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竇瑰
鎖定
竇瑰(?-98年),東漢時期人物。
竇瑰人物生平
竇瑰早年經歷
竇瑰遺詔晉封
竇瑰任光祿勳
竇瑰封侯食邑
竇瑰明哲保身
永元四年(92年)六月,漢和帝剷除竇氏外戚,竇瑰與他的兄長竇憲、竇篤、竇景等人一併被遣至封地,漢和帝選派嚴苛的相國,逼迫竇氏四兄弟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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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尹張酺上疏説:“臣伏見夏陽侯竇瑰,心存忠善,前與臣言,常有盡節之心,檢敕賓客,未嘗犯法。臣聞王政骨肉之刑,有三宥之義,過厚不過薄。今議者欲為瑰選嚴能相,恐其迫切,必不完免,宜裁加貸宥,以崇厚德。”漢和帝感念其言,於是竇瑰的三位兄長皆被逼自殺,唯獨竇瑰得以保全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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竇瑰自刎長沙
永元五年(93年),諸竇都已伏誅,唯獨夏陽侯竇瑰猶尚在朝。周䊸疾之,乃上疏曰:“夏陽侯竇瑰,本出輕薄,志在邪僻,學無經術,而妄構講舍,外招儒徒,實會奸桀。輕忽天威,侮慢王室,又造作巡狩封禪上書,惑眾不道,當伏誅戮,而主者營私,不為國計。宜尋呂產專竊之亂,永惟王莽篡逆之禍,上安社稷之計,下解萬夫之惑。”於是竇瑰以“稟假貧人”罪,被漢和帝改封羅侯,但不得臣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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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漢書》記載為羅侯,《後漢紀》記載為長沙侯,而長沙為郡名,羅為長沙的一縣,列侯以縣為食邑,因此竇瑰應為羅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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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竇瑰被遣至長沙的封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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竇瑰軼事典故
竇瑰看望樂恢
竇瑰解放陳寵
竇瑰的兄長竇憲曾舉薦張林為尚書,漢章帝詢問陳寵的意見,陳寵認為張林雖有才能,但向來貪污,竇憲非常痛恨陳寵。漢章帝駕崩後,竇憲秉政,常虐害陳寵。黃門侍郎鮑德向來敬重陳寵,對竇瑰説:“陳寵奉事先帝,深見納任,故久留台閣,賞賜有殊。今不蒙忠能之賞,而計幾微之故,誠傷輔政容貸之德。”竇瑰也親近士人,對鮑德的話深以為然,於是陳寵才得以出任為太山太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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竇瑰親屬成員
竇瑰人物評價
周䊸:“夏陽侯竇瑰,本出輕薄,志在邪僻,學無經術,而妄構講舍,外招儒徒,實會奸桀。輕忽天威,侮慢王室,又造作巡狩封禪上書,惑眾不道,當伏誅戮,而主者營私,不為國計。宜尋呂產專竊之亂,永惟王莽篡逆之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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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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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後漢書·竇融列傳》:“和帝即位,太后臨朝……肅宗遺詔以篤為虎賁中郎將,篤弟景、瑰並中常侍,於是兄弟皆在親要之地……明年,詔曰:“大將軍憲,前歲出徵,克滅北狄,朝加封賞,固讓不受。舅氏舊典,並蒙爵士。其封憲冠軍侯。邑二萬户;篤郾侯,景汝陽侯,瑰夏陽侯,各六千户。……篤進位特進,得舉吏,見禮依三公。景為執金吾,瑰光祿勳,權貴顯赫,傾動京都。……瑰少好經書,節約自修,出為魏郡,遷潁川太守。”
