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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代港口

鎖定
第五代港口——聯營合作子母港
以大型海港為母港(中轉港),以國際陸港、支線港和設在內陸的港區為子港,形成母港與各個子港共生共榮、聯合經營 [1]  、合作發展的子母港羣。
中文名
第五代港口
性    質
現代港口
提    出
2011年中國物流學會年會
提出者
中國陸港之父——席平

第五代港口名詞來源

2009年第八次中國物流學術年會 [2] 港口物流供應鏈發展趨勢專題分論壇上,西安滻河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專家席平(中國陸港之父)從港口戰略發展的角度提出了第五代港口概念——聯營合作子母港。即以大型海港為母港(中轉港),以國際陸港、支線港和設在內陸的港區為子港,形成母港與各個子港聯合經營 [1]  [3]  、合作發展、共生共榮的子母港羣。 [2] 

第五代港口基本概念

以大型海港為母港(中轉港),以國際陸港、支線港和設在內陸的港區為子港 [1]  ,形成母港與各個子港共生共榮、聯合經營、合作發展的子母港羣,以網狀的形式在間接經濟腹地和直接經濟腹地拓展業務,培育內陸地區外貿貨源,為內陸地區提像相海港一樣的港口服務,促進內陸城市建立國際陸港、發展臨港產業區,帶動內陸地區外向型經濟良好發展。使大型海港突破只在海邊轉圈發展的模式,樹立深入內陸經濟腹地、在內陸經濟中心城市建立“港口連鎖店”的創新思路。

第五代港口起點

第五代港口應該以2007年作為起始點。
2007年7月19日,天津市政府召開“推進區域口岸合作座談會” [4]  ,大會上天津市宣告:天津港要在中國北方地區各物流中心城市和過境運輸邊境口岸建設內陸無水港,在中國北方地區全面實施海關“屬地申報、口岸驗放”通關模式;12省區市政府協商海關、檢驗檢疫部門,嘗試天津口岸、邊境口岸與各省區市便捷通關企業統一認定標準和管理互認機制,將天津東疆保税港區的服務功能延伸到內地,搭建北方地區大通關公共服務平台,推進口岸合作,服務區域經濟,建設口岸物流快速通道等;目的是建立區域通關合作機制,搭建區域通關服務平台,完善區域通關服務措施,帶動區域經濟發展。大會上天津市與北方12省市的負責人共同簽署了《建設內陸無水港合作意向書》、《跨區域口岸合作天津議定書》、《北方地區大通關建設協作備忘錄》 [4]  。會議的核心內容與文件的簽署,明顯體現了第五代港口-聯營合作子母港的基本概念和發展理念。

第五代港口主要貨物

第五代港口以集裝箱貨物運輸為主,集裝箱運輸方式為海港、陸港、內陸港區和支線港口聯營合作子母港形式的發展奠定了基礎。

第五代港口發展策略

第五代港口 [5]  的發展策略有二:一是海港與內陸地區共同“培育內陸外貿貨源,增加貨源總量,與內陸共生共榮”,二是提高服務質量和服務效率,擴大外運份額。方法是在內陸設立港區和分公司陸港合資或合作經營,為內陸地區提供象海港一樣的港口服務;海港與國際陸港、支線港協同經營,擴大貨源。

第五代港口主要業務

第五代港口應該以開展港口業務為主,如果過度發展集疏港、物流配送等延伸業務,當然有其自身獨特優勢,但是不利因素更多,因為業務不同類等原素,會使管理人才和管理方法欠缺,將造固定資產投資過大、資金鍊過長、資金負擔過重等不利發展因素,影響港口主業發展。因此,第五代港口的主要活動範圍是在海港(母港)的各個港區、海港周邊產業區、經濟腹地的國際陸港、海港的支線港口、海港設在內陸的港區較為合適。

第五代港口組織特性

一是沿海港區、內陸港區、支線港口形成聯營合作子母港;二是海港集團總公司與設在內陸的分公司共同經營,海港集團總公司與支線港和經濟腹地的國際陸港合作經營。

第五代港口生產特性

第五代港口 [6]  以海港為母港(中轉港),國際陸港、支線港和內陸港區為子港,相互協調配合,爭取直接、間接經濟腹地貨源,拓展港口範圍、開展港口業務。

第五代港口經營特性

國際陸港、支線港和內陸港區的性質不同,其各種關係非常複雜、差異很大,一種經營模式將難以應對。因此,第五代港口需要根據不同的特點、因地制宜,採用獨資、合資或合作的經營模式與國際陸港、支線港和內陸港區分別聯合經營。

第五代港口成功因素

第五代港口的直接、間接經濟腹地外貿規模決定了貨運總量;第五代港口與陸港和支線港的合作關係之疏密、服務質量之高低,決定了海港在經濟腹地的外運份額;第五代港口和內陸城市對國際陸港、內陸港區的理解,海港向內陸發展的戰略定位,內陸城市對“建設國際陸港、拓展臨港產業區、促進城市國際化”的戰略發展定位和規劃建設,決定了其外向型經濟未來發展規模;上述因素是第五代港口發展成功的關鍵因素。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