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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中粉塵濃度的光散射式測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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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中粉塵濃度的光散射式測定法
勞動部文件,勞部發[1997]86號關於發佈《空氣中粉塵濃度的光散射式測定法》勞動安全行業標準的通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勞動(勞動人事)廳(局),國務院有關部委、直屬機構,解放軍總後勤部生產管理部,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根據國家技術監督局《關於勞動和勞動安全行業標準歸口管理範圍的批覆》(技監局標發[1991]134號)確定的行業歸口管理範圍,推薦性勞動安全行業標準《空氣中粉塵濃度的光散射式測定法》業經我部審查完畢,現予以發佈,自1998年1月1日起實施。其名稱和編號為:《空氣中粉塵濃度的光散射式測定法》LD98-1996
中文名
空氣中粉塵濃度的光散射式測定法
發佈時間
1997年
發佈者
勞動部
主    題
勞動 安全 標準 通知

空氣中粉塵濃度的光散射式測定法主題詞

勞動、安全、標準、通知

空氣中粉塵濃度的光散射式測定法抄送

國家技術監督局
勞動部辦公廳 1997年4月7日印發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部
行業標準
LD98-1996空氣中粉塵濃度的光散射式測定法
Method of Measuring Concentration of Dust In the Air on the Principle of Scattered light.
1997年4月-發佈1998年1月1日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部發布

空氣中粉塵濃度的光散射式測定法前言

採用光散射法測定空氣中的粉塵濃度,具有快速、簡便、能連續測定等特點。為使光散射測塵技術在勞動安全衞生等領域應用規範化,而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制定過程中參考了日本"作業環境測定基準"等有關內容和中國鐵道行業標準TB/T2323-92《鐵路作業場所空氣中粉塵測定相對質量濃度與質量濃度的轉換方法》等資料。
本標準規定濾膜測塵及作業場所測點佈置採用GB5748《作業場所空氣中粉塵測定方法》,光散射式測塵儀器的計量檢定採用JJG846《光散射式數字粉塵測定儀檢定規程》。
本標準由全國防塵防毒工程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提出並歸口。
本標準從1998年1月1日起實施。
本標準附錄A是標準的附錄。
本標準起草單位是北京市勞動保護科學研究所北京市新技術應用研究所及鐵道部第一工程局中心衞生防疫站。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陳安琪、朱一川、譚洪、韓國君、張晶。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部行業標準,本標準規定了用光散射式粉塵儀測定空氣中粉塵相對質量濃度,並轉換為質
量濃度的方法、步驟和質量控制要求。
本標準適用於空氣中含有非纖維性粉塵的粉塵濃度的快速測定。

空氣中粉塵濃度的光散射式測定法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用光散射式粉塵儀測定空氣中粉塵相對質量濃度,並轉換為質
量濃度的方法、步驟和質量控制要求。
本標準適用於空氣中含有非纖維性粉塵的粉塵濃度的快速測定。

空氣中粉塵濃度的光散射式測定法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在標準
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5748 作業場所空氣中粉塵測定方法
JJG846 光散射式數字粉塵儀測定儀檢定規程

空氣中粉塵濃度的光散射式測定法定義

本標準採用下列定義。
3.1 粉塵
懸浮於空氣中的固體微粒。
3.2 質量濃度
單位體積空氣中所含粉塵的質量(mg/m3)。
3.3 相對質量濃度
與質量濃度線性相關的某物理量值。對光散射式粉塵儀為每分鐘計數值(計數/分鐘,CPM)。
3.4 質量濃度轉換系數K
空氣中粉塵質量濃度與光散射式粉塵儀測定的相對質量濃度的比值。

空氣中粉塵濃度的光散射式測定法光散射法測定原理

當光照射在空氣中懸浮的粒子上時,產生光散射。在光學系統和粉塵性質一定的條件下,散射光強度與粉塵濃度成比例。光散射法測定空氣中的粉塵濃度是通過測量散射光強度,經過轉換求得粉塵質量濃度的方法。

空氣中粉塵濃度的光散射式測定法測定方法

5.1 測定點的選擇
對作業場所的測塵點選擇應符合GB5748的規定,對其他環境空氣中粉塵濃度的測定可根據測定需要而定。
5.2 濾膜測塵
5.2.1 粉塵濃度的濾膜測定方法應按GB5748規定執行。
5.2.2 濾膜測塵的吸氣口處可以採用粉塵粒子切割器進行粒子分級。測定結果應註明切割器的型式和切割特性。
5.3 測定質量濃度轉換系數K
5.3.1 測定用光散射粉塵儀應經法定質量檢驗部門按JJG846檢定規程進行檢定合格後方能使用。
5.3.2 將光散射式粉塵儀和濾膜測定儀的吸氣口置於同一測點,在同一高度,同一方向,同時採樣。兩儀器的吸氣口中心距不宜大於250px。
5.3.3 按下式計算空氣中質量濃度轉換系數K值:
K=C/(R-B)
式中:K--質量濃度轉換系數;
C--由濾膜測塵測得的空氣中粉塵質量濃度。 Mg/m3;
R--光散射式粉塵儀單位時間計數值,計數/分鐘(CPM);
B--光散射式粉塵儀本底值,計數/分鐘(CPM)。
5.3.4 K值的確定
在同一條件下,對空氣中的粉塵採集12個以上的有效樣品,進行質量濃度和相對質量濃度的相關分析,確認線性關係具有顯著性(P<0.01)時,可將其轉換系數K的幾何平均值作為該種粉塵的轉換系數。
5.4 已知轉換系數的質量濃度測定
已知空氣中粉塵濃度的轉換系數K值時,其質量濃度可按下式計算:
C=(R-B)K
式中:C--粉塵質量濃度,mg/m3;
R--光散射式粉塵儀單位時間計數值,計數/分鐘(CPM);
B--光散射式粉塵儀本底值,計數/分鐘(CPM);
K--已知空氣中粉塵質量濃度轉換系數。

空氣中粉塵濃度的光散射式測定法質量控制

6.1 光散射式粉塵儀應經法定質量檢驗部門按JJG846檢定規程進行檢定。
6.2 濾膜測塵使用粒子切割器時,應註明所用切割器型式及切割特性,並註明與此對應的K值。
6.3 確定K值應在相對濕度<80%,平均風速<1m/s的環境中進行,並要防止燃油廢氣、煙及水霧的干擾。
6.4 當空氣中粉塵種類、性質、工藝流程等條件有變化時,需重新測定K值。
6.5 可疑值的剔除
將測得的K值按附錄A所示方法剔除可疑值。
可疑值剔除界限表
n  Wn n Wn
3 1.38  17  2.18
4 1.53  18  2.20
5 1.65  19  2.22
6 1.73  20  2.24
7 1.79  21  2.26
8 1.86  22  2.28
9 1.92  23  2.30
10  1.96  24  2.32
11  2.00  25  2.33
12  2.04  26  2.34
13  2.07  27  2.35
14  2.10  28  2.37
15  2.13  29  2.38
16  2.16  30  2.39
注:
(1)表中"n"為樣本數,"Wn"為可疑值的取捨界限值
(2)當時,可將可疑值捨棄
式中:Xd--可疑值
--均值
SD--標準差