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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馬歇爾·哈倫

(美國大法官)

鎖定
約翰·馬歇爾·哈倫(John Marshall Harlan,1833年6月1日—1911年10月14日),美國律師、法官,1877年至1911年任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 [1] 
中文名
約翰·馬歇爾·哈倫
外文名
John Marshall Harlan
國    籍
美國
出生日期
1833年6月1日
逝世日期
1911年10月14日
畢業院校
中心學院

約翰·馬歇爾·哈倫人物經歷

約翰·馬歇爾·哈倫 約翰·馬歇爾·哈倫
1833年6月1日,約翰·馬歇爾·哈倫出生於美國肯塔基州博伊爾縣。 [1] 
1950年,哈倫畢業於中心學院。 [1] 
1853年,哈倫開始從事法律工作。 [1] 
1858年,哈倫擔任富蘭克林縣法官。 [1] 
南北戰爭期間,哈倫在北方聯邦軍擔任軍官。 [1] 
1863年至1867年,哈倫任肯塔基州總檢察長。 [1] 
1875年,哈倫作為共和黨候選人競選肯塔基州州長。 [1] 
1877年10月16日,哈倫被美國總統海斯提名為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11月29日,提名在參議院通過。 [1]  12月10日,哈倫正式就職。 [2]  哈倫是美國最高法院歷史上最有力的異議者之一,他最著名的不同意見是在“普萊西訴弗格森案”和一些保障黑人權利的民權案件,他認為種族隔離在《美國憲法》中是不能容忍的,所有公民不應受歧視。其他著名的不同意見還有聯邦所得税的案子和一些根據1890年的《謝爾曼反托拉斯法》而引起的許多反對壟斷的案件。
1911年10月14日,哈倫逝世,享年78歲。 [1] 

約翰·馬歇爾·哈倫個人生活

孫子:約翰·馬歇爾·哈倫二世,1955年至1971年任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