集體章),具體評選方案由各級少工委自行研究制定。 [1] 

紅領巾獎章獎章教育

“紅領巾獎章”是少先隊組織的重要工作載體,學校是實施“紅領巾獎章”教育的主陣地,社會是開展“紅領巾獎章”教育的大課堂。學校大、中隊輔導員要在“紅領巾獎章”教育中發揮輔導指導作用。
學校少先隊組織要通過紅領巾宣傳陣地和少先隊活動講好獎章尤其是基礎章的章目知識。規範上好每次爭章啓動課,解析每個章目的具體含義,明確每個章目的獲章標準,引導少年兒童充分理解每一枚獎章的教育意義。
突出實踐育人。各級少先隊組織和中小學要積極拓展各種資源,充分依託中、小隊組織,組織少年兒童開展豐富多彩的爭章實踐,引導少年兒童在實踐中增長才幹、不斷進步。
注重儀式激勵。各級少先隊組織要舉行莊重熱烈、形式多樣的“紅領巾獎章”頒章儀式,鼓勵家長參與,加強集中宣傳,增強少先隊員光榮感,持續激發組織認同
強化過程指導。學校大、中隊輔導員要指導準備加入少先隊的少年兒童、少先隊員和中隊制定爭章計劃、開展爭章活動、記錄爭章感受、佈置爭章園地。對於階段性的爭章成果,要採取多種形式定期進行展示。 [1] 

紅領巾獎章獎章評定頒發

星級章是“紅領巾獎章”的榮譽進階章,分為五級。星級章獲獎標準由對應層級少先隊組織制定,突出政治啓蒙和價值觀塑造,以教育引導更多少先隊員和少先隊集體積極追求進步為主要評選目標。
“紅領巾獎章”一星章由學校少工委頒發。個人一星章獲得者要從獲得本年級全部基礎章的少先隊員中產生。個人一星章獲章比例原則上不超過具有參評資格人數的30%。集體一星章的評選主要依據中隊開展“紅領巾獎章”活動成效、思想引領成果,獲章比例原則上不超過具有參評資格中隊的30%。個人和集體一星章均每年頒發一次。
“紅領巾獎章”二星章由縣級少工委頒發。縣級少工委研究制定評選方案,原則上須在本地區一年內“紅領巾獎章”一星章獲獎個人(集體)中產生(優秀大隊可直接參評二星集體章),獲章比例原則上不超過具有參評資格人數(集體數)的30%。個人和集體二星章均每年頒發一次。
“紅領巾獎章”三星章由市級少工委頒發。市級少工委研究制定評選方案,原則上須在本地區一年內“紅領巾獎章”二星章獲得個人(集體)中產生,獲章比例原則上不超過具有參評資格人數(集體數)的20%。個人和集體三星章均每年頒發一次。
“紅領巾獎章”四星章由省級少工委頒發。省級少工委研究制定評選方案,原則上須在本地區一年內“紅領巾獎章”三星章獲得個人(集體)中產生,獲章比例原則上不超過具有參評資格人數(集體數)的10%。個人和集體四星章均每年頒發一次。
各直轄市少工委應單獨制定本地區“紅領巾獎章”二星、三星、四星章評選辦法,按照本辦法所規定比例逐級開展評定。
“紅領巾獎章”五星章由全國少工委頒發。全國少工委研究制定評選方案,原則上須在一年內“紅領巾獎章”四星章獲得個人(集體)中產生,每年評選3000名優秀個人和1000個優秀集體。個人和集體五星章均每年頒發一次。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