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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城市
鎖定
- 中文名
- 中心城市
- 外文名
- the central city
中心城市概念定義
中心城市是區域發展的增長極,它通過和區域的互動作用,實現各種要素與資源的最優配置,帶動城市—區域共同體的發展。改革開放之初,圍繞城市經濟體制改革,着眼於發揮中心城市的功能和建設以城市為中心的經濟區的需要,從學術界到管理層掀起過對中心城市的研究熱潮,並曾相應進行過市帶縣體制的推廣。
中心城市,是指在一定區域內和全國社會經濟活動中處於重要地位、具有綜合功能或多種主導功能、起着樞紐作用的大城市和特大城市。
國家中心城市考察的七大指標:綜合經濟能力、科技創新能力、國際競爭能力、輻射帶動能力、交通通達能力、信息交流能力、可持續發展能力等。
20世紀90年代中期,中國開始進入城市化的加速發展時期,城市化戰略成為國家和區域發展的基本戰略之一。同時後工業社會日漸來臨,信息與知識逐步成為城市發展的新動力,城市特別是大中城市作為信息交流與知識創新中心,在區域發展中的作用更趨重要。在新的背景下重新認識中心城市,確立新的中心城市概念與標準,賦予其新的內涵和地位具有重要的時代意義。
著名經濟學家、國家發改委諮詢專家周立羣説,國家中心城市的確定,將是中央的戰略性決策要義和重要棋子。一個國家的地位不是由某一區域大小來定,而是由特大城市的地位所決定。換句話説,國家中心城市好比是國家經濟的聚寶盆,任何發達國家都會建立相應數量的 “國家中心城市體系”。
中心城市等級
中心城市,是都市圈中的核心城市。都市圈,又稱都市區、大城市圈,是城市羣內部以超大城市、特大城市或輻射帶動功能強的大城市為中心、以1小時通勤圈為基本範圍的城鎮化空間形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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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城市,通常中心城區300萬人以上的大城市,或輻射帶動功能強的Ⅱ型大城市(中心城區100~300萬人口)。
中心城市人口劃分
超大中心城市:城區常住人口1000萬人口以上
特大中心城市:城區常住人口500-1000萬人口
一型大城市中心城市:城區常住人口300-500萬人口
二型大城市中心城市:城區常住人口100-300萬人口
中心城市影響力劃分
世界城市:能全世界(或全球)配置資源的城市,也稱“全球化城市”。通常,城區人口1000萬以上、城市及腹地GDP總值達世界3%以上的城市,能發展為世界城市。紐約、東京、倫敦已建成世界城市。
普華永道預測:中國2050年將成為全球最大經濟體,GDP約佔全球比重的20%。中國的北京、上海、深圳有望在2030年建成世界城市,武漢、重慶有望在2050年建成世界城市。
國際化城市:能在國際上許多城市和地區配置資源的城市,也稱“洲際化城市”。通常,城區人口500萬以上、城市及腹地GDP總值達3000億美元以上的城市,能發展為國際化城市。芝加哥、大阪、柏林、首爾等已建成國際化城市。
國際性城市:能在國際上部分城市和地區配置資源的城市。通常,城區常住人口500萬以上、腹地較小的城市,以及人口2000萬以上新省區的省會城市均有望發展為國際性城市。
區域中心城市:能在周邊各城市和地區配置資源的城市。通常,城區人口300萬以上(或100萬以上的省會或二型大城市)、腹地人口百萬以上的城市均有望發展為區域中心城市。
中心城市城市集羣
城市作為區域的中心,是一定地域內的經濟聚集體。城市和區域相互依存,彼此推動。在一定的區域內發揮經濟、金融、信息、貿易、科教和文化中心的作用,發揮在區域和省域經濟社會發展中的服務、輻射和帶動作用。
國家中心城市是國家編制的《全國城鎮體系規劃》提出的城鎮體系規劃中處於城鎮體系最高位置的城鎮層級。其對外在發展外向型經濟以及推動國際文化交流方面具有重要作用,這類城市有可能發展成為亞洲乃至世界的金融、貿易、文化、管理的中心城市;而對內在全國具備引領、輻射、集散功能的城市,這種功能表現在政治、經濟、文化諸方面。
中心城市城鎮羣體
西方國家的中心城市,通常指在一組相互接近、聯繫密切、不同規模的城鎮羣體中,一二個規模最大或位置適中的城市,它們在經濟、社會、文化等方面發揮主導作用。中心城市是經濟區域內生產和交換集中的地方,對周圍地區產生較強的經濟輻射作用,它們承擔組織和協調區域經濟活動,其主要途徑為:
①進行生產的分工、協作和擴散;
②通過流通,互通有無,促進競爭,形成優勢;
③通過財政、金融、税收等經濟手段和人才培訓等促進地方經濟發展。
為此,中心城市必須適當超前發展,同時需要區域經濟的發展和一定的城鎮體系作保證,形成以中心城市為核心、各城鎮有專業分工、各具特色的城鎮體系。中心城市也是形成開放式、多層次、網絡型的經濟區的核心與基礎。
中心城市選擇原則
國家中心城市選擇原則
