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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頭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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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頭鴨(學名:Rhodonessa caryophyllacea)是一種大型潛水鴨。體長約60釐米。雄鴨呈朱古力色,頸及頭部呈深粉紅色;雌鴨和幼鴨色更深一些,但頸和頭部的粉色較雄鴨黯淡,彷彿一隻頭上染了粉紅色的雌性赤嘴潛鴨。雌鴨頭頂和後頸偏棕色。
原產於印度、緬甸和孟加拉。通常棲息於低地森林和高草林中的沼澤和濕地,以及四周雜草叢生的靜水池塘,冬季可能進入毗鄰大河的潟湖。非繁殖季,它們通常結成小羣,每羣至多有30~40只個體組成,羣體可能做季節性地局部遷徙。主要以水中動植物為食。
由於在野外多年難覓蹤跡,粉頭鴨已被世界自然保護聯盟(IUCN)列為極度瀕危物種。
(概述圖片來源 [1] 
外文名
pink-headed duck
中文學名
粉頭鴨
拉丁學名
Rhodonessa caryophyllacea
動物界
脊索動物門
亞    門
脊椎動物亞門
鳥綱
亞    綱
今鳥亞綱
雁形目
鴨科
粉頭鴨屬
粉頭鴨
亞    種
無亞種
命名人及年代
Latham,1790
保護級別
極危物種(CR)IUCN標準、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Ⅰ、附錄Ⅱ和附錄Ⅲ》(CITES)2019年版附錄Ⅰ

粉頭鴨形態特徵

粉頭鴨
粉頭鴨(5張)
喙、頸長。頭、頸側及後頸為深粉紅色,頭上飾羽呈亮粉色,喉和前頸褐色。身體其餘大部分為光澤的深褐色。翼緣白色。翼鏡紅色,且雜有白色斑紋。 [2]  軀幹的黑色條紋延伸至頸前方。 [3] 
兩性差異:雄鳥的喙、頭和頸呈粉色,而雌鳥這三部位的粉色較黯淡且偏棕色。 [3] 
成體長約60釐米。飛行時可見一道白色翼緣自淺黃色次級飛羽的前緣一直延伸到尾覆羽及淺粉色的尾下覆羽。 [4]  與相近種赤嘴潛鴨相比,翅上沒有黑色後緣。 [3] 
幼鳥身體的棕色比雌鳥更顯黯淡,羽緣泛白。 [4] 

粉頭鴨棲息環境

粉頭鴨通常被發現於有茂密植被環繞的封閉水域。它們經常佔據由灌木和高草圍攏的小池塘,棲地周邊一般是溪流分隔的平原區。寒冷季節,它們可能遷入河流 [2] 

粉頭鴨生活習性

有時聚成小羣活動(尤其在冬季),該羣一般由6~8只個體組成,但上限可達40只。在寒冷季節裏,粉頭鴨偶爾現身於開闊的河流中,但人們很少觀察到它們從一地向另一地遷徙,故推測它們可能屬於留鳥 [2] 
大概以兩種不同方式捕食,第一種被稱作“摺疊捕食”,主要用在淺水區;第二種是潛水捕食。
對其食性所知甚少。粉頭鴨的砂囊裏包含了水草和小貝殼,而氣管的解剖學證據暗示,它們是極出色的潛水覓食者。 [2] 
鳴叫:雄鴨發弱的口哨音,雌鴨則發“嘎嘎”聲。 [4] 

粉頭鴨分佈範圍

原產於印度(濕地)、孟加拉、緬甸和尼泊爾的局部地區。
可能滅絕地區:孟加拉、印度、緬甸。已滅絕地區:尼泊爾。 [4] 
粉頭鴨地理分佈 粉頭鴨地理分佈

粉頭鴨繁殖方式

繁殖季開始於每年的四月。粉頭鴨築巢於高草叢的中央,臨近水源地。巢由乾草和少數羽毛構成。繁殖季通常單獨或成對活動,偶爾也聚成至多10只的小羣。一窩產卵可達9枚,卵為純白色或淺黃色,大小為4.3~4.6釐米×4.1~4.3釐米,呈渾圓的圓球形(與大多數鴨類的卵不一樣),由夫妻雙方共同孵化。 [2] 

粉頭鴨亞種分化

單型種,尚無有效亞種。 [5] 

粉頭鴨種羣現狀

僅存種羣可能極其微小,成鳥數量應不足50只。種羣趨勢未知。 [4] 
大多目擊記錄來自印度東北和緬甸接壤處。它們非常罕有,最後一次在野外的確切觀察記錄是在1949年。2003年4月至2006年12月,共有5只研究小組深入緬甸克欽邦走訪調查,2004年從當地漁民那兒獲取了兩例可信的目擊記錄。2006年,沿印多吉河搜索的調查小組,從當地漁民那兒收集到有具體日期的最令人信服的目擊報道,粉頭鴨仍在當地出現(Tordoff et al. 2008)。最近一次調查在2014年1月,一支小隊進入緬甸西北的坎底尋找該鳥,但並未獲得令人信服的證據(Eames 2008)。
粉頭鴨數量的減少可能源於棲地的喪失。森林砍伐,濕地變農田已經破壞了很多棲息地。人類的干擾或狩獵活動也有一定影響。 [4] 

粉頭鴨保護級別

列入《保護遷徙野生動物物種公約》(CMS)附錄Ⅱ。
列入《瀕臨絕種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CITES)附錄Ⅰ。
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Ⅰ、附錄Ⅱ和附錄Ⅲ》(CITES)2019年版附錄Ⅰ [7] 
列入《世界自然保護聯盟瀕危物種紅色名錄》(The IUCN Red List):極危物種(CR),2015年評估。 [4] 

粉頭鴨生物分類

有研究發現粉頭鴨是赤嘴潛鴨Netta rufina)的近親,並建議將兩種放入同一屬(Livezey,1998)。鑑於Rhodonessa(粉頭鴨屬)得名早於Netta(狹嘴潛鴨屬),故應使用Rhodonessa rufina這一種名,但此建議並未被廣泛接納,有關其分類地位等仍備受爭議。 [6]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