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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子·國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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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子·國準》是春秋時期軍事家管仲創作的一篇散文。管子一書是稷下道家推尊管仲之作的集結, 即以此為稷下之學的管子學派。《漢書·藝文志》將其列入子部道家類 ,《隋書·經籍志》列入法家類。《四庫全書》將其列入子部法家類。書篇幅宏偉,內容複雜,思想豐富,是研究中國古代特別是先秦學術文化思想的重要典籍。
作品名稱
管子·國準
作    者
管仲
創作年代
春秋時期
作品出處
管子
文學體裁
散文

目錄

管子·國準原文

桓公問於管子曰:“國準可得聞乎?”管子對曰,“國準者,視時而立儀。”桓公曰:“何謂視時而立儀?”對曰:“黃帝之王,謹逃其爪牙。有虞之王,枯澤童山。夏後之王,燒增藪,焚沛澤,不益民之利。殷人之王,諸侯無牛馬之牢,不利其器。周人之王,官能以備物。五家之數殊而用一也。”
桓公曰:“然則五家之數,籍何者為善也?”管子對曰:“燒山林,破增藪,焚沛澤,猛獸眾也。童山竭澤者,君智不足也。燒增藪,焚沛澤,不益民利,逃械器,閉智能者,輔己者也。諸侯無牛馬之牢,不利其器者,曰淫器而壹民心者也。以人御人,逃戈刃,高仁義,乘天固以安己者也。五家之數殊而用一也。”
桓公曰:“今當時之王者立何而可?”管子對曰:“請兼用五家而勿盡。”桓公曰,“何謂?”管子對曰:“立祈祥以固山澤,立械器以使萬物,天下皆利而謹操重策。童山竭澤,益利搏流。出山金立幣,存菹丘,立駢牢,以為民饒。彼菹菜之壤,非五穀之所生也,麋鹿牛馬之地。春秋賦生殺老,立施以守五穀,此以無用之壤臧民之羸。五家之數皆用而勿盡。”
桓公曰:“五代之王以盡天下數矣,來世之王者可得而聞乎?”管子對曰:“好譏而不亂,亟變而不變,時至則為,過則去。王數不可豫致。此五家之國準也。” [1] 

管子·國準譯文

桓公問管仲説:“國家的平準措施可以講給我聽聽麼?”管仲回答説:“國家的平準措施是按照不同時代而制定不同政策的。”桓公説;“何謂按不同時代而制定不同政策?”管仲回答説:“黃帝當政的時代,努力除掉各地的武裝。虞舜當政的時代,斷竭水澤,伐盡山林。夏后氏當政的時代,焚燬草藪和大澤,不準民間增加財利。殷人當政的時代,不許諸侯經營牛馬畜牧事業,還限制他們製造武器和工具。周人當政的時代,統一管理有技能的人材,集中貯備各種物資。五家的辦法雖有不同,而集中統一的作用是一樣的。”
桓公説:“那麼,對此五家的政策,借用哪家為好呢?”管仲回答説:“燒山林、毀草菇、火焚大澤等措施,是因為禽獸過多。伐盡山林,斷竭水澤,是因為君智不足。焚燒草藪大澤,不使民間增加財利,既取消工具武器的發展,又閉塞人們的生產能力,都是為了加強自己。不許諸侯經營牛馬畜牧事業,還限制他們製造武器工具,是為了不過分生產武器和工具而統一民心。派官吏管理人才,禁止私造刀槍,提倡仁義道德,是在穩固基礎上安定自己地位。五家的政策雖有不同,而作用是一樣的。”
桓公説:“現時當政的王者,採用哪家的政策為好?”管仲回答説:“可以兼用五家之法而不可全盤照搬。”桓公説:“此話涵義如何?”管仲回答説:“設立祭神的壇場來封禁山澤,統一製造武器工具來運用物資,使天下同來經營但卻嚴格着物價政策。實行伐盡山林與斷竭水澤的辦法,控制財利並掌握流通。開發礦山以鑄造錢幣,保存草地以建立牧場,使人民富饒起來。因為雜草叢生的窪地,不適合糧食生長,應作為飼養糜鹿牛馬的牧場。春秋兩季,把幼畜供應百姓,把老畜殺掉賣出,發行貨幣來掌握糧食。這就利用了無用的土地吸收百姓餘糧。五家的政策都採用了而沒有全盤照搬。”
桓公説:“上述五個朝代,已經概括了人們所知的各種辦法了。以後成王業的君主如何,可以再談一談麼?”管仲回答説:“重視調查而做到有條不紊,積極改革而不留戀過去,條件成熟就應當實行,條件已變就應放棄。成王業的具體政策是不能事前安排好的。這裏所説,只能是五家的平準措施。” [1] 

管子·國準作者簡介

管仲(前719一前645年),姬姓,管氏,名夷吾,字仲,諡敬,被稱為管子、管夷吾、管敬仲,華夏族,潁上(今安徽省潁上縣)人,周穆王的後代。是中國古代著名的軍事家、政治家、經濟學家、改革家。管仲的著作今稱《管子》,內容涵蓋各種學術,是後世道家、儒家、名家、法家、農家、兵家、陰陽家等等多家學術思想的源頭。 [2] 
參考資料
  • 1.    管子·國準  .古詩文網[引用日期2016-07-14]
  • 2.    盧士樵編著,新概念中醫學原理,中華書籍出版社,2016.11,第14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