一是堅持與國家戰略佈局相統一。國家中心城市是居國家城鎮體系最頂端的城市,肩負着帶動周邊大區域發展、代表國家參與國際競爭等重任,除了與自身發展基礎相匹配,還要符合國防安全、經濟發展以及政權統治等戰略佈局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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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堅持與全國區域發展相協調。國家層面制定的區域發展戰略,已逐漸由20世紀80年代的以深圳特區為代表的非均衡發展戰略,轉變為20世紀90年代末期的以西部大開發、中部崛起、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東部地區率先發展為代表的均衡協調發展戰略。均衡協調發展戰略的實施,必然伴隨着全國產業、人才、基礎設施等要素自東向西的轉移和擴散,國家中心城市通過自身綜合實力的大幅提升,集聚周邊區域優勢資源,輻射帶動更大範圍區域的發展,形成東、中、西三大區域協調發展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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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堅持區域分工合作、產業互補的原則。任何一個國家中心城市都不是孤立的,必須與周邊地區密切合作,按照分工合作、產業配套、產業鏈互補的集羣發展模式進行功能劃分,形成城市集羣效應,而中心城市成為該集羣的“領頭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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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城市建設發展
中心城市案例分析
上海市是世界公認的“最充滿經濟活力的地區之一”。上海在工業、貿易、科技、商業、金融等方面具有雄厚實力,對全國經濟有着舉足輕重的影響。上海,無疑是整個長江經濟帶騰飛的“龍頭”。
廣州是中國重要的中心城市、國際商貿中心和綜合交通樞紐。是國家中心城市、綜合性門户城市和區域文化教育中心、國際大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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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粵港澳大灣區、泛珠江三角洲經濟區的核心城市以及一帶一路的樞紐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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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城市國家中心城市
中心城市各省中心城市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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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中共中央 國務院印發《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_2014年第9號國務院公報_中國政府網 .國務院.2014-03-16[引用日期2020-06-21]
- 2. 【關於印發《2020年新型城鎮化建設和城鄉融合發展重點任務》的通知(發改規劃〔2020〕532號)】-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20-04-03[引用日期2020-06-21]
- 3. 省域中心城市的內涵與選擇.王興平\黃興文(南京大學城市與資源學系 南京;中國科學院地理科學與資源研究所 北京)
- 4.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培育發展 現代化都市圈的指導意見 .國家發展改革委.2019-2-19[引用日期2019-11-26]
- 5. 中共中央關於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 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 .學習強國.2019-11-05[引用日期2019-11-26]
- 6. 國家中心城市的選擇與功能定位.李 林/趙文丹
- 7. 國務院關於廣州市城市總體規劃的批覆 .中國政府網[引用日期2018-08-20]
- 8. 國務院關於印發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的通知 .中國政府網[引用日期2018-08-20]
- 9. 國務院關於深化泛珠三角區域合作的指導意見 .中國政府網[引用日期2018-08-20]
- 10. 四川這七城競爭經濟副中心,你最看好誰? .搜狐網[引用日期2021-01-23]
- 11.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批准 臨沂市城市總體規劃的通知 .國務院[引用日期2018-09-11]
- 12. 松原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第五頁城市性質 .松原市人民政府.2023-02-21[引用日期2024-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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