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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

鎖定
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於1980年8月30日至9月10日在北京舉行。
中文名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
次    數
第三次會議
地    區
北京
舉辦時間
1980年8月30日至9月10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會議議程

聽取和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書面),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書面);決定1980年、1981年兩年國民經濟計劃;審查1979年國家決算、1980年國家預算(草案)和1981年國家概算;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制定幾個法律;人事任免事項。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會議決議

通過了四部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所得税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税法》。通過了關於1980、1981年國民經濟計劃安排,1979年國家決算、1980年國家預算和1981年國家概算的決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第四十五條的決議、關於修改憲法和成立憲法修改委員會的決議、關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的決議、關於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的決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改委員會名單。會議通過決議,接受華國鋒辭去國務院總理職務,鄧小平、李先念、陳雲、徐向前、王震、王任重辭去副總理職務的請求。決定趙紫陽為國務院總理,增補楊靜仁、張愛萍、黃華為副總理。決定接受聶榮臻、劉伯承、張鼎丞、蔡暢(女)、周建人辭去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職務的請求,補選彭衝、習仲勳、粟裕、楊尚昆、班禪額爾德尼·確吉堅贊為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楊尚昆兼全國人大常委會秘書長。
會議補選馬寅初等8人為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大會還接受陳永貴要求解除他國務院副總理職務的請求。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