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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分配

鎖定
什麼是第三次分配?為區別現有的“一次分配”和“二次分配”,有學者把“慈善事業機制”稱為“三次分配”機制。
要縮小財富差距,就應當有三次分配:初次分配一定要講效率,就是要讓那些有知識、善於創新並努力工作的人得到更多的勞務報酬,首先富裕起來;二次分配要講公平,政府應當利用税收等手段來幫助弱勢羣體,建立全面、系統、適度、公平和有效的社會保障體系;三次分配要講社會責任,富人們應當在自願的基礎上拿出自己的部分財富,幫助窮人改善生活、教育和醫療的條件。
中文名
第三次分配
適用學科
經濟學
第三次分配是建立在自願性的基礎上,以募集,自願捐贈和自主等慈善公益方式對社會資源和社會財富進行的分派,它依靠“精神力量”,奉行“道德原則”。第三次分配主要是對前兩種分配的補充,對縮小社會差距,實現更合理的收入分配和公平有重要意義:1、彌補市場失靈方面:通過對低收入羣體技術要素的補給,提供慈善培訓增強其技能,通過資本要素補給,給予他們一定的創業資本,從而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調節差距,而且其本身也符合市場效率要求,能總體上增加社會財富。2、彌補政府失靈方面:通過第三次分配可以彌補因税收問題造成的收入差距,同時高收入者的無償捐贈勢必會直接減少他們在整個社會中所佔的收入比重;可以彌補因政府轉移支付造成的收入差距,慈善在教育方面發揮着較大作用(如希望工程),一方面直接減輕了低收入羣體的教育負擔,另一方面為家庭成員獲得發展提供物質保障,從長遠角度看是一種智力救困;此外也是對政府社會保障的有力補充,客觀上縮小了收入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