- 2. 《後漢書·竇融列傳》:“遣謁者僕射收憲大將軍印綬,更封為冠軍侯。憲及篤、景、瑰皆遣就國。帝以太后故,不欲名誅憲,為選嚴能相督察之。憲、篤、景到國,皆迫令自殺,宗族,賓客以憲為官者皆免歸本郡。瑰以素自修,不被逼迫。
- 3. 《後漢紀·孝和皇帝紀·上卷·第十三》:“永元元年(己丑、八九)夏六月,竇憲、耿秉自朔方出塞三千里,斬首大獲,銘燕然山而還。即拜憲為大將軍,封武陽侯,食邑二萬户,耿秉為美陽侯 。憲讓不受,還京師。於是竇篤為衞尉,景執金吾,瑰光祿勳;尊太后母比陽主為長公主益比陽湯沐品千户。”
- 4. 後漢書·列傳·朱樂何列傳 .古詩文網[引用日期2023-12-25]
- 5. 《資治通鑑·漢紀四十》:“初,河南尹張酺,數以正法繩治竇景,及竇氏敗,酺上疏曰:“……臣伏見夏陽侯瑰每存忠善,前與臣言,常有盡節之心,檢敕賓客,未嘗犯法。臣聞王政骨肉之刑,有三宥之義,過厚不過薄。今議者欲為瑰選嚴能相,恐其迫切,必不完免,宜裁加貸宥,以崇厚德。”帝感共言,由是瑰獨得全。”
- 6. 《後漢書·袁張韓周列傳》:“及竇氏敗,酺乃上疏曰:“……臣伏見夏陽侯瑰,每存忠善,前與臣言,常有盡節之心,檢敕賓客,未嘗犯法。臣聞王政骨肉之刑,有三宥之義,過厚不過薄。今議者為瑰選嚴能相,恐其迫切,必不完免,宜裁加貸宥,以崇厚德。”和帝感酺言,徙瑰封,就國而已。”
- 7. 《後漢書·酷吏列傳》:“永元五年……諸竇雖誅,而夏陽侯瑰猶尚在朝。䊸疾之,乃上疏曰:“臣聯臧文仲之事君也,見有禮於君者,事之如孝子之養父母,見無禮於君者,誅之如鷹鸇之逐鳥雀。案夏陽侯瑰,本出輕薄,志在邪僻,學無經術,而妄構講舍,外招儒徒,實會奸桀。輕忽天威,侮慢王室,又造作巡狩封禪上書,惑眾不道,當伏誅戮,而主者營私,不為國計。夫涓流雖寡,浸成江河;爝火雖微,卒能燎野,履霜有漸,可不懲革?宜尋呂產專竊之亂,永惟王莽篡逆之禍,上安社稷之計,下解萬夫之惑。”會瑰歸國,䊸遷司隸校尉。”
- 8. 《後漢書·竇融列傳》:“明年坐稟假貧人,徙封羅侯,不得臣吏人。”
- 9. 《後漢紀·孝和皇帝紀·上卷·第十三》:河南尹張酺上疏曰: “……臣愚以為可黜瑰爵關內侯,還京師竭忠,供養比陽主,以優屬垂示厚德。”上感酺言,徙瑰為長沙侯。”
- 10. 《後漢書·本紀·皇后紀上》:“九年,太后崩,未及葬,而梁貴人姊嫕上書陳貴人枉歿之狀。太尉張酺、司徒劉方、司空張奮上奏,依光武黜呂太后故事,貶太后尊號,不宜合葬先帝。百官亦多上言者。帝手詔曰:"竇氏雖不遵法度,而太后常自減損。朕奉事十年,深惟大義,禮,臣子無貶尊上之文。恩不忍離,義不忍虧。案前世上官太后亦無降黜,其勿複議。"於是合葬敬陵。在位十八年。”
- 11. 《後漢書·竇融列傳》:“初,竇後之譖梁氏,憲等豫有謀焉,永元十年,梁棠兄弟徙九真還,路由長沙,逼瑰令自殺。”
- 12. 《後漢書·朱樂何列傳》:“是時河南尹王調、洛陽令李阜與竇憲厚善,縱舍自由。恢劾奏調、阜,並及司隸校尉。諸所刺舉,無所迴避,貴戚惡之。憲弟夏陽侯瑰欲往候恢,恢謝不與通。憲兄弟放縱,而忿其不附己。”
- 13. 《後漢書·郭陳列傳》:“皇后弟侍中竇憲,薦真定令張林為尚書,帝以問寵,寵對“林雖有才能,而素行貪濁”,憲以此深恨寵。林卒被用,而以臧污抵罪。及帝崩,憲等秉權,常銜寵,乃白太后,令典喪事,欲因過中之。黃門侍郎鮑德素敬寵,説憲弟夏陽侯瑰曰:“陳寵奉事先帝,深見納任,故久留台閣,賞賜有殊。今不蒙忠能之賞,而計幾微之故,誠傷輔政容貸之德。”瑰亦好士,深然之,故得出為太山太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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