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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澤斯

鎖定
米澤斯(1883年4月19日-1953年7月14日),奧地利數學家、空氣動力學家。
1907年米澤斯在維也納獲博士學位;1909-1918年任斯特拉斯堡大學應用數學教授;1920年任柏林大學應用數學教授和應用數學所所長;1921-1933年是《應用數學與力學雜誌》的創始人與編輯;1933年,離開德國到土耳其伊斯坦布爾大學任教;1939年到美國哈佛大學任教;1944年任該校戈登麥凱空氣動力學和應用數學教授;1953年7月14日卒於美國波士頓。
米澤斯早期的工作集中於空氣動力學,尤其是邊界層流理論和機翼設計理論。
中文名
米澤斯
外文名
Mises,Richard von
國    籍
奧地利
出生日期
1883年4月19日
逝世日期
1953年7月14日
職    業
數學家、空氣動力學家
職    稱
教授

米澤斯人物生平

米澤斯
米澤斯(2張)
1883年4月19日生於奧地利倫貝格 [1] 
1907年,米澤斯在維也納獲博士學位 [2]  [1] 
1909-1918年任斯特拉斯堡大學應用數學教授。
1920年,任柏林大學應用數學教授和應用數學所所長
1921-1933年是《應用數學與力學雜誌》的創始人與編輯。 [1] 
1933年,離開德國到土耳其伊斯坦布爾大學任教, [1] 
1939年到美國哈佛大學任教。
1944年任該校戈登麥凱空氣動力學和應用數學教授。 [1] 
1953年7月14日卒於美國波士頓. [2] 

米澤斯研究業績

[2] 
他繼承19世紀頻率理論的先驅者泊松和維恩等人的思想,把一事件的概率定義為該事件在獨立重複隨機試驗中出現的頻率的極限,並把此極限的存在性作為他的第一條公理。他的第二條公理是,對隨機選取的子試驗序列,事件出現的頻率的極限也存在並且極限值相等。這種頻率法的理論依據是強大數律,它具有較強的直觀性,易為實際工作者和物理學家所接受,但他給出的定義排斥了在概率論中十分重要的諸如某個事件在一無限重複的試驗序列中無窮多次發生的概率,雖經他本人及後人多方修飾,仍不盡如人意,不斷仍有人在繼續討論研究,真正嚴格的公理化概率論只有在測度論與實變函數的基礎上才可能建立。他建立的頻率的極限理論反映在其編者的《概率,統計和真理》一書中。 [1] 
1915年,由他設計、奧地利軍隊製造了一架600馬力的軍用飛機, [2]  而且他作為駕駛員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服役。他關於飛行理論的著作曾一再增訂出版。另外,他對彈性、塑性、湍流理論、數值分析等學科也有貢獻。 [1] 
“米澤斯的主要工作是概率的頻率定義和統計定義的公理化。” ──摘自《中國大百科全書》(數學卷)
“數學原則中也有其經驗的一面,這一個側面不再談論‘結論的必然性’,但在認識論的研究中也不能忽略它。”──米澤斯 [1] 

米澤斯人物評價

米澤斯是概率的頻率理論學派的代表人物。
參考資料
  • 1.    Richard von Mises  .MacTutor History of Mathematics archive [引用日期2015-08-16]
  • 2.    梁宗巨等.數學家傳略辭典:山東教育出版社,1989:440-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