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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馬歇爾·哈倫二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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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馬歇爾·哈倫二世(John Marshall Harlan II,1899年5月20日—1971年12月29日),美國法學家,1955年至1971年任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在沃倫法院時期因多次與法院主流意見不符被稱為“偉大的異議者”(Greatdissenter)。 [1] 
中文名
約翰·馬歇爾·哈倫二世
外文名
John Marshall Harlan II
國    籍
美國
出生日期
1899年5月20日
逝世日期
1971年12月29日
畢業院校
普林斯頓大學

約翰·馬歇爾·哈倫二世人物經歷

約翰·馬歇爾·哈倫二世 約翰·馬歇爾·哈倫二世
1899年5月20日,約翰·馬歇爾·哈倫二世出生於美國伊利諾伊州芝加哥市。 [1] 
1920年,哈倫二世畢業於普林斯頓大學。此後在英國牛津大學貝利奧爾學院學習法律三年。 [1] 
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哈倫二世在美國空軍服役。 [1] 
1954年,哈倫二世被美國總統艾森豪威爾提名出任美國聯邦第二巡迴上訴法院法官。 [1] 
1955年1月10日,哈倫二世被艾森豪威爾提名為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3月16日,提名在參議院通過。 [1]  3月28日,哈倫二世正式就職。 [2] 
1971年9月23日,哈倫二世從最高法院退休。 [1] 
1971年12月29日,約翰·馬歇爾·哈倫二世逝世,享年72歲。 [1] 

約翰·馬歇爾·哈倫二世個人生活

約翰·馬歇爾·哈倫二世的祖父是曾於1877年至1911年任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的約翰·馬歇爾·哈倫,二人也是美國最高法院歷史上首對祖孫大法官。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