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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陳拾遺贈竹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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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陳拾遺贈竹簪》是唐朝詩人張九齡創作的一首詩。
作品名稱
答陳拾遺贈竹簪
作    者
張九齡
創作年代
唐朝
文學體裁

答陳拾遺贈竹簪作品原文

《答陳拾遺贈竹簪》唐朝 張九齡
與君嘗此志,因物復知心。遺我龍鍾節,非無玳瑁簪。
幽素宜相重,雕華豈所任。為君安首飾,懷此代兼金。 [1] 

答陳拾遺贈竹簪作者簡介

張九齡(678—740),字子壽,韶州曲江(今廣東韶關市)人。唐中宗景龍初年進士,曾任中書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中書令。唐玄宗開元二十四年(736)為李林甫排擠,貶為荊州大都督府長史。張九齡遭貶後所寫的《感遇》組詩十二首,風格道勁,寄託深遠,是阮籍《詠懷》詩和陳子昂《感遇》詩的繼續。對扭轉形式主義詩風做出了貢獻。有《曲江集》二十卷。 [2] 
參考資料
  • 1.    作品原處  .全唐詩庫[引用日期2013-11-15]
  • 2.    韓兆琦著,唐詩精講,中國青年出版社,2017.01,第4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