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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木正

(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

鎖定
端木正(1920年7月17日-2006年11月28日),安徽省安慶人。回族,字昭定,號翼天,回族教名易卜拉欣。1942年畢業於武漢大學政治系。1943年考入清華大學研究院法學研究所,成為該所國際法組研究生。1947年獲清華大學法學碩士學位,並留校任教,同年考取赴法留學公費生,於1948年赴法。1950年獲法國巴黎大學法學博士學位,1951年獲得巴黎大學高級國際法研究所畢業文憑,同年進入華北人民革命大學政治研究班學習。 [3] 
端木正1951年參加工作,先後執教於嶺南大學和中山大學,並任北京外交學院、中國政法大學、浙江大學等數所高等學府的兼職教授。1980年,端木正籌備恢復中山大學法律學系,任復辦後首任系主任,中山大學法學所首任所長,中國法學會顧問、中國國際法學會顧問、中國法國史研究會名譽會長,在法學、歷史學、政治學等方面造詣深厚。1993年,端木正任國際常設仲裁法院(海牙)仲裁員,1985年被全國人大任命為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參與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制定。1990-2000年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
此外,端木正還曾任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民主同盟中央常委等職。 [3] 
(概述圖來源 [2] 
中文名
端木正
國    籍
中國
民    族
回族
出生日期
1920年7月17日
逝世日期
2006年11月28日
畢業院校
武漢大學清華大學法國巴黎大學
出生地
北京
代表作品
《國際法》(主編);《世界簡史》(譯著)
職    稱
教授

端木正人物生平

端木正1942年畢業於武漢大學法學院,獲法學學士學位;1947年獲清華大學法學碩上學位;1950年獲法國巴黎大學法學博上學位,1951年獲巴黎大學高級國際法研究所畢業文憑。同年響應新中國號召,回到祖國,任嶺南大學歷史政治學系副教授兼代系主任,後任中山大學政法學系副教授、歷史系副教授。1980年至1987年任中山大學法律系教授兼系主任,1987年後任法學研究所所長。 [2] 
從1980年起,端木正先後當選為各級人大代表。1983年當選為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常委,1988年起任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1984年當選為中國民主同盟廣東省常委。1985年任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1988年當選為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民盟廣東省主委、民盟中央常委。1990年9月在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5次會議上,被任命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剛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1991年9月任中國國際法學會副會長,現任北京外交學院、中國人民大學、中南政法學院、杭州大學等國內高等學府的兼職教授。 [2]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任建新在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任命端木正的議案中,對他的評價是:通曉法、英、俄三國語言,在國內外法學界有一定聲望,擁護中國共產黨,熱愛社會主義。 [2] 
1985年,端木正在廣東中山大學任法律系教授兼系主任時,他以專家身份被全國人大任命為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他參加的是政治制度小組,負責完成1997年後的香港政治制度的構思,是香港基本法中極為重要的部分。在沒有先例可循、沒有法律文件可供參考的情況下,和其他委員一起,起草和制定了這部體現“一國兩制”精神的法律文件,完成了這一光榮使命。 [2] 
端木正在最高人民法院擔任副院長時,分管交通審判、對外交流和對外司法協助。交通庭負責指導和監督鐵路、海事案件的審理。為我國的改革開放和經濟的發展,做出了貢獻。 [2] 
端木正在繁重的敦學和行政社會工作之外,學術上也取得很大成就。他出版譯、著書20種,在國內外發表文章和譯文80餘篇。他還主持國家社會科學“六五”規劃重點項目一東經濟特區涉外經濟法研究。先後赴法國、荷蘭、美國、瑞土、意大利、德國、泰國、西班牙、蒙古、尼日利亞、土耳其等國和香港地區講學、訪問或參加國際性會議,加強了與各國和地區的友誼和交流。 [2] 

端木正主要作品

端木正先後出版譯、著書20種(個人或集體),國內外發表文章和譯文多篇,是享有盛譽的國際法專家。他的著作或譯著主要有:《法國革命,1789-1799》([法]索布爾著)、《拿破崙時代》([法]喬治·勒費弗爾著)、《世界簡史》、《法國史研究文選》、《端木正文萃》、《法國大革命辭典》(主編)、《國際法》(主編)等。 [3] 

端木正親屬成員

  • 女:端木美,1967年畢業於中大外語系。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歷史研究所研究員,中國法國史研究會會長。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