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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領巾獎章
鎖定
- 中文名
- 紅領巾獎章
- 性 質
- 獎章
- 授予機構
- 全國各級少工委
紅領巾獎章設置目標
為切實增強少先隊員光榮感,構建人人可行、天天可為、階梯進步的“紅領巾獎章”評價激勵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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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領巾獎章獎章設置
基礎章
“紅領巾獎章”基礎章的章目突出少先隊組織的政治屬性,以少年兒童政治啓蒙、價值觀塑造、組織意識培育為主要內容,評價激勵過程貫通中小學1—9年級。基礎章章目共設3個類別,由全國少工委制定頒佈,學校少先隊組織負責具體細化設置。
特色章
星級章
“紅領巾獎章”星級章由全國、省、市、縣、校級少工委評定頒發,分為個人和集體兩個類別,共設五個星級。五星章是“紅領巾獎章”的最高等級。
個人一星章由學校少工委根據少先隊員獲得基礎章和特色章(包括學校原有獎章)的情況,進行考察、評定、頒發。個人二星至五星章由縣級、市級、省級、全國少工委頒發,原則上須從下一級星級章獲得個人中推選產生,具體評選方案由各級少工委自行研究制定。
集體星級章根據集體開展“紅領巾獎章”爭章活動的成效和影響力來進行考察評定,面向中隊和大隊組織頒發。一星章面向中隊組織,由學校少工委頒發。二星至五星章由縣級、市級、省級、全國少工委每年頒發一次,原則上須從下一級星級章獲得集體中推選產生(優秀大隊可直接參評二星集體章),具體評選方案由各級少工委自行研究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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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領巾獎章獎章教育
“紅領巾獎章”是少先隊組織的重要工作載體,學校是實施“紅領巾獎章”教育的主陣地,社會是開展“紅領巾獎章”教育的大課堂。學校大、中隊輔導員要在“紅領巾獎章”教育中發揮輔導指導作用。
突出實踐育人。各級少先隊組織和中小學要積極拓展各種資源,充分依託中、小隊組織,組織少年兒童開展豐富多彩的爭章實踐,引導少年兒童在實踐中增長才幹、不斷進步。
紅領巾獎章獎章評定頒發
“紅領巾獎章”一星章由學校少工委頒發。個人一星章獲得者要從獲得本年級全部基礎章的少先隊員中產生。個人一星章獲章比例原則上不超過具有參評資格人數的30%。集體一星章的評選主要依據中隊開展“紅領巾獎章”活動成效、思想引領成果,獲章比例原則上不超過具有參評資格中隊的30%。個人和集體一星章均每年頒發一次。
“紅領巾獎章”二星章由縣級少工委頒發。縣級少工委研究制定評選方案,原則上須在本地區一年內“紅領巾獎章”一星章獲獎個人(集體)中產生(優秀大隊可直接參評二星集體章),獲章比例原則上不超過具有參評資格人數(集體數)的30%。個人和集體二星章均每年頒發一次。
“紅領巾獎章”三星章由市級少工委頒發。市級少工委研究制定評選方案,原則上須在本地區一年內“紅領巾獎章”二星章獲得個人(集體)中產生,獲章比例原則上不超過具有參評資格人數(集體數)的20%。個人和集體三星章均每年頒發一次。
“紅領巾獎章”四星章由省級少工委頒發。省級少工委研究制定評選方案,原則上須在本地區一年內“紅領巾獎章”三星章獲得個人(集體)中產生,獲章比例原則上不超過具有參評資格人數(集體數)的10%。個人和集體四星章均每年頒發一次。
各直轄市少工委應單獨制定本地區“紅領巾獎章”二星、三星、四星章評選辦法,按照本辦法所規定比例逐級開展評定。
“紅領巾獎章”五星章由全國少工委頒發。全國少工委研究制定評選方案,原則上須在一年內“紅領巾獎章”四星章獲得個人(集體)中產生,每年評選3000名優秀個人和1000個優秀集體。個人和集體五星章均每年頒發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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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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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關於構建階梯式成長激勵體系增強少先隊員光榮感的指導意見 -中國少年先鋒隊 .中國少年先鋒隊[引用日期2022